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主募集截止說明;檢舉板變革意見徵詢

看板 NBA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時間 2021-12-17 10:22:47
留言 76則留言 (34推 0噓 42→)

板主募集  ̄ ̄ ̄ ̄ 很謝謝有三位很勇的板友願意出來為大家服務,板主群深表感謝。板主群會在審查 之後,按照預定日期舉行投票。因為預備要取兩位當選人,若三位候選人資格皆符 合,那就會是按照得票數高低來決定哪兩位當選。 若審查結果有任一或者更多候選人資格不符,那就會採取信任投票。按照上次選舉: > 218 m10 8/25 Induction □ [公告] 板主徵選開始 ┌─────────────────────────────────────┐ │ 文章代碼(AID): #1X9Oae3J (NBA) [ptt.cc] [公告] 板主徵選開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29849896.A.0D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0 Ptt幣 │ └─────────────────────────────────────┘ 當選門檻為60%同意。 -- 檢舉板變革意見徵詢  ̄ ̄ ̄ ̄ ̄ ̄ ̄ ̄ ̄ 板主群近日討論檢舉板似乎有濫訴情況進行討論,有意將匿名制改為實名制。因屬重 大變革,認為事先徵詢大家意見,並於板主候選投票時一同舉辦投票。 對於改實名制會不會有導致不同球迷彼此互相檢舉的情事。因為檢舉板有規定: 4.為避免匿名檢舉板成為私怨借刀殺人之場所, 單一檢舉人對同一使用者之檢舉 三日內只可一次. 故針對性的行為應該可以有某些程度上的限制。但是,板主群仍想知道板上使用者對 於採取實名制的意見,故請大家在底下推文表達。 謝謝大家。 -- 板主是可以申請調查匿名發文者的ID的。 目前檢舉板有誣告的規定 ‧ 誣告 禁止誣告, 誣告者所有相關檢舉本板永不受理, 情節嚴重者得處劣退. 誣告類型 1. 檢舉節錄斷章取義致使語意完全相反者. 2. 憑空杜撰違規內容誤導板主處分者 3. 違規客觀事實完全虛假者 舉例: a. 字數足夠檢舉不足者 b. 有連結說沒連結, 有作者說沒作者 ... 依此類推 (違規人修文後才補足的不在此限, 資料查的到.) 註 評論評價類型違規檢舉縱不受理亦不依誣告論處 但是對於濫訴目前尚未有共識。或許可以等新任板主上任時討論。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39707770.A.538.html

jack34031 : 推 12/17 10:25

hank7218 : 辛苦了 12/17 10:29

WIGGINS22 : 我只想知道目前”板主群”是剩幾個人? 12/17 10:30

phoenix286 : 不贊成 12/17 10:31

TRosenthal : 不贊成,實名制但是無罰則仍不會有遏止效果,反而可 12/17 10:34

TRosenthal : 能會引起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的紛爭。如果被檢舉人行 12/17 10:35

