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明年合格實授後休假計算方式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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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eIndians (克里夫蘭印地安人)
時間 2019-10-22 17:29:30
留言 24則留言 (9推 0噓 15→)

小弟公務簡歷如下: 102年10月21日A單位報到(普考分發) 103年2月21日合格實授 ———108年休假為14天——— 108年10月31日B單位報到(高考分發) 109年2月底合格實授 那請教109年3月至12月,小弟休假應為幾天呢? A單位人事說按照108年在A機關上班10個月,11月開始因爲實務訓練中斷,所以為14*(10 /12)天 B單位人事今天打電話來通知報到注意事項時說是0天 兩個人說的出入頗大,到底誰才是正確的~ 補充:普考與高考為不同職系 --
補充:普考與高考為不同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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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8971: 實務訓練,休假年資中斷,之後才會回復。10/22 18:03

shomin5566: 年資中斷 下一年開始才會照算?10/22 18:20

asehappy: 有沒有可能是21?10/12?10/22 18:53

pop8971: 請參閱公務人員請假管理規則第7及8條,規定好像就是如此10/22 19:05

pop8971: ,以前也經歷過。10/22 19:05

Parents: 109年依舊14天10/22 19:31

Erict: 看有無年資中斷,中斷的話,明年沒特休。10/22 20:08

Erict: 若類別一樣,應該沒中斷,例如普考一般行政上高考一般行政10/22 20:13

lynababy: 參銓敘部103.10.03部法二字1033889056號部長信箱 行政10/22 21:19

lynababy: 函令10/22 21:19

lynababy: https://pse.is/MBZZT10/22 21:19

lynababy: https://i.imgur.com/jlcENii.jpg10/22 21:23

lynababy: 總歸來說,若具新職務任用資格,並經分配機關以原具任 10/22 21:27

lynababy: 用資格派代的話,其實務訓練期間視同商調,適用請假規10/22 21:27

lynababy: 則第八條第一項: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10/22 21:27

lynababy: 現職人員是否具新職務任用資格考量有三1.商調限制2.職10/22 21:30

lynababy: 務性質3.官職等10/22 21:30

lynababy: 那原PO高普不同的職系可以互相調任?不能調任年資=不具新 10/22 22:37

lynababy: 職務任用資格,年資中斷 10/22 22:39

gotopark: 休假年資和職系無關 10/23 13:12

maniaque: 不同職系 =/= 不能調任, ex:農業技術可以調任農業行政 10/23 16:44

maniaque: 不然看新機關有無原職系可任用的缺吧.... 10/23 16:46

maniaque: 機關長官願意報你任用,搞不好就可以用視同調任保障權益 10/23 16:46

shomin5566: 我以為合格實授要等試用期滿 10/23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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