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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smidDNA (evo n610c)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時間: Thu May 31 08:53:15 2012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聯合報╱記者謝龍田/高雄報導】
2012.05.31 02:28 am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林姓女主管,兩年前藉職務之便,「安排」讀大學的兒子
到市府暑期工讀,一個半月領二萬多元,遭檢舉違反陽光法案,市府將她記過、
降調非主管職務,法務部廉政署認定她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罰鍰一百
萬元。
為什麼判這麼重?法界人士指出,林姓女官員是九職等主管,依法得申報財產,
陽光法案對這類掌握權力的官員採高標準,即使林姓女主管未關說,兒子憑本事,
「合法」進入與母親職掌事項有關的單位工作,母親仍觸犯陽光法案,且廉政署
審議委員會裁罰的起跳價是一百萬元,最重可罰五百萬元;要求公務員警惕。
「二年了,我的心還在痛,不敢給兒子知道。」林女說,當初問過同事,暑期工
讀不是臨時人員,沒有圖利的問題。加上兒子喜歡狗,暑假有機會到動檢所工讀
也不錯,沒想到一時疏忽被調職、罰鍰。去年底她已向行政院訴願。
市政府政風處及調查局南機站調查,勞工局九十九年七月辦理暑期工讀導航計畫,
招募四百五十名工讀生,時間一個半月,時薪一百元,每天工作八小時,由市府
相關單位提供工讀機會,並聯合遴選。
林女服務的單位向勞工局提出卅個職缺,並由林女擔任主管的科室負責幕僚作業,
簽辦指派面試人員、整理成績及錄取名冊。林女的兒子獲正取後,林女被檢舉假
借職權,透過動物衛生檢驗所要求面試官員進用兒子。
林女否認交付參考名單或口頭指示面試人員錄取她兒子,但動檢所有人作證林女
曾在面試前交付手寫名單字條;面試官員也指林女在面試日早上,到會場交付一
份參考名單,影響面試評分。
林女已被記過、調非主管職,調查局南機站函送廉政署調查,法務部認定她違反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282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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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都當到薦任頭的大官了, 還不曉得要偷吃步也不要在自己家的地盤, 妳的
歷任頂頭上司做得多好, 還不會學, 太差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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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57.12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38430158.A.B1B.html
推 tosay:140.109這麼閑啊~~一早就... 05/31 09:18
推 geosys:一樓羨慕的話,就自己過去玩玩 05/31 09:21
→ geosys:109工作是要用腦的 05/31 09:21
推 DemPos:重點是那個同事要害這個主管吧 XD 這麼簡單的道理.... 05/31 09:30
推 solsol:我高中同學也是類似 暑假工讀去公家單位看報紙.聊天 05/31 09:34
→ aclock:所以這篇的重點其實是要翻她歷任長官的舊帳 05/31 09:35
推 setzer:沒有腦是沒辦法去的.... 05/31 09:49
→ PlasmidDNA:well,這年頭連早到工作都會被嫌,我也不知該說啥了~XD 05/31 10:02
推 mettlesome:那安排兒子當約僱人員的呢?廉政署也要查ㄧ查 05/31 10:56
推 jaykle:只能說人緣不夠好 05/31 12:12
推 newimpotence:只能說 想當主管 就不要有小辮子被抓..一堆人等著看 05/31 12:36
→ highlight23:打工就被罰100萬 走後門的約僱不就罰好幾百萬+鞭刑(?) 05/31 12:42
推 yehming:原來有在抓 事實上根本抓不完吧... 05/31 14:05
→ naemoe:皇親國戚當約僱的一堆都是吧,只能說她人緣不夠好罩子不夠亮 05/31 14:19
推 newglory:一定一大堆更大咖不做事只負責吃香喝辣的空降部隊吧,這 05/31 14:21
→ newglory:種是不是就沒種抓 還是碰到什麼東西會轉彎 05/31 14:22
推 ginus:要不要請廉政署順便查一下同縣府跟縣長同姓的約聘僱人員 05/31 18:02
→ SHL0705:有哪個縣長的姓是比較特別的嗎? 06/01 15:26
→ MIKE52:只抓簡任以上有失公平~~ 06/01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