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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ukowolf: 犯後坦承犯行?明明是硬拗到開庭才不得已承認吧 01/06 00:04
推 hune: 好爛 根本擺明欺負認真執勤的稽查員 01/06 00:09
→ TaoYPingS: 監所公務員給1包菸判2年半,民眾剝奪公務員行動自由造 01/06 00:31
→ TaoYPingS: 成驚懼害怕,3個月緩刑謝謝。 01/06 00:31
推 roc1110: 身分犯的特性就是如此 01/06 01:22
→ roc1110: 如果不知什麼是身分犯,請先去念刑法 01/06 01:24
→ fcz973: 踐踏公權力3個月,便宜! 01/06 02:03
噓 mudafucka: 科科,公權力是啥,值多少... 01/06 05:00
推 tamama000: 不是唯一死刑嗎 01/06 06:18
→ toshiba5566: 緩刑.....好棒!以後公務員都知道怎麼做了! 01/06 10:01
推 Chowchingg: 爛爛爛 遇到這種真倒霉 01/06 10:30
→ SSLY: 對這些敗類總是輕判,公權力不彰也是理所當然 01/06 10:38
推 bryant780417: 就說了 開大車的八成都垃圾 01/06 10:42
→ eebear: 就是這種判決,以後只會讓公務員不敢認真執法,只想隨便 01/06 10:59
→ eebear: 應付就好 01/06 10:59
推 smartlin2001: 重判緩刑 01/06 11:40
噓 shan1126: 200公尺頂多幾分鐘的時間,是要判多重 01/06 12:47
推 ccusup: 樓上沒看到是被警方攔下??? 01/06 13:18
推 superlawer: 機關沒 妨害公務嗎? 01/06 13:39
→ superlawer: 沒吉妨害公務 01/06 13:39
推 yahoooooo: 這種稽查還是警察陪同吧 民眾跟本不怕公務員 01/06 14:24
→ wands: 跟樓上的新聞對比 判公務員就重判 對老百姓就輕判 01/06 14:58
推 chasel99: 大腸花那幾個敗類還被判無罪耶,所以有什麼意外嗎? 01/06 15:13
→ Alphaz: 在台灣都馬是民眾打警察 公權力?呵呵 01/06 16:10
噓 Blue6: 居然緩刑 01/06 16:23
推 kobejay: 可現在民眾連警察都不太怕了... 01/06 17:36
推 deviLINside: 如果載離的是男性人員,應該就不會判有罪 01/06 18:00
推 pinhanpaul: 這年頭載離男性人員的人更可怕吧(抖~背後一陣發涼 01/06 19:04
推 goshfju: 這種的才三個月 01/06 21:09
→ goshfju: 國考版的一篇送個香菸就2年6個月 01/06 21:09
→ maniaque: 樓上,你指的就這邊的上一篇... 01/06 21:18
推 goshfju: XD 01/06 22:22
推 ksxo: 反過來公務員執行公務遭檢舉 就要關到死 01/07 09:06
推 SkyPtt: 公務員給人一包煙判刑二年,擄走公務員緩刑 01/07 10:45
→ linerly: 某位被關還可以到處趴趴造的前公職人員比較厲害 01/07 11:50
推 griswold: 還好不是士檢承辦的案件,士檢應該會認為主子載走奴才屬 01/08 12:57
→ griswold: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然後處分不起訴。 01/08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