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書記官選填志願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jaroo (該不該清醒?)
時間 2012-12-02 12:56:15
留言 34則留言 (12推 0噓 22→)

看到最近大家在問選填志願的問題,身為書記官的我,不得不上來作個建議 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你心目中的第一志願,未必是別人也稱許的地方 那又怎樣呢?正好沒人和你搶不是嗎?填下去就對了,我想歸納出幾個方向 其他的歡迎各位版友補充 一、院方比檢方好 檢方光是值班的外勤、內勤就很操了,通常都是檢方先審查過濾後 真有犯罪嫌疑的才會送院方,所以院方收到的案件,一定比檢方還少 而且檢方要看屍體一些有的沒的,有禁忌的人要三思。 二、南部比北部好 現在中南部的缺超級熱門,你別想說先北上歷練個幾年以後再填調動 很抱歉,如果南部的人沒有要調出或退休,你就慢慢等吧,有人等了十年還回不去的 但是如果你已經考慮到你未來就是要在北部生活,你的妻小父母全都在北部 倒是不必為此而填南部啦 未婚的人就不一定了,如果遇到另一半在南部,你就很難跟去了 三、升遷與法院別無關 升遷是看你將來有沒有辦法考上升等考或受升等訓,能力強不強,有沒有背景 真要考慮升遷問題,等你拿到薦任資格再來問吧 不要以為來北部打拼就有比較機會,通常北部比較忙碌,你要準備考試的時間也較短 不過比較方便補習,就看你忙中還有沒有餘力去加強自己,這是很兩難矛盾的 而且北部的法院那麼大,人那麼多,主管缺就那麼幾個,很多人在搶 假使你如果有機會調司法院辦事,遇到肯拉拔你的高官,也許就不一定了 還有,不是填最高法院就是最高階的書記官 而且最高法院因為不用開庭(或是開很少數的庭)、不用出差, 一定沒辦法像地院的執行處一樣,光是出差費就可以變向加薪許多 想要賺多一點錢的就去地院民執賺出差費或是包值班賺值班費 不想賺那麼多錢,想要過安逸舒服的生活,就填最高、高院、高行、智財 四、行政法院不見得比普通法院好 行政法院(包含智財)雖然不會輪到值班和執行的機會,看似很輕鬆 但是他的庭其實比普通法院還難開,因為涉及專業性 光是卷就超厚,專業術語讓你昏頭,如果開庭前沒有看熟卷宗你就死定了 相對的普通法院的民事、刑事訴訟,案由就那麼幾個,情況類似得很多 例稿和庭前作得完整,幾乎就ok了 像我現在在地院民事庭,一個月開三天下午的庭就可以了(應該不只我這股這樣) 某高行的民事庭,一週就要開三個半天的庭,你說他有比較輕鬆嗎? 還有就是如果你如果去了行政法院,就要作長久待在那裡的打算了 因為他們不參加年度統調,要離開可能得靠點關係囉 -- ◆ From: 114.38.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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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akkanet:請問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含簡易庭,你覺得如何? 12/02 13:56

lovenesta:我就等了五年才從花東調回南部 12/02 14:57

missinglight:檢方書記官不用看屍體 12/02 17:26

just8811:檢方書記官不用看屍體 其實也沒時間看 要趕快裝NB.. Orz 12/02 17:31

bt306012:是法醫跟檢驗員在看嗎? 12/02 18:26

littleeye:所以把屍體拍照不是書記官的工作囉? 12/02 19:13

naemoe:就算不看屍體...去現場也很恐怖= = 12/02 20:00

lexar:書記官根本不用看屍體,但卻和檢察官領一樣的津貼XD 12/02 21:30

Anduril:回六樓:幫屍體拍照是法醫/檢驗員的工作... 12/02 23:52

littleeye:感謝a大解惑~ ^^因為那時候補習老師好像說書記官會拍照 12/03 08:47

bt306012:所以書記官不用看屍體出差費照領(就只做筆錄這樣)? 12/03 13:11

manuela:拍照是拍現場,除非是兇殺,而且大部分檢察官會把這種事交 12/03 13:28

manuela:給警察做。原則上就是做筆錄而已。 12/03 13:29

lovelyshu:哪間地院一個月只要開3天下午庭@@這麼爽!?北部法院都嘛 12/03 14:16

lovelyshu:一星期開2個半天的庭,有的股狠一點一星期開3次庭,然後 12/03 14:16

lovelyshu:還常常給你開逾時....Orz 12/03 14:17

lovelyshu:新北地院,如果你被分發到家事科...嗯嗯~會很操.... 12/03 14:18

lovelyshu:加班時間遠大於報加班費的時間.... 12/03 14:18

kimuratakuya:樓上正解!! 12/03 17:39

miata:行政法院絕對比普通法院好得太多 光案件量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12/03 18:57

miata:即使行政法院不參加統調 也可以用甄選的方式跳槽到別的機關 12/03 18:59

jaroo:我是北部法院的,你自己去打聽,案件不能光看量,還有質 12/03 19:23

jaroo:甄選?就算你甄選到第一名,院長也有不放人的權利, 12/03 19:25

trioflank:要商調的前提是原本的單位願意放人....不然也是白面試 12/03 20:39

lovelyshu:沒錯...會擋人的管你甄選幾次,不放你就是不放你 12/04 09:37

crown522:檢方書記官不看屍體+1 就找桌子寫筆錄而已~ 12/07 00:33

crown522:且北部檢方最久的5年就可調回台南了~調動是比年資!Y 12/07 00:34

lexar:書記官工作只要肯花時間就做得完了,又沒像法官檢察官可能想 12/08 14:43

lexar:破頭可能整天寫不出個字來,檢方真的很忙人手又不足,但院方 12/08 14:44

lexar:很多人加班只是想多領錢,其實也不是真的在加班,若在上班時 12/08 14:45

lexar:時間抓緊一點我想都做得完的。 12/08 14:46

lexar:至於加班是否虛假,那是人事部門查核怠惰的問題。 12/08 14:48

lexar:補充一下,檢方比院方差的原因還有院方書記官不夠用時還可差 12/08 14:52

lexar:遣法官助理支援,檢方書記官用光了就沒了。 12/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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