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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hakkanet:請問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含簡易庭,你覺得如何? 12/02 13:56
推 lovenesta:我就等了五年才從花東調回南部 12/02 14:57
推 missinglight:檢方書記官不用看屍體 12/02 17:26
推 just8811:檢方書記官不用看屍體 其實也沒時間看 要趕快裝NB.. Orz 12/02 17:31
→ bt306012:是法醫跟檢驗員在看嗎? 12/02 18:26
推 littleeye:所以把屍體拍照不是書記官的工作囉? 12/02 19:13
→ naemoe:就算不看屍體...去現場也很恐怖= = 12/02 20:00
→ lexar:書記官根本不用看屍體,但卻和檢察官領一樣的津貼XD 12/02 21:30
推 Anduril:回六樓:幫屍體拍照是法醫/檢驗員的工作... 12/02 23:52
推 littleeye:感謝a大解惑~ ^^因為那時候補習老師好像說書記官會拍照 12/03 08:47
→ bt306012:所以書記官不用看屍體出差費照領(就只做筆錄這樣)? 12/03 13:11
推 manuela:拍照是拍現場,除非是兇殺,而且大部分檢察官會把這種事交 12/03 13:28
→ manuela:給警察做。原則上就是做筆錄而已。 12/03 13:29
推 lovelyshu:哪間地院一個月只要開3天下午庭@@這麼爽!?北部法院都嘛 12/03 14:16
→ lovelyshu:一星期開2個半天的庭,有的股狠一點一星期開3次庭,然後 12/03 14:16
→ lovelyshu:還常常給你開逾時....Orz 12/03 14:17
→ lovelyshu:新北地院,如果你被分發到家事科...嗯嗯~會很操.... 12/03 14:18
→ lovelyshu:加班時間遠大於報加班費的時間.... 12/03 14:18
推 kimuratakuya:樓上正解!! 12/03 17:39
→ miata:行政法院絕對比普通法院好得太多 光案件量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12/03 18:57
→ miata:即使行政法院不參加統調 也可以用甄選的方式跳槽到別的機關 12/03 18:59
→ jaroo:我是北部法院的,你自己去打聽,案件不能光看量,還有質 12/03 19:23
→ jaroo:甄選?就算你甄選到第一名,院長也有不放人的權利, 12/03 19:25
→ trioflank:要商調的前提是原本的單位願意放人....不然也是白面試 12/03 20:39
推 lovelyshu:沒錯...會擋人的管你甄選幾次,不放你就是不放你 12/04 09:37
推 crown522:檢方書記官不看屍體+1 就找桌子寫筆錄而已~ 12/07 00:33
→ crown522:且北部檢方最久的5年就可調回台南了~調動是比年資!Y 12/07 00:34
→ lexar:書記官工作只要肯花時間就做得完了,又沒像法官檢察官可能想 12/08 14:43
→ lexar:破頭可能整天寫不出個字來,檢方真的很忙人手又不足,但院方 12/08 14:44
→ lexar:很多人加班只是想多領錢,其實也不是真的在加班,若在上班時 12/08 14:45
→ lexar:時間抓緊一點我想都做得完的。 12/08 14:46
→ lexar:至於加班是否虛假,那是人事部門查核怠惰的問題。 12/08 14:48
→ lexar:補充一下,檢方比院方差的原因還有院方書記官不夠用時還可差 12/08 14:52
→ lexar:遣法官助理支援,檢方書記官用光了就沒了。 12/08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