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個人在公所任法制課員,本來是領表一
但以前認識的同事上週聚餐時告訴我去年8月表五有修正像下面這樣:
http://ppt.cc/pCkf
與我的資格相符(法律系畢、法制職系及法制與訴願業務)
而原本一直兼任調解秘書的人不久之前換成另一個人
換上來的人雖然是正職,但不是相關系所畢業或以法制職系任用
所以沒有跟前面一個一樣領法制加給
問過人事是說當初考量業務量,所以報市府核定時是給調解秘書
但是現在如果調解秘書無法領取,是不是可以請求人事重新核定呢@@
或是說這種核定僅限一次,之後無法再做調整呢?
在這邊先謝謝各位的回答<(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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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樓上幾位前輩的回應,我確定我掛秘書室的法制課員按照現在的加給表是能領的
只是因為公所只能有一個人領,在之前有一個資深同事掛里幹事兼調解秘書的情況下
我領表一很合理,只是想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可以在調解秘書不能領時
像上面second137說的,請我家人事重新核定,把這五千多塊給我
(因為現在是處在兩邊都沒有人領的狀況)
我的業務是法制(內部規則或者一些與法院往來的事務)國賠還有訴願答辯
跟一些其他採購合約審訂修改,派令也是掛法制,所以現在公所應該是處在二選一的情況
如果確定可以要求重新核定,是不是再向我家人事反應就好呢
(因為上次提到這件事的時候,感覺他們就不太願意處理)
如果仍然以其他理由不希望我去調整加給內容,除了以前學過的那些制度外
直轄市(好啦是新北市)的話,有沒有其他內部管道可以反應呢@@
對不起問題好多,還請各位高抬貴手指點我一點方向>"<
在這邊再次感謝各位前輩了<(_ _)>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10.10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0390737.A.97A.html
→ wands:事情你做 錢別人領! 05/18 14:57
推 wands:你得先確定在公所編制表是法制缺?? 05/18 15:01
→ wands:公所應該只有調解會秘書才是法制缺吧! 05/18 15:02
→ skywinner:我記得公所調解秘書是法制缺呀 專業加給多5千說 05/18 15:14
→ second137:非法制單位僅能一人支領法制加給,應可重新核定! 05/18 16:04
推 jcll:服刑期滿趕快調中央吧 法制的中央各單位都很缺 雖忙但好升官 05/18 16:35
推 wands:涉及組織編修,待遇調整。這不是人事能決定的 請向首長反映 05/18 19:10
推 wands:自己跟首長說: 這法制加給沒人領,很浪費 就讓我領吧 05/18 19:15
→ wands:首長同意了。就可上簽並會辦人事,請人事重新報核市府 05/18 19:16
→ puddingcatCC:感謝樓上前輩指點^-^ 05/18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