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退休金顧名思義.就是讓忙碌大半輩子的人安享餘年用的..
所以開始得領退休月俸的年齡就不能太早..(除非公殘之撫恤金..)
我政府早年設訂的退休金政策只管75制或85制..
而未管實際退休年齡應是造成現入不敷出窘狀最大原因之一
但這也是可以修法或立法以減低對國家財政的衝擊的...
1.立法並溯及既往 滿65歲才能選擇領月退休金...(與勞工同制)
已退休領退休俸者於施行當日起暫不發放退休俸..
等65歲起再予發放
2.另立補償條例.於前述人員停發月退俸時以本國基本薪資按月發放..
並訂定回流機制..讓未達65歲已辦退休人員可以回流體系內工作..
再次銓敘退休前原俸點者.亦不再補償發放基本薪資..
再任者年資再次累計與現職人員同...
(必要時10~20年不再辦大規模招考也行)
3.已退職人員18%部份亦以可維持基本生活為額度..
以大幅縮降優惠存款額度為主..每月可得利息以基本薪資為限..
以上
此作法
讓已開始領月退休俸者每月尚可領19K~38K..對維持其基本生計應無虞..
惟對於有家庭經濟負擔者..應以最優先順位讓其回流體系內工作.....
如此保留部份信賴保護原則.也照顧現已領退休俸人員基本生活..
並可大幅下降政府退休金支出.且對現職人員未來退休也較有保障....
※ melkk 來自: 203.67.184.47 (11/03 17:1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51934136.A.45C.html
推 Chengheong:http://tinyurl.com/ckobwph 11/03 17:22
→ Chengheong:http://tinyurl.com/cb36ph3 11/03 17:22
推 ihakkanet:難怪我勞保局的朋友,就算組改之後也決不買退撫年資 11/03 18:40
→ ftyu:第1點前7個字 就不是法治國家的做法 11/0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