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休假日數被擅自修改...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icrobiology (送你一束..龜殼花)
時間 2020-07-26 17:50:50
留言 32則留言 (11推 0噓 21→)

我是上週商調到新單位, 原本休假日數是21天 (年資其中有併計國立大學研究助理1年7個月), 到新單位人事室差假承辦覺得這1年7個月有疑慮, 直接在差勤系統將我的休假日數下修為14日, 新單位承辦人是一位技工阿姨輩的, 我自己找了人事法規及函釋給她 她還是一直找「不能併計」的理由, (讓人感覺不專業,不懂法規的刁難) 前單位人事室承辦是一位薦任課員和人事主任, 當初我只繳交學校的離職證明書和服務證明書, 她們覺得沒問題就幫我併了。 想請問的是如果覺得單位人員休假日數有疑慮,是否應先維持原有日數,等找到充分能修 改的證據原因及理由並上簽,長官同意後再下修休假日數並以便簽或簽核之公文影本通知 當事人,而不是承辦人自己覺得不合理,直接先砍當事人7天休假,然後再請當事人「自己 」去找充分理由或詢問銓敘部信箱再等回函再幫當事人加回,覺得新單位程序讓人覺得不 合理。 但她是大姐,我也不敢對她不禮貌。 -- 神~~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07.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5757053.A.A5D.html

youngsam: 研究助理不行吧 07/26 18:23

seed6561450: 先扣後補的程序還好吧沒到不合理,有聽過商調後直接 07/26 18:29

seed6561450: 休假30天的....,反正這種問題寫email問人總拿回函 07/26 18:29

seed6561450: 給她看比較有用,現在回覆速度算快了 07/26 18:29

c902112: 人事不省人事 07/26 18:49

motoy: 覺得還好 106年起研究助理本來就不能併了 07/26 18:50

eno4022: 敬會m大 07/26 18:56

microbiology: 但我不是106年之後的啊... 07/26 19:09

sleepcat612: 問完總處後找人事主管,主管不處理就往上級人事機關 07/26 19:14

sleepcat612: 申訴。 07/26 19:14

Erict: 跟我情況類似 我從A單位到B單位 B人事也覺得我併計有疑慮 07/26 20:08

Erict: 經過爭取後終於併計成功了 07/26 20:08

Erict: 基本上核定過的併計 要一直有效 07/26 20:09

sayin: 我以為不換錢的都好說 07/26 21:27

ezmantalk: 106.1.1生效那個函的確把大學專任研究助理排除 不過 07/26 21:53

ezmantalk: 該函也有個但書「前併計有案」 現單位要釐清應該要從 07/26 21:54

ezmantalk: 移轉過來的資料或直接發函去問前單位有沒有併計在案 07/26 21:54

ezmantalk: 有的話就應該要採計 持續溝通吧… 07/26 21:55

ezmantalk: 因為調職「通常」年資都沒有中斷 07/26 21:55

talesb72232: 簽呈啊 會她 看怎麼處理 07/26 22:13

snake79715: 樓下m 07/27 00:21

maniaque: 哪個 m ? 樓下那個 m ? 07/27 09:25

talesb72232: 就是樓下m 07/27 10:46

BlackCoal: 過頭了啦 07/27 11:58

forever0611: 所以就算剛考上,但研究助理是106年以前當的,也能 08/01 00:02

forever0611: 併? 08/01 00:02

miyako43406: 先扣還好啦他應該是怕給多了到時自己麻煩,你就寫信 08/02 01:37

miyako43406: 給銓敘部詢問,記得附上之前就併計的證明,銓敘部說o 08/02 01:37

miyako43406: k,再拿去給你家人事修改。 08/02 01:37

Erict: 回25樓forever,只要不是可併的12類,現在考上第一次當公務 08/02 14:33

Erict: 員,都不能併了。 08/02 14:33

forever0611: thanks 08/09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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