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1978250.A.14D.html
→ a9301040: 人民如果要從事特定行為,該行為要許可,當然是越快補越 10/25 12:52
→ a9301040: 好,不然裁罰送達,他又繼續該行為,行為切斷,送達後 10/25 12:52
→ a9301040: 還要再罰他。你說人民會不會翻臉或者找民代,能補就早點 10/25 12:52
→ a9301040: 補,怕要件不符不能補比較麻煩 10/25 12:52
→ koubayo: 嗯嗯,感謝回覆,該行為已經完成且為一次性,無法持續 10/25 13:26
→ koubayo: 還有法規沒有規定要補申請許可證,是否一定還要補申請在 10/25 13:30
噓 pk0943: 什麼法規什麼許可證都不講,大家怎麼知道你在說什麼? 10/25 15:24
→ maniaque: License to kill (1989) 10/25 15:53
→ a9301040: 一次性沒啥好補的。常見沒藥商許可證,違反藥事法被罰, 10/25 16:10
→ a9301040: 後面收攤沒有要做為何要申請藥商許可。詭異 10/25 16:10
→ maniaque: ex 某位鄉民要用路辦趴,沒申請路權,沒申請 10/25 17:45
→ maniaque: 裁罰下去之後,還需要 補申請那一天的路權 嗎??? 10/25 17:46
→ POSDCORB: 可以補申請不就變合法了?合法還要罰嗎?上級挖洞? 10/25 21:54
推 payeah: 補申請不代表原先許可證未申請一節無違反事實,兩回事 10/26 08:25
→ payeah: 況且有些許可證審下去流程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跑不掉 10/26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