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監委無力回天 郭冠英爽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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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tatas (Ipomoea)
時間 2014-07-03 2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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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40703/5117110 本刊四月間踢爆郭冠英短暫回任省府任職,全案由監委對省府提出糾正,但仍無法阻止郭 爽領月退俸。 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短暫回任爽領退休金,監委錢林慧君對省政府提出糾正, 銓敘部今天表示,監委糾正是機關,並非個人,官員說法也間證實七月十六日辦理退休的 郭冠英可望順利拿到月退俸。 錢林慧君日前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下午通過糾正任用郭的台灣省政府,錢林慧君說,郭 冠英已被銓敘了,「或許這次無法挽回」。 銓敘部官員說,監委糾正是針對機關,而不是針對個人糾舉,就算任用違法,法理上應該 撤銷認用,如果僅是任用有瑕疵但不違法,郭冠英就可以辦理退休。(撰文:劉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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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itgavin:嘖嘖 07/03 21:34

lovelysue:唉! 07/04 00:31

idforme:哀! 果然是煎茶院 07/04 01:20

mystaunch:郭冠英本來就該拿退休金,他本是政黨鬥爭的犧生品 07/04 07:38

aguey:郭只是鬥爭下犧牲品,又敗部復活;河蟹才符合官僚體制~也是 07/04 07:48

aguey:夠大尾 07/04 07:48

shumim:殺人犯也沒說不能領勞保月退 07/04 08:10

applez:那坐牢的貪汙犯也應該幫他們補辦退休 讓他們坐牢領月退? 07/04 09:33

hidosun:行政程序法第111條 第七款 具有重大明顯瑕疵的行政處分 07/04 09:39

hidosun:無效 07/04 09:39

hidosun: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二項 濫用權力的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07/04 09:42

shumim:殺人犯都可以了,為何貪污犯不行? 07/04 12:30

getwild:4f就等著外界拿郭案來改革年金吧 07/04 17:57

startiger:錢林是綠的 如果真有不合法 應該就會被撤銷 07/04 18:14

kming327:一堆暗黑郭 你管得完嗎 07/04 23:22

ertip:很難不給他退休金 每個月扣錢 就算犯法也要還吧 07/0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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