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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ilman: 已有屬意的話 直接簽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 09/10 20:46
→ railman: 一項第二款 簽機關首長同意 直接找來議價 會不會最快? 09/10 20:46
推 asd255255: 上課時講師都一直鼓吹用樓上說的那款,但我們機關還沒 09/10 21:44
→ asd255255: 人敢用?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一下? 09/10 21:44
推 sways05: 有用過,首長也有核,只是採購理由很難寫,需要很特殊的 09/10 23:56
→ sways05: 狀況或者是首長下的條子 09/10 23:56
推 sways05: 金額也不能太高 20萬以內的比較有機會 09/11 00:04
推 pk0943: 不懂為什麼請律師訴訟要花85萬? 09/11 00:06
推 pihan: 因為見律師就是要花錢 09/11 01:43
推 OolightoO: 建議採中未辦法2-1-2,較有效率,亦符合法規。引述該 09/11 06:02
→ OolightoO: 辦法於107年之修法理由供參:為增進採購效率,各界 09/11 06:02
→ OolightoO: 偶有調高小額採購金額之建議,由於涉及公告金額是否調 09/11 06:03
→ OolightoO: 高小額採購金額之效果一致。另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刪除 09/11 06:04
→ OolightoO: 上級機關應加強查核監督之規定,回歸由上級機關視個案 09/11 06:05
→ OolightoO: 情形監督,以符合政府法規鬆綁原則。 09/11 06:05
推 uco330: 用評的比較沒爭議 因為是委員共識決 只是多做一段程序 @@ 09/11 08:28
推 catbuji: 之前單位未達公告金額有個內部的辦法,叫做評選小組可以 09/11 19:20
→ catbuji: 不用外聘委員 09/11 19:20
推 jackdawliu: 建議採中未辦法2-1-2,較有效率,亦符合法規+1 09/12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