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公務員未依法行政之"下場",談"新竹縣浸水社區重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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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時間 2010-05-13 19: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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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2/78/25i97.html 《新竹市浸水社區重劃補償案》沒功勞也有苦勞 技士獲緩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2/78/25i99.html 劉金谷︰有動力繼續為民謀福 裁判書全文查詢 http://tinyurl.com/32zkx9s 個人感想及心得: 1.其實從一審裁判書內容所述來觀察,大概也可以推測在審理中後期, 檢察官也大概"心知肚明"貪污罪不成立,但既然起訴書都寫要依 貪污圖利主訴,臉子要拉總是不妥,所以也只好請求"從輕量刑") (參照裁判文內 "檢察官亦請求本院對被告二人從輕量刑等一切情狀") 2.公務員不存在"功過相抵"的概念,做錯就是裁罰,管你前面救活幾個人 搞死一個就是判刑..... (裁判文摘錄:重劃之利益為所有社區居民雨露均霑共享共榮,為眾人之 事挺身而出,本來就吃力不討好,本件若沒有被告二人 當初之協力參與,重劃案恐怕無法順利完成,浸水社區也 不會有今日之繁榮,被告二人為眾人之事盡心盡力, 縱無功勞亦有苦勞) ^^^^^^^^^^^^^^^^??????唉~~~這不就是擺明希望公務員 "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為最高指導原則?? (法官認為:整個重劃案,劉君只有"苦勞"而已) 3.劉君雖然在新聞訪問時表示[有動力繼續為民謀福],不過還是 沒寫出 "被依刑法213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判刑的心得 雖然只是一審"輕判3個月,緩刑2年". 不過,也已經是"前科一條" -- 考題:若今日劉君"依法行政",簽名人數不足,浸水社區重劃案規劃延宕, 社區維持環境紊亂,生活條件欠差之狀況,本案承辦人有何責任?? 正解:頂多就是辦事能力不佳被行政懲處,順道背上"績效欠佳"四個字. -- ◆ From: 61.217.9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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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cking:辦不出來,也要撐得住上面及議員來的壓力 122.121.17.67 05/13 19:12

maniaque:議員關說無罪,警察抽單判刑,新聞要看歐.. 61.217.99.108 05/13 19:16

maniaque:至於"壓力"不在法院審判刑度條件..... 61.217.99.108 05/13 19:18

maniaque:而且綜觀所有法規,好像關說就是沒事情... 61.217.99.108 05/13 19:20

maniaque:被關說把腿打開的,從來沒好下場..... 61.217.99.108 05/13 19:21

maniaque:今天你打開一次,明天人家就有你的"把柄" 61.217.99.108 05/13 19:21

caselook:不把腿打開,恐怕兩條腿都要遭殃。 114.47.70.133 05/14 09:25

wands:新考績法下 丙等候選人 218.165.78.171 05/14 15:37

Nickal:我認識他.... 最近在跟他交手.. 60.251.193.218 05/17 20:43

Nickal:標題要改 新竹"市" 60.251.193.218 05/1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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