TRosenthal : 事較為偏激甚至會導致檢舉人的困擾 12/17 10:35

elvita : 實名制其實可以理解啦 之前有些根本整篇貼上去 也 12/17 10:35

elvita : 不過濾 濫訴情形很誇張 再加上那些私怨報復亂檢舉 12/17 10:35

elvita : 的 有些根本一看就沒違規 即便水桶三個月出來感覺 12/17 10:35

elvita : 就還會繼續為之 12/17 10:35

qwe88016 : 贊成改實名 12/17 10:35

RG5678 : 不贊成改實名 12/17 10:37

RG5678 : 雖然我檢舉都按實名,沒什麼差XD 12/17 10:38

a100205069 : 實名制給推哦 12/17 10:39

super1315566: 推,我覺得可以針對濫訴者改成實名制,如果不是濫訴 12/17 10:39

ODFans : 贊成實名減少濫訴 12/17 10:40

super1315566: 者的話就維持匿名制。至於要如何界定濫訴者,看是否 12/17 10:40

super1315566: 釐清定義或是說明濫訴的門檻等等。 12/17 10:40

qwe88016 : 認真問,都匿名的話有辦法區分誰是濫訴者嗎? 12/17 10:41

ksk0516 : 勇板友 12/17 10:42

WIGGINS22 : 匿名的話板主要找出檢舉者本人的話流程好像很麻煩 12/17 10:43

bemjamen123 : 贊成改實名 才知道哪一些是亂源愛亂檢舉 像是我就 12/17 10:43

bemjamen123 : 知道某位喬丹國的 常常檢舉一大堆人 12/17 10:43

robertshih : 支持實名制 一堆吃飽太閒的濫訴仔 12/17 10:44

NTUKarbe : 我認為有濫訴罰則比實名制來得有用 12/17 10:44

NTUKarbe : 反正濫訴被桶的同時自然也就會公布是誰了 12/17 10:44

qwe88016 : 這次候選名單看起來應該會不足額吧,還是要有減少版 12/17 10:44

qwe88016 : 主負擔的機制,不然要累死了。 12/17 10:44

elvita : 樓上從何得知呀?不是大部分都匿名? 12/17 10:45

elvita : 我是問b大 12/17 10:45

qwe88016 : 喔喔感謝版主回答 12/17 10:45

NTUKarbe : 現實刑法都有誣告防止無端興訴了 NBA版也可以吧 12/17 10:46

elvita : 不會不足吧 3位合乎標準就會選2位了 12/17 10:46

new001 : 贊成,最好再加上濫訴罰則 12/17 10:46

elvita : 濫訴跟私怨檢舉罰則加重我覺得不錯 12/17 10:47

new001 : 私怨檢舉的問題在於很難判斷吧,而且如果真的是違規 12/17 10:48

new001 : 私怨檢舉也沒問題吧 12/17 10:48

new001 : 我比較建議像,檢舉失敗有扣打這樣(? 12/17 10:49

md3q6e : 到時候會多一堆私怨檢舉的檢舉濫訴 12/17 10:49

s2130434 : 檢舉多不就是因為Freedom和LBJ文,平常會很多嗎? 12/17 10:51

seguignol : 解決問題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12/17 10:52

NTUKarbe : 感謝回覆 我的建議是討論濫訴罰則比實名制更有效 12/17 10:55

love1500274 : 我覺得到時候選出來也都會是pneumo在做事 12/17 10:55

love1500274 : 不如你乾脆自己選個副手好了 12/17 10:56

nick1628 : 辛苦了,贊成實名,可以制止檢舉變成報復手段,避免 12/17 10:56

nick1628 : 過多無意義的檢舉 12/17 10:56

ghostxx : 不管匿不匿名本來大多是O粉X粉在互相檢舉,沒差吧.. 12/17 10:57

s2130434 : 罰濫訴比實名制有效+1,實名制=不鼓勵人檢舉 12/17 10:58

s2130434 : 然後產生的衍生問題,可能會比較多,其他板不知道如何 12/17 11:00

sky070650 : 肯定要採取信任投票吧 這三位要取二實在是有點... 12/17 11:07

ljk476820 : 不太贊成實名 是說第四點三日也應該夠了 主要是一 12/17 11:08

ljk476820 : 天五篇太多 12/17 11:08

ljk476820 : 濫訴的標準也很難界定吧 除非到上次那個哭啊啥的很 12/17 11:09

ljk476820 : 明顯 12/17 11:09

fengey : 公布那些濫訴的id 就好 12/17 11:11

md3q6e : 假如 {pneumo:不到} 則公布檢舉者ID嗎? 12/17 11:30

kkjjkkjj : 改實名 濫訴一次就直接七天水桶 12/17 11:30

md3q6e : 版主們共識為不到的話 12/17 11:31

md3q6e : 要先定義什麼是濫訴吧 12/17 11:31

FengQQ : 贊成 一堆出來都覺得根本沒怎樣也在檢舉到底是有 12/17 11:37

FengQQ : 多玻璃 12/17 11:37

Magic0312 : 檢舉公正公開就好,實名制讓大家看看哪些濫訴仔也 12/17 12:09

Magic0312 : 是沒意見 12/17 12:09

demonh311 : 檢舉本來就要實名制啊 12/17 12:15

md3q6e : 現在濫訴還沒有明確定義 建議等到版主選舉結束 12/17 12:19

md3q6e : 內部討論後明確定義濫訴之範圍 再來徵詢是否實名制 12/17 12:19

md3q6e : 要不然只會出現報復濫訴的濫訴 造成版上更多對立 12/17 12:20

hunt5566 : 贊成改成中國制 12/17 12:31

xkiller1900 : 建議把匿名取消掉,我看隔壁西洽也沒在匿名的= = 12/17 12:35

qwe88016 : 就算實名也只是露出ID而已 講白了還是匿名 12/17 13:53

Sornecronoc : 覺得應該是檢舉匿名制,但是濫訴要有罰則 因為反正 12/17 14:56

Sornecronoc : 就算匿名但是同一人ID數字是唯一的對吧? 真的濫訴 12/17 14:56

Sornecronoc : 定罪成立再知道此人是誰也是可以的。 正常的檢舉 12/17 14:56

Sornecronoc : 者應該匿名 12/17 14:56

q135q135 : 支持實名制 12/1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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