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錯認民眾是毒販衝撞座車還開槍 刑事局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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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時間 2019-08-22 0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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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認民眾是毒販衝撞座車還開槍 刑事局致歉 108-08-21 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刑事局國際科本月十二日凌晨在新北市林口區攔截跨國運毒集團,錯認楊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是嫌犯座車,當街開三槍攔截,並將人拖下車打傷,事後置之不理,當事人和家屬今天出面指控;對此國際科解釋當天是執行勤務,因對方有疾駛動作才誤判,對此表示遺憾和歉意,會盡最大誠意和解。 國際科研究員李泱輯說,當天專案小組由詹姓副隊長帶隊,會同臺北市警松山、中山分局專案小組前往林口區誘捕毒品貨主;因楊男的座車剛好跟在嫌犯車輛後方行進,警方攔截時楊男繞行要疾駛離開,才會被北市的專案人員誤認是同夥,開槍衝撞攔截。 警方解釋,第一時間無法判斷楊男座車是否與運毒集團有關,造成誤會深感抱歉,過程中警方開槍和使用強制力,是依比例原則、最小侵害手段執行。 刑事局說,事後警方曾兩度試圖和對方聯絡尋求和解,但未獲回應,絕對沒有不聞不問,會再積極聯繫,盡最大誠意和善意尋求和解。 刑事局國際科會同航警局、北市警和關務署臺北關,今年六月一日先攔截從美國夾帶卅七點二三公斤大麻花八月五日再查獲從加拿大夾帶的卅一點一一公斤大麻花;十二日凌晨,警方又攔截從泰國闖關的十四點五一公斤海洛因,隨後展開收網,前後共逮捕十三名嫌犯,其中九人裁定收押。 ---- 刑事局怎麼沒有解釋壓制民眾後揍人的原因?這受害人應該是等好幾天沒有滿意的答覆和賠償金額才找上新聞媒體伸張正義 -- https://bit.ly/2ZbuMgM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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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line: 承辦過一件被警察追撞的 跟刑事警察局協商賠償 千難萬難 08/22 12:13

neon7134: 刑警局不意外 政府正式編制的流氓 08/22 13:55

liaoylalex: 賠4萬了事就是試圖和解? 08/22 15:04

tamama000: 開了槍才賠4萬? 400萬再來談吧 08/22 16:59

lieutent: 嘖嘖嘖嘖! 08/22 19:20

yayayogo: 警察辛苦了 08/22 20:16

c902112: 不就白色恐怖? 08/22 20:50

BlackCoal: 4萬連修車都不夠 08/22 20:52

boycome: 不知道白色恐怖是什麼就先做功課,不懂不用亂比喻 08/22 20:52

mikami1027: 把手用鐵絲穿刺綁起來 拉到菜市場槍斃 才算白色恐怖吧 08/22 21:24

mikami1027: 這件跟對抗議群眾一樣是執法是否過當的問題吧 08/22 21:26

pinhanpaul: 白色真的很恐怖(非政治意味) 08/22 22:26

op111925: 拿抗議群眾來比也不恰當吧, 人家只是開車經過而已... 08/23 10:36

asd0604: 4萬律師費都不夠 08/23 12:17

ggtp: 打國賠就好玩了 08/23 17:23

octopuso1c: 車子修理及身心賠償,沒百萬的話,覺得根本等同有牌 08/23 22:28

octopuso1c: 流氓無誤。 08/23 22:28

talesb72232: 行政訴訟啊 都能救濟惹 還扯白色恐怖@@ 08/23 22:45

Iponponman: 刑警抓毒犯就是這樣夾車啊,只是誤認而已,被講流氓 08/24 00:15

Iponponman: 難道抓槍毒要跟你好聲好氣,先生請您配合喔?! 08/24 00:15

BlackCoal: 誤認能理解呀,問題是事後怎麼處理的? 08/24 07:35

Blue6: 這件找個不錯的律師,可以拿一筆 08/24 08:34

core168: 抓人要大聲大動作都沒問題,抓錯賠償也要大方點吧,四萬 08/24 08:44

core168: 收驚都不夠,給美金嗎 08/24 08:44

octopuso1c: 本來就是這樣阿可是發現錯誤後刑事局的處理方式,就是 08/24 17:42

octopuso1c: 先丟給你4萬安撫,然後呢?好像被撞被揍是民眾活該.. 08/24 17:44

octopuso1c: 這不是流氓是什麼= = 08/24 17:44

octopuso1c: 支持警察用槍,但錯認後就該知道差點傷及一般百姓 08/24 17:49

octopuso1c: 車損+揍人及精神賠償,好好給誠意處理今天也不會這樣 08/24 17:50

octopuso1c: 大家詬病的不是刑警抓捕方式,而是事後處理方式 08/24 17:51

oldsam: 應該是機關不能出錢,承辦警員自掏腰包被嫌少 08/25 14:12

abcdab55: 同意樓上 08/26 16:11

pttfm: 這案真的很誇張,檢察官應該要主動偵辦 08/27 23:42

maniaque: 偵辦? 是要刑警以後只要去抓交通違規就好嗎??? 08/2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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