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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oooooo: 今天去主場 東下這邊球迷超兇XD 05/14 22:17
→ Neoooooo: 不過小馬沒事就好 想到去年阿立也是撞了一道牆 就躺兩 05/14 22:18
→ Neoooooo: 個月了== 05/14 22:18
→ caca13140405: 阿立那個還是全速衝QQ 05/14 22:18
推 bluesophia: 小馬沒事就好,應該還是要去檢查一下? 05/14 22:19
→ BayAreaUnite: 還是要檢查比較保險 05/14 22:20
→ ShockG: 話說阿立還回不來喔 05/14 22:20
→ caca13140405: 阿立別急 剛過一個月 再看看 05/14 22:21
→ caca13140405: 至少五月底再看要不要練打那些的吧 05/14 22:21
推 carwhat: 不要太勉強 05/14 22:26
推 kof9932: 小馬真的是好孩子啊…看他上去打擊也有跟張捕致意 05/14 22:29
推 sony1256: 林立不勉強 上半季沒回來也沒關係 健康最重要 05/14 22:29
推 smr3487: 還是希望去檢查一下 05/14 22:31
推 HeaDisBiG: 東下球迷真的超兇 罵超難聽的 希望小馬健康繼續臭下去 05/14 22:46
推 Dawei1165: 小馬很乖!加油! 05/14 22:53
推 hwhtin: 好奇,這球感覺捕手拿球的手套沒碰到跑者 05/14 23:11
→ changeup: 這個噓隊方捕手真的沒意思,欠噓的是聯盟跟裁判吧XD 05/14 23:30
→ changeup: 對 05/14 23:31
→ changeup: 6.01(i)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要避免可避免的衝撞,這一球捕 05/14 23:34
→ changeup: 手因應傳球移動,可以往左前方移動,保持在界內區域接球 05/14 23:35
→ changeup: 後嘗試觸殺跑者,但捕手是往左邊移動,跨在界線內外兩側 05/14 23:36
→ changeup: 接球,是明顯在可避免的狀況下阻擋跑壘路徑 05/14 23:36
→ changeup: 當然這個移動應該是捕手能接得最舒服的位置,但是就會在 05/14 23:37
→ changeup: 未持球狀況下擋住跑者的路線,造成妨礙 05/14 23:38
→ changeup: 台灣最糟的地方是規則解釋不清,連規則補述都講得不清不 05/14 23:39
→ changeup: 楚,什麼叫做無持球視為「阻擋」;但因球傳偏、內野趨前 05/14 23:39
→ changeup: 守備之傳球、投手傳球、Force Play 除外,寫這樣就是沒 05/14 23:40
→ changeup: 有認真考慮到,如果傳歪了就能合法去擋跑者的路徑,那就 05/14 23:41
→ changeup: 跟鼓勵衝撞沒什麼兩樣 05/14 23:41
→ changeup: 補述反而沒有寫到規則正文寫的「不得不」,在判決上就很 05/14 23:42
→ changeup: 容易錯誤引用,然後就搞一個奇葩判決出來 05/14 23:42
→ changeup: 今天好在是球員看起來沒受傷,也不差這一分,要是球員被 05/14 23:43
→ changeup: 抬出去或是影響勝負,那就吵個沒完了 05/14 23:43
推 CCptt: 臭馬傑森真是個好人 05/14 23:44
推 FayeFaye1: 希望裁判討論完不能變成慣例,這種明顯阻擋的,波西條 05/14 23:45
→ FayeFaye1: 款是為了減少衝撞,而這球這捕手顯然不是 05/14 23:45
→ FayeFaye1: 跑者先到的,怎麼可能捕手可以擋在那邊? 05/14 23:46
→ caca13140405: 剛看完we are直播 就等裁判說明吧 看會不會把兩個 05/15 00:34
→ caca13140405: 例子一起討論說明 05/15 00:34
→ caca13140405: 然後主播有問 這球其實就一半一半 看裁判認定 05/15 00:35
推 JimmyBlue: 這種交付主觀認定的規則真的很糟糕... 05/15 00:41
→ JimmyBlue: 還不如直接看人跟球哪個早到 05/15 00:41
推 sassuck: 這個判例要是成立 那波西條款可以乾脆廢掉 05/15 01:01
→ elroykuo: 只能說聯盟自己把自己搞的四不像、難怪都還有人嘴草創 05/15 01:02
→ sassuck: 這球就是捕手不應該在未持球佔住壘線 他沒有不得不站在 05/15 01:02
→ sassuck: 那裡才接的到球的必然 裁判當下沒判 小房間review還可 05/15 01:03
→ sassuck: 以維持判out 真的匪夷所思 05/15 01:03
推 hippo130: 怎麼解釋其實都可以,但小馬真的很棒,有掌握好說話的 05/15 01:04
→ hippo130: 藝術,希望他不要受傷 05/15 01:04
推 pclemens: 只能說桃猿球迷真的有夠卑微 球員被撞去安慰對方 還要被 05/15 01:08
→ pclemens: 酸公關技巧應