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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nnioio: 通常這類重複跳針陳請的我們會寫個大簽統一罐頭回覆,並 07/27 06:49
→ knnioio: 且不附問卷;電話是10分鐘到了自動掛斷 07/27 06:49
→ geneaven: 北區國稅局門前那些天天陳抗的太極門應該已用過173了吧 07/27 07:02
→ aa08175: 地方公所應該常常在用的 XD 07/27 07:20
→ lwmyueh: 電腦灌陳情的就用過 07/27 07:54
→ ezmantalk: 應該不會直接用 不過機關都會依此條訂SOP 如果沒有你就 07/27 08:18
→ ezmantalk: 作第一個吧 作出來就不用消耗時間跟職業陳情人虛以委蛇 07/27 08:19
→ ezmantalk: 不過嘛這些職業陳情人因為是陳情的會給你想一些有的沒 07/27 08:21
→ ezmantalk: 的 例如此條是說「同一事由」 如果牠每次來除原本的陳 07/27 08:21
→ ezmantalk: 情再給你加料一些別的 算不算同一事由? 呵 面對刁民的 07/27 08:22
→ ezmantalk: 日常(拍拍) 07/27 08:22
推 BlackCoal: 有呀,一直重複的就用,不過後來他跑去監察院檢察署總 07/27 08:30
→ BlackCoal: 統府亂投,還不是得再回,浪費行政資源 07/27 08:30
推 tamama000: 罐頭他 看誰氣長 07/27 08:54
推 sayin: 如果是公文或線上陳情,簽這個可以請研考擋住,不用收或者 07/27 08:57
→ sayin: 存查,至少可以無限罐頭,電話就當消業障吧 07/27 08:57
推 Erict: 第2款 我前機關用了N次了 07/27 09:21
→ star1023: 第二款簽過 不過在這之前處理好多次... 07/27 09:24
→ pk0943: 這可直接簽阿,再來鬧就報警妨害公務... 07/27 09:45
→ pk0943: 這種陳情人去監察院總統府廉政署亂咬也沒用 07/27 09:46
推 kingtseng: 3樓那個是臺北國稅局噢 北區是在桃園 07/27 10:47
→ zzzzaaaa: 當然有啊 簽下去給上面的決就好 其實去查查也可以啊 反 07/27 11:10
→ zzzzaaaa: 正作白工而已 07/27 11:10
→ zzzzaaaa: 然後去查時要掌握分吋 不要讓其他人以為你是陳情人的靠 07/27 11:16
→ zzzzaaaa: 山 不要被陳情人利用而達到他想威嚇他人的目的 07/27 11:16
→ zzzzaaaa: 我曾經搞到這種陳情人指名不要讓我辦XD 07/27 11:18
→ shomin5566: 爆量的時候只能依法處理囉 07/27 12:00
→ shomin5566: 陳情案可是有時效壓力的 07/27 12:00
→ shomin5566: 然後處理的承辦人多半數量有限 07/27 12:01
推 giobling: 常常用 07/27 13:42
推 cielomio1207: 用過 07/27 14:08
推 FrankChaung: 可不可用要看你老闆的態度,有些心臟小顆的會硬要你 07/27 16:33
→ FrankChaung: 逐次回覆,呵呵 07/27 16:33
推 talesb72232: 第一跟二款很好用啊 07/27 16:51
推 adamas0422: 這法條用過不少次了 07/27 17:16
推 StLunacy: 用過啊 好用的不得鳥 07/27 20:03
推 gegela: 當然用過 但陳情人如果來現場鬧就是另一回事了 07/27 20:15
推 silentocean: 常用 07/27 22:57
推 wenker: 簽上去看長官准不准,基本上待環保局遇到這種事很常見,這 07/28 14:33
→ wenker: 種惡意陳情人很多,還有那種借刀殺人、家族紛爭、跟鄰居 07/28 14:33
→ wenker: 不好、利益關係、或者民代看誰不爽,都叫環保局去殺,現在 07/28 14:33
→ wenker: 陳情太方便造成亂陳情一堆,還有那種不懂法規在那亂用。 07/28 14:33
推 wenker: 就算你簽過了,也只是那一次而已,他們幾個月後或半年後在 07/28 14:54
→ wenker: 來陳情,你也是要處理,你這次測了有過不代表之後測會過, 07/28 14:54
→ wenker: 只能對這種人冷處理。環保都很無奈,只能給你拍拍。 07/28 14:54
推 pk0943: 陳情人可以用分身來鬧你 07/28 15:45
→ wenker: 火影忍者 4in? 07/28 15:48
→ wenker: 所以真的很無奈....... 07/28 15:51
推 rainingkid: 很常... 07/28 17:06
推 a9301040: 跟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配合服用 07/28 17:38
推 BLUEJN: 以前機關有遇過第2款 就真的不處理 但陳情人還是會一直來 07/28 17:58
推 denpa5566: 第2款,市政信箱 07/28 18:27
→ suzukimidori: 1跟2都有用過 07/28 23:16
推 princetamaki: 用過2,真的很看長官心臟XD 07/29 08:48
推 betale: 常用啊!不然怎麼結案 07/29 22:37
推 NVC: 直接複製貼上不是比較省事 07/30 10:37
→ fcz973: 今天就用了一件,從總統府 行政院秘書長 台北市政府分別轉 07/31 19:13
→ fcz973: 來,明明7月初才函覆過 07/31 19:13
推 tpeserena: 用過第二款 08/01 18:58
推 meng0912: 用過第二款 08/13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