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判例六 新規定施行

看板 NBA
作者 zerohero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時間 2012-02-05 16:34:00
留言 46則留言 (12推 18噓 16→)

零、前言 板規如同法律,應與時俱進,如同過去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關於父母對於 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的規定,由於時代的演進,此 種規定早不合時宜,對於NBA板規版主群在過年期間,做了一些修正草案,在此 公布並讓版友討論。 法律與規則須配合各種環境做適度調整,在此前提下,必須適度說明制定板規 修正的一些大方向與原則,作為版友對於有爭議之事,判斷的基準。 (一) 公益大於私益原則 NBA版在季賽期間為常駐兩千多人的大版,與其他人數較少之隊版不同, 為注重各球迷之間發言權的平衡,請注意此項原則 (二) 法治性原則 看到有人出言不遜,或是有違反板規之處,請來信告知版主,勿自行回嗆 自行回嗆行為,不就等同與私鬥無異,版主必當依板規還版友們公道 (三) 互信原則 要相信一個人的作為,會因為事件的發生而產生改變,不因其ID為何, 基於此項原則,板規也有累犯制度的規定,因此若破壞此原則,則會 加重處分 以下為依照上開原則修正的規定 一、EZ文刪除標準 二、罰則修改事宜 三、分享注意事項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EZ文刪除標準 基於公益大於私益原則,刪除標準為主觀與客觀的陳述,最客觀的分享 為BOX文,完全無所有主觀之意見,並完全符合公益之效果,而過於主觀 的意見,則會有引戰以及亂版之嫌 舉例來說:以某項看似客觀數據或是一段敘述做出結論,因此我認為 某某球星是廢物或是某某球星>某某小咖 此種私益行為未顧及到其他版友權益,會以EZ文將之刪除。 二、罰則修改事宜 基於互信原則,依前朝板規而被永久水桶之版友,可向版主申請解除, 但若是在我跟TINA管理下之水桶,基於互信原則可以申請一次變動判決, 規則如下:初犯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周 三犯水桶一個月 四犯水桶四個月 五犯水桶十年 除警告與水桶一周不受理外 受其他水桶處置者 可依申請減輕一級 換得緩刑 舉例來說:被判水桶一個月 申請減級 水桶一周後再犯 直接升級四個月 被判水桶四個月 申請減級 水桶一個月後再犯 直接升級水桶十年 三、分享注意事項 基於公益大於私益原則,當場影片分享推文基本上不做處理,但相同的影片分享, 請於一日內選PO兩篇做分享,因此在BOX文之下,miniblog希望妳能只針對該場 BOX提供相關影片就好,勿一文數貼。 四、其他注意事項 判決文爭議依舊存在,底下推文僅會激怒受判決者,因此公告後,判決文部分 日後作鎖文處理,爭議部分可透過版務文,或是申訴管道另做處理。 而公告文部分,維持不鎖文讓版友參與討論之。 -- 知道事物應該是什麼樣,說明你是聰明人; 知道事物實際上是怎麼樣,說明你是有經驗的人; 知道怎樣使事物變得更好,說明你是有才能的人。 - 法·狄德羅 -- ◆ From: 123.194.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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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chu :NBA版的固定輪迴,不久就會因為沒人氣解禁了 02/05 16:35

baimoo520 :把檢舉打小報告的ID公布出來再說 02/05 16:36

shepell :減刑條例嗎 02/05 16:36

baimoo520 :kid怎還沒上任? 02/05 16:37

NicoRobin26 :好長喔 懶的看>< 02/05 16:39

Proakis :裁判兼立委 02/05 16:41

iamhebe :我只想問現在版主只剩下一個了嗎? 02/05 16:42

mazda99 :還沒交接? 02/05 16:46

eric5420 :等一下 有人想偷渡法案喔xd 02/05 16:55

DC17 :原來這板有板主啊...(  ̄ c ̄)y▂ξ 02/05 16:55

necate777 :之前不是有選新版主嗎 怎麼還沒交接阿 搞啥? 02/05 16:57

baimoo520 :想霸權吧 02/05 16:59

jojo87 :TINA是生氣了嗎? 不給他下台 他都只開賭盤XDDDD 02/05 17:03

zerohero :工作分配拉 TINA開賭盤整理精華區 我處理版務 02/05 17:04

zerohero :重大事件就一起討論 02/05 17:04

zerohero :他開的賭盤還滿有趣的阿 還天天開 02/05 17:05

bamboo313 :...第一段是在說什麼 02/05 17:05

kobebryant08:我記得不是有選過版主嗎 02/05 17:08

qtgeorge :KID又被搓掉啦 板務說是選舉程序問題 02/05 17:09

qtgeorge :不知道KID可以創下幾次當選都不能上任的記錄 02/05 17:10

Jefa910 :又要鎖文了 02/05 17:18

circleli :那新聞條例勒?現在一堆PO新聞的也都沒心得 02/05 17:19

LoveyouLin :我要成立nba版籌安會 02/05 18:32

john07 :又要不給人討論判決空間了,還桶十年,什麼鬼啊 02/05 18:42

ksk0516 :啊之前板主選舉就沒下文囉? 02/05 18:50

KobeFuck :@@ 02/05 19:15

Lawrence1 : 02/05 19:59

visit :誰給您權力大赦的呀? 前朝法規又是那裡錯了呀? 02/05 20:19

visit :用什麼前朝法規的文字,就可看見您的心態的啦 02/05 20:19

alttwin :民國100年12月31日版主改選,結果到現在呢? 02/05 20:45

iamyamigami :5犯離場 這應該改成系隊籃球板吧 02/05 20:53

sssh0203 :............................................ 02/05 20:57

yaobj :這是ZKOW條款吧? = =||| 給他放出來作怪用的嗎? 02/05 21:14

yaobj :在組務挺你了,可是請從嚴規定~而不是自廢武功!!! 02/05 21:18

sperm69 :... 02/05 22:48

avadar :群組長說選舉無效 所以kid沒辦法上任 02/06 00:03

davieweb :難怪等這麼久都沒交接 即使板務不同意關我屌事 02/06 01:10

davieweb :憑什不用公開說明為何選舉無效 不然他自己來主持選舉 02/06 01:11

davieweb :還我KID跟KES 為自由而戰 為總板的公平正義而戰 02/06 01:13

kb81 :公平正義(搖頭),只是想酸而已吧,說的真好聽喔 02/06 02:11

rexxon :standing ovation.. 02/07 10:59

YiChairman :司法不公,轉個大陸幻想文,感想一個帥就可以 02/07 14:07

YiChairman :自己努力想梗就不行,圖利特定球員 02/07 14:07

YiChairman :這哪有公益大於私益,和某大國警察抓別國人有啥不同 02/07 14:08

ponguy :好大的官威阿 要烙法律前可以先搞懂內容嗎 02/08 14:10

GGdong : 跟踢妹比較像,完全1打5,爆量砍分還輸球 11/0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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