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年金改革議題,麻煩注意用詞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a9301040 (加油)
時間 2016-08-13 19:39:59
留言 6則留言 (3推 0噓 3→)

推噓文目前雖然沒有人身攻擊的規定 但在版上推定大家都是公務員 沒有必要稱他人「噁心」 已被刪除文章: → fox1103: 因為信賴保護啊,你們新人少,又不合作,不剝你們剝誰 08/13 11:57 噓 KEYs: 樓上你過去各版文章都在調侃公僕,蠻噁心的 08/13 12:09 → fox1103: 我有說出不是事實的部分嗎? 新人少於待退、退休 新人之間 08/13 12:34 → fox1103: 意見也分歧,信賴保護也是待退已退中心思想 08/13 12:34 → fox1103: 而晚退少領多繳不正是剝新/在職嗎? 08/13 12:35 → fox1103: 然後KEYs你好像認錯人了喔 08/13 12:36 另一篇文章 稱他人為全教總、執政黨的打手 sitifan(全教總們)在偷刪文章了 → KEYs: sitifan 如果你真的不是執政黨打手請你,自己去要求版主回復 08/13 13:28 我認真問:這種抹黑方式,是討論問題的方式嗎? 更何況原PO文者本就有合法刪除文章權利 各種意見只要不違反法律,不牴觸版規,都是被容許的 這是我們維護的價值秩序,好嗎? 對於別人的言論,不支持就噓它、對「事」酸,或有建設性的回覆自己想法 基本上,我在版上很少處分人或發公告 不過,已經不是偶發了,麻煩大家克制一下啦 -- 有關KEYs在數文章的推文(包含#1Nh8Mnqg)均併本公告, 日後類此發言依二(二)1或2之無意義或鬧板推噓文處理。 救濟(詳置底板規): 當事人對於其中一位板主判決處分若有不滿時,可要求另一位板主重新受理, 另一位板主可維持原判決或與原判決板主討論後重新改判。若原判決文已徵得 其餘板主附議則不受理改判。 好氣度! 沒錯。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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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ine56: 版主我要檢舉KEYs暴力威脅網友 請依版規懲處他 08/13 19:51

sunline56: 他抹黑別人是打手 別人笑他萬年考生 旁人看了當鬧劇 08/13 19:54

sunline56: 但威脅別人 這種人真的是看到一次打一次 #1Nh8Mnqg 08/13 19:55

sunline56: 太OVER了 已逾越言論自由 08/13 19:57

fox1103: 版主辛苦了 08/13 20:01

Roy3567: 我覺得被噓就算了沒什麼 只是一個議題不能好好討論很可惜 08/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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