[請益] 遇到公示送達公告的對象要給他簽收嗎??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時間 2022-12-10 11:34:39
留言 12則留言 (7推 0噓 5→)

昨天收文收到要張貼公示送達的公文 對象的那個人是偶爾會出沒我們單位的 那要請他簽收還是我們只要公告就好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98.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70643281.A.8DD.html

proletariat: 貴機關負責張貼 行政程序法有規定機關自行送達以承辦 12/10 12:19

proletariat: 人員或辦理送達事務人員為送達人 若貴機關不是原機關 12/10 12:21

proletariat: 應受送達人也許可以主張送達不合法 再說張貼後經20日 12/10 12:22

proletariat: 就有送達效力了 12/10 12:23

BlackCoal: 公告就好,頂多跟他說有貼叫他自己去看 12/10 13:46

NoPush: 他就要你用「公示送達」了 12/10 20:18

lovelyshu: 上面要你公告就公告吧...最多提醒受送達人說有公文 12/10 20:27

XDylan: 雙管齊下呢 12/10 22:47

pinhanpaul: 別雞婆(認真) 12/11 19:56

emmaloa: 看公告內容,重大權益的請當事人去看。 12/11 20:31

NoPush: 沒有什麼叫雙管齊下,就是做公示送達然後可以自行知會對方 12/12 09:25

im31519: 推pin大 有合法做好公示送達就好了 有事請他自己去看公告 12/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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