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官職等問題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isami (bb)
時間 2021-04-08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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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各位前輩好! 因為朋友權限不夠,幫忙代PO銓敘問題 小妹朋友99年考上高考,同年12月分發至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並以交通資位高員級 任用,100年另考為甲等、101年全考為甲等,續於102年轉任至一般行政機關(非交 通行政機關)擔任科員(薦任6至7職等),102年考績為乙等,103至105年為考績甲等 (105年1月才升7職等), 106年1月升薦任8職等股長(以7職等權理),惟於106年8月降調為科員,目前仍為薦任7職等。 茲想要請教板上人事高手,朋友是否可以以「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 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三類轉任辦法)」,追溯至106年1月提敘到薦任8職等嗎? 即為104年1月升任薦7職等打全考。以上,感謝各位人事達人幫忙解惑了。 -- 因為101年交通資位(全考)考績(成)甲不能以公務人員考績法使用,所 以才請教是否可以改採3類轉任方式提敘,這樣106年1月占8職等股長缺時, 已有7職等2個甲了。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09.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7890282.A.319.html

abcd5566: 沒升過8怎銓敘到8 04/08 22:00

kirious: 現在的職位不是5-7?你要怎麼敘8? 04/08 22:32

ezmantalk: 看的我頭很痛 你自已覺得你描述的會準確 但其實沒有 04/08 23:50

ezmantalk: 你主張的提敘辦法在102年轉任就應該作了 怎麼會有追溯 04/08 23:50

ezmantalk: 問題 102年應該是以非現職人員任用 任用送審時 人事應 04/08 23:51

ezmantalk: 應該會將101一年年提敘一級 就這樣 後面就是一樓說的 04/08 23:51

ezmantalk: 提敘跟考績升等任用是兩件事 04/08 23:52

ezmantalk: 提敘晉一級不等於該年考績可以拿來升等 04/08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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