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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A大學工作滿一年後
到B大學工作
日前申請B大學的年資提敘
學校規定如下
提敘之年資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請勾選)
1. □工作性質相近
2. □職責程度相當 或 □待遇相當
(待遇相當係指過去工作經歷薪資數額不低於本校敘薪數額,且須提供薪資證明資料。)
3. □服務期間成績優良(服務期間成績優良須提供過去工作經歷考列第一等級之考績證
明資料或由其服務單位出具服務期間成績優良之書面證明。)
已經繳交相關表單了
卻接到電話說請我另外繳交一張a4敘明"職務相當"的情形
但其實我之前的表單已經都填過新舊兩份工作的職掌了
舊工作是系所助教
(單位只有一個助教 老師學生相關事情都要做 排課 核銷買的東西 輸入成績等
另有研討會跟多場演講要辦理)
新工作是辦活動與輔導學生的助理
(比較是整天面對學生社團或辦理典禮等大型活動的工作)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事的前輩可以指點一二
不知道該怎麼寫比較有機會通過
或者有甚麼較為禮貌/有效的話術可以拿去探問人事室的姐姐呢?
因為電話中聽起來是他說主管不明白我的兩份工作職掌是否相近
打來時主管又剛好在我旁邊等東西
我根本超級驚慌一心兩用無法多問(冏)
另外想問的是
舊工作是學士缺(因舊大學很窮困 全校幾乎都是學士級助理)
新工作是碩士缺
薪資看起來差很多
對於年資提敘是不是會看起來比較不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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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7.81.3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286469689.A.E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