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BAEasyChat
如題,個人理解當初明星賽改制出球員&媒體票,
精神跟理念大致上這樣理解:
媒體基本上大多有限制年資條件,
這些鑒定過多年球壇生態的人,
也許能給一些罕見但本身不夠秀的好球員,
比較公平進明星賽的機會。
球員則可以給一些也許數據不是最頂尖,
但他們覺得最難打的球星更多的機會,
希望能平衡大小城市、秀味不濃的好球員一些合理的正負消長。
但是今年選成這樣我是覺得真的很不妥啦,
我不是犢迷,看到77屢屢學他偶像整天LUB一樣,
千錯萬錯都是裁判/水逆/風水/台北大晴天/阿銀/收視率/我一開始的村民全部都是女的,
沒進明星賽還挺爽的,
但是像球三在球迷票領跑卻連替補都沒有,
我覺得目前選拔機制並不合理,
前三隊最重要的是個人成績,戰績可以稍微加分,人氣完全不能納入討論;
MVP戰績個人成績幾乎同等重要,但人氣也不能納入討論。
明星賽則幾乎相反,個人成績不是那麼重要(雖然這也跟人氣有高度正相關),
戰績幾乎不重要,人氣才是最最最重要的。
我認為當球迷票是G前二或F前三,應至少保底替補,
即使排下來你的得分是第15名,也有保底資格把同位置非保底名次的最低一位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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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前面的殭屍你給我聽著,我已經用鎗對著你了,你已經無路可走了,聰明的話就舉手
投降,讓我們拔牙就沒你的事了,不然的話我可要開鎗了,我說的話你聽見了沒有啊?喂
!我警告你呀,你可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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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5.217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EasyChat/M.1738368500.A.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