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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enyw:通常是環保署草擬再送立院 或看是不是地方法 02/01 08:17
推 abo7062:他是要測兩分鐘內的音量平均值.. 02/01 08:56
推 whynotme:你需要知道的是法條內容,而不是修訂過程 02/01 09:16
推 newsunn:是均能音量超標、不是兩分鐘的數值都要超過標準值 02/01 11:02
推 bibiman:因為你找錯單位了,這種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請找警察局 02/01 12:04
→ bibiman:不過通常警察去也只是勸導而已,所以最終還是要找議員或里 02/01 12:04
→ bibiman:長用群眾力量規範 02/01 12:05
推 smoth:2分鐘均能音量超過,並不是2分鐘都要超標 02/01 21:15
→ smoth:營業場所第3類夜間55分貝是很容易超過的 02/01 21:15
→ smoth:不過就算告發也只是限期改善,很難罰到業者 02/01 21:16
推 kming327:不會去作弊 去找個大嗓公唱個幾分鐘 02/01 21:27
→ bking:沒辦法 法條就是要求2分鐘嚕.... 02/01 23:46
→ pug206:55分貝雖低,但背景音量也容易超過55分貝,背景超過就沒輒 02/02 19:31
推 Archi821:環保署不能提案,行政院才能提案 02/03 15:31
→ ertip:會過就會過 不會過就不會過 整天找議員很煩 還是不會過 02/05 01:07
→ sneak: 他是要測兩分鐘內的音量 https://muxiv.com 08/06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