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職復職後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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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dgechem (ridgechem)
時間 2013-07-18 13: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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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休假是休去年的上班服務時間 如果你去年服務滿一年 且無年資中斷 你今年就是你的服務年資去算休假日數 所以103年復職後你可以休全部不打折 如果可以休14天 就是休14天 但是前提是你是當年度復職 只有育嬰留職停薪可以當年度復職後繼續修未完之假 104年你無休假 因為你年資中斷 了解嗎 : 各位版大好,想請問一下,若我年資三年,已有十四天休假 : 假設103年我從1/10請育嬰假到7/10, : 103年7/11復職的時候,休假天數是14天×5/12嗎? : (103年完整的上班月份應該是8、9、10、11、12) : p.s:若從102年年底就有請產假跨年度,連著請育嬰假的話,會有影響嗎? : 感謝回答~ -- ◆ From: 163.30.17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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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li:那這樣105年不就只有7天?又從滿一年7天開始從頭喔? 07/18 15:35

love417:沒吧 105年還是可以併計前面的年資一起算假 07/18 17:01

ridgechem:沒錯 104年後才可以併年資 所以原po於105年後至少14天假 07/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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