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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friendly: 嘛、我們的執政者與立委豬公們「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03/21 19:37
→ Unfriendly: 」 03/21 19:37
推 fcz973: 嘉獎滿手 烤鴨一隻 03/21 19:40
推 c902112: 法務部表示…備勤不是工時 03/21 20:13
推 y932987: 考試院說下班不是下班 還要換補休? 03/21 20:18
推 HLPT: 警察已經可以超勤換補休了 消防的超勤可能是指待命服勤,上 03/21 20:26
→ HLPT: 班12小時,待命12小時 03/21 20:26
→ WilMyersSD: 警的超勤換補休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幾乎都還是用40小 03/21 20:41
→ WilMyersSD: 時換嘉獎 03/21 20:41
→ adesjs5002g: 反觀矯正署 03/21 20:49
→ wizink: 軍職表示…. 03/21 21:07
推 lifestream: 不一定加班就是加班 03/21 21:12
推 philip81501: 某:去跟你老闆講 欸? 03/21 21:13
推 TheBelmont: 下班時間不代表下班,所以「月正常及超勤工時」並不存 03/21 21:16
→ TheBelmont: 在 03/21 21:16
推 jackey1029: 建議直接將公服法第23條獎勵部分刪除,就不會有機關 03/21 21:22
→ jackey1029: 想要動歪腦筋硬要人吞嘉獎 03/21 21:22
推 jackey1029: 公務人員保障法23條才對 03/21 21:26
推 payeah: 公務員不一定是下班就是下班 03/21 21:44
→ emissary: 下班不一定是下班,領什麼加班費 03/21 22:02
推 knml: 人家偉大秘書長都說了,還妄想要加班費? 03/21 22:25
推 mantislin: 個人覺得超時的時數應累積換成提前退休構成要件!比如 03/21 22:43
→ mantislin: 說59歲屆退,但累積了1年的超時時數,即可58歲退休, 03/21 22:43
→ mantislin: 但退休金是以59歲屆退核算! 03/21 22:43
推 fcz973: 推工時存摺,勞工本來也有規劃但是勞團永遠有辦法曲解 03/21 22:57
推 martin0426: 好險我先跑了…消防真的不好待 03/21 23:22
推 webberpopo: 私人企業可以頒發獎狀不發加班費嗎? 03/22 00:57
→ killerbbt: 按照某些人邏輯,待在公司沒做事,就不算上班囉 03/22 02:49
推 pp096127: 警察超勤換補休是在哪個平行時空? 03/22 06:30
→ toshiba5566: 覺青公務員:我覺得超勤換嘉獎挺好的 03/22 07:30
→ julianscorpi: 樓上紮稻草人好快 03/22 08:03
推 junalu: 推22樓想法 03/22 08:53
推 ray05916: 為何消防不要改跟警察一樣就好? 03/22 09:13
推 abcde78555: 22樓這個提議可能每個人都40歲退休 03/22 15:47
推 leobook15941: 換獎勵對工作有升遷啊 可惜我是萬年基層 03/22 15:47
推 griswold: 一句話 公務員沒適用勞基法 結案 03/23 12:38
推 maniaque: 補充:建議大家先把785號主文認真的讀完, 03/23 19:50
→ maniaque: 785沒有講違憲不違憲,只是教示性的提醒行政機關 03/23 19:56
→ maniaque: "把不足的補一補,修正修正" 03/23 19:57
→ maniaque: 講難聽一點,就算三年都不修法,行政機關也沒有事的,好嘛 03/23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