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0245506.A.FF2.html
→ gwboy: 公務員被鬥也是活該,這種剝削制度還有人挺XD 10/05 11:31
推 giya0825: 技工(工友)已經不限制休假天數了,每年又多休一天勞動節. 10/05 11:53
→ giya0825: ..我們好在哪? 10/05 11:53
推 aheartcool: 發展性? 10/05 12:00
推 Pojin: 公務員想跟簡15工(ㄓㄤˇ)友(ㄍㄨㄢ)比?我是不是搞錯什麼 10/05 12:05
→ Rainbowdays: 簡任工友跟簡任約僱都不是蓋的.... 10/05 12:27
推 yachun28: 簡任約僱超厲害的,時薪算下來應該有3、400,工作單純沒 10/05 12:38
→ yachun28: 有責任 10/05 12:38
→ het97306: 這完全就是留個屎給勞工鬥的國旅卡 10/05 12:38
推 ch1441: 推 10/05 12:56
推 HLPT: 所以15年前就開始救觀光?幾年前不是靠陸客救觀光嗎? 10/05 13:04
→ OhmoriHarumi: 國旅卡這個玩意兒始於李登輝,陳水扁發揚光大。 10/05 13:27
推 kit279: 話說某六都之一不休假只能7天 QQ 10/05 13:53
推 jolin311145: 樓上指的是台南 10/05 14:11
推 qqbaby56: 台南?至少還有加班! 10/05 14:30
推 vcLong: 好政策會被嫌的這麼慘嗎? 老農津貼受益者有人抱怨過嗎? 10/05 16:02
→ vcLong: 待遇好壞立判... 10/05 16:02
推 set852064: 正解,挺這種鬼觀光業? 10/05 16:06
推 sleepcat612: 國旅卡就是圖利觀光業,有問題嗎呵呵 10/05 16:37
→ justeat: 政府民選之後就沒有在管什麼原理原則了拉 10/05 17:18
→ justeat: 我們的年輕人也是 只看到傳統的壞 看不到好 一昧反 10/05 17:19
推 as508114: 他說的也是事實 對本來就會請特休的人來說 國旅卡反 10/05 17:49
→ as508114: 而是大賺 10/05 17:49
推 a9301040: 本來就應該休假,想領不休假加班費先惦惦自己的業務量。 10/05 18:38
→ a9301040: 這個觀光根本沒啥關係,休假也可以出國救日本觀光,在家 10/05 18:39
→ a9301040: 當宅宅,要做到六十五養身體很重要 10/05 18:39
→ Alphaz: 原意就是不想發加班費啊 就跟月退一樣 當初不想一次發一堆 10/05 18:48
→ Alphaz: 人的退休金 搞了個月退 現在兩者都成為鬥爭犧牲品 真民主 10/05 18:49
推 OhmoriHarumi: 我也喜歡休假,但我還是支持廢除國民旅遊卡, 10/05 20:35
→ OhmoriHarumi: 因為休假跟不休假加班費應該由公務員自由運用。 10/05 20:36
→ OhmoriHarumi: 而不是訂定法規限制,只是有些人居然還合理化法規。 10/05 20:36
→ roy147yo: 陷入日本旅遊後都會想去 10/1起多被抽2%VAT拯救日本 10/05 20:41
→ roy147yo: 年金財源問題 日本政府發大財 安倍晉三感謝您 10/05 20:41
推 fcz973: 8000當初就是廢物旅遊公會抗議國民旅遊卡名不符實變成購物 10/05 21:24
→ fcz973: 卡才會硬凹一個8000去旅遊 10/05 21:24
→ samnpc: 不要給點好處就把自己選擇的自由賣掉 10/05 22:07
→ roy147yo: 大家今天看了休假改進措施修正對照表了嘛?初任/休假未達 10/05 22:18
→ roy147yo: 2日者一律給自由額度2日去刷卡 看來選舉真的到了喔 10/05 22:19
→ roy147yo: 這根本叫中斷年資補償措施 OO黨還知道照顧兩字怎麼唸喔 10/05 22:20
→ roy147yo: 退休俸大砍叫沒錢 2日圖旅卡額度爽發出去 不是說沒錢嘛 10/05 22:24
推 u3e2j: 廢除國旅正解! 10/05 22:42
→ u3e2j: 為何要被課稅的「收入」,還不能自由運用?! 10/05 22:42
→ u3e2j: 如果同意「收入」可以被限制用途, 10/05 22:44
→ u3e2j: 發糧票代替薪資也是德政了…… 10/05 22:44
→ theiceking: 以喜歡休假而且可以休滿14天的人來說,那16k就是多出 10/05 23:45
→ theiceking: 來可以用的錢沒錯阿,還是我有理解錯誤?廢掉後我休這 10/05 23:46
