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另一個要爭取的:解除兼職禁止等限制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onstar (onstar)
時間 2010-03-21 07: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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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務員不再是永業文官,而像民間企業一樣隨時可能被淘汰 而且還有比例, 公務員與社會上一般職業相同(其實還更差,民間大的企業有發展性、賺錢有分紅) 那就沒有理由再對公務員設定兼職等限制, 一方面義務與權利應該對等, 二來公家事務與民間不同,公務上所學的技能在民間很少能用上 這不是公務員的錯或不上進,因為政府的事務原本與民間企業不同 做個五年或到了三十五歲離開公務體系,能做什麼?全家燒炭嗎? 而民間你在a電子公司被資遣,你所學的還可以到b電子公司用, 而民間企業通常也只要你把分內工作做好,下班你要去兼職做什麼都沒關係 從而可以發展第二專長或第二事業 而對未來可能吃丙淘汰的公務員來說,允許兼職的意義比民間員工還大 因為要培養一項未來可以在民間謀生的技能 淘汰比照民間,這部份也要比照民間 兼職禁止、品味義務(公務員服務法:不可嬉戲冶遊), 這些要求當年是基於國家對公務員的特殊保障,所以相對有的特殊要求 保障沒了,這些有的沒的也該廢掉了吧。 -- ◆ From: 218.169.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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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269128059.A.A99.html

biu2:主要是防堵公務員業務跟兼職利益上的關係 220.131.0.157 03/21 07:47

opm:所以可以自己審自己送的案子? 61.31.132.226 03/21 07:54

onstar:這是可以規範的,有利害關係之業務不能兼職 218.169.79.80 03/21 08:00

onstar:跟職掌沒有利害關係的兼職,請問限制理由? 218.169.79.80 03/21 08:01

hentgen:同意原po,不然到了五十歲被打丙找不到工作 118.169.64.109 03/21 08:11

shyh:確實是不合理 問題是上面有那種腦袋嗎 124.8.133.58 03/21 08:49

shyh:不過如果公務員都去兼職真的會天下大亂 124.8.133.58 03/21 08:52

clearlighta:推 開放兼職培養第二專長 203.70.124.112 03/21 09:21

opm:有些職系業務幾乎跟所有行業有關...-.- 61.31.132.226 03/21 09:30

shumim:還有雙重國籍,為什麼賺幾萬塊,不能有雙重 122.254.4.170 03/21 09:57

shumim:國籍,而賺台灣錢幾佰億的,可以有? 122.254.4.170 03/21 09:58

choipei:的確不合理,建議只要沒利益衝突可以兼職 118.233.25.96 03/21 10:49

melkk:推 確實應一併考量 211.74.186.25 03/21 11:11

melkk:而且建議公保健保合一 免得丙下去的連國保 211.74.186.25 03/21 11:12

melkk:年金也沒 211.74.186.25 03/21 11:13

melkk:SORRY是公保勞保合一 211.74.186.25 03/21 11:13

laiahuei:還有勞動三權也要比照! 61.58.30.118 03/21 13:37

geniuscho:第二專長可以靠進修,跟兼職無關吧 59.115.49.103 03/24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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