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僱人員薪水發放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angelminerva (Lavender)
時間 2017-09-29 12: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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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年型計畫案的約僱人員, 因計畫經費未撥款, 而沒給薪水是正常的嗎? 但一年時間已到人也離職了, 還要一直去當初服務的單位詢問, 覺得很不合理阿, 計畫案是政府單位審查不過延宕而拿不到第二期款的, 重點是離職一年了, 第二期款還沒下來(這計畫也太會拖了), 所以還是無法付薪水!! 這樣到底合法嗎? 認知上是覺得應該由用人單位(甲方)承擔經費啊, 怎麼會讓乙方自行承擔, 那沒去追是不是到最後連薪水都拿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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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1111: 這個就上勞工局啊 09/29 13:11

doudoulon: 看你當初合約怎麼訂啊 09/29 13:14

pk0943: 你可以去救濟阿,在這裡哭錢不會匯到你戶頭。 09/29 13:14

kiwiyihi: 勞工局解決!有沒有拿到第二期款是他的事你有工作是事實 09/29 13:30

cancer0609: 樓上說的對~你有工作是事實雇你的業者要先墊薪給你 09/29 15:26

cancer0609: 他們履約完成才能去請領第2期款~ 09/29 15:27

kevincgg: 契約沒說履約完成才給員工薪水吧?上勞工局提告吧! 09/29 19:51

WTF1111: 契約寫這樣也會無效的啦,不然賺錢才發薪水啊 09/29 20:44

WTF1111: 除非你是簽承攬分包 09/29 20:44

womaidla: 錢都確定是會下來的 應該可以申請暫付吧? 09/2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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