→ theiceking: 14天也有16k或更多錢可以用? 10/05 23:47
→ roy147yo: 87年實施的休假改進措施 休假3.5天領4K 第8天起1天600元 10/06 00:14
→ roy147yo: 等於以前的公務人員休14天有12,200元的"現金"休假補助費 10/06 00:15
→ roy147yo: 87年那時1萬元幣值很大吧 然後扁哥發明圖旅卡真是天才 10/06 00:16
推 abelppa: 喜歡國旅卡的自己花錢去觀光就好啦 10/06 00:18
推 wingstar: 奇怪怎老是有人覺得那16k是多出來的,邏輯去哪裡了? 10/06 00:32
→ yyc2008: 政府給你特休 沒義務要給你換現 國旅卡不是多的 難道是欠 10/06 00:43
→ yyc2008: 你的? 10/06 00:43
噓 fcz973: 我願意如果休滿不領錢啊,但沒休你就要照薪水補給我嘛 10/06 01:19
推 yyc2008: 沒休有證據主管擋你?一年工作天這麼多 你找不到休假是你 10/06 03:15
→ yyc2008: 的問題 政府沒義務給你換現 除非你拿得出證據主管不准你 10/06 03:16
→ yyc2008: 休完 10/06 03:16
推 TheBelmont: 照樓上的邏輯,特休沒休完是勞工自己的問題,雇主也 10/06 07:16
→ TheBelmont: 不應該有義務給勞工工資,樓上請趕快去「提點子」提 10/06 07:16
→ TheBelmont: 案,建議刪除勞基法第38條第4項本文,相信工總、商總 10/06 07:16
→ TheBelmont: 會很支持你 10/06 07:16
噓 wingstar: 一堆慣老闆嘴臉馬上出現,連最基本的邏輯思維都沒有 10/06 09:16
→ wingstar: 台灣的教育到底出了甚麼問題 10/06 09:16
推 louis123321: 好想要休假…希望補助還留著… 10/06 09:30
→ OhmoriHarumi: 某y看來真的不知道勞工休不完的假雇主要兌現呢。 10/06 09:37
→ OhmoriHarumi: 國民旅遊卡名義上是補助,實質上是剝削, 10/06 09:40
→ OhmoriHarumi: 不過不懂的人還是一堆。 10/06 09:41
推 louis123321: 勞基法是修沒幾年啦 以前的確長期是沒休完就沒了 10/06 09:42
→ louis123321: 如果改成可選擇 但是沒休完給錢或休完不給錢 10/06 09:43
→ louis123321: 對想要休完的人才是真的少了16000補助… 10/06 09:43
推 TheBelmont: 樓上,不休假加班費與真正的旅遊補助要脫勾討論,才 10/06 10:02
→ TheBelmont: 不會像某些人混為一談 10/06 10:02
推 TheBelmont: 合理的政策應該是未休畢的休假「全數」均能換成不休 10/06 10:08
→ TheBelmont: 假加班費(比照勞基法第38條第4項本文);至於已休假 10/06 10:08
→ TheBelmont: 部分,是否另外給每日600元「旅遊補助」,那是另外一 10/06 10:08
→ TheBelmont: 回事了。加班費歸加班費,補助歸補助 10/06 10:08
推 needeng: 慣老闆思維真的猛猛,請勞工也比照辦理,謝謝。 10/06 11:21
噓 shernway: 傷心QQ 10/06 19:04
→ shernway: 阿按到噓抱歉QQ 10/06 19:04
推 shernway: 公務員救觀光真的是笑話 10/06 19:06
→ yyc2008: 特休沒休完是你自己的問題 主管有擋你不准你休?還在跳針? 10/07 00:55
→ yyc2008: 特休就是給你休假用的 不是給你討錢用的 照你這麼說 週末 10/07 00:55
→ yyc2008: 不想休 也可以跟政府換現? 10/07 00:56
→ yyc2008: 連基本前提都搞不清楚 怎麼講都是白搭 10/07 00:57
→ het97306: 扯到週末,周末加班給加班費阿,你論述能力真差 10/07 07:34
→ het97306: 標準欠電 10/07 07:35
推 fcz973: 某y你的論述去跟勞工講就知道你的思路多不堪 10/07 08:27
→ airlow: 週末來加班本來就要給加班費,y有甚麼問題? 10/07 09:49
→ airlow: 特休的另一個名稱叫有薪假,如果不休,換成薪水有甚麼不對 10/07 09:51
推 suspect: 勞基法38條,沒休完特休可換錢。 10/07 10:19
→ suspect: 而且認為權利不存在舉證責任在雇主歐,鳩咪。 10/07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