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國立大學約聘僱人員年資提敘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crossing (......)
時間 2010-10-08 00:41:27
留言 0則留言 (0推 0噓 0→)

從A大學工作滿一年後 到B大學工作 日前申請B大學的年資提敘 學校規定如下 提敘之年資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請勾選) 1. □工作性質相近 2. □職責程度相當 或 □待遇相當 (待遇相當係指過去工作經歷薪資數額不低於本校敘薪數額,且須提供薪資證明資料。) 3. □服務期間成績優良(服務期間成績優良須提供過去工作經歷考列第一等級之考績證 明資料或由其服務單位出具服務期間成績優良之書面證明。) 已經繳交相關表單了 卻接到電話說請我另外繳交一張a4敘明"職務相當"的情形 但其實我之前的表單已經都填過新舊兩份工作的職掌了 舊工作是系所助教 (單位只有一個助教 老師學生相關事情都要做 排課 核銷買的東西 輸入成績等 另有研討會跟多場演講要辦理) 新工作是辦活動與輔導學生的助理 (比較是整天面對學生社團或辦理典禮等大型活動的工作)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事的前輩可以指點一二 不知道該怎麼寫比較有機會通過 或者有甚麼較為禮貌/有效的話術可以拿去探問人事室的姐姐呢? 因為電話中聽起來是他說主管不明白我的兩份工作職掌是否相近 打來時主管又剛好在我旁邊等東西 我根本超級驚慌一心兩用無法多問(冏) 另外想問的是 舊工作是學士缺(因舊大學很窮困 全校幾乎都是學士級助理) 新工作是碩士缺 薪資看起來差很多 對於年資提敘是不是會看起來比較不OK啊? -- ◆ From: 125.227.81.34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286469689.A.E77.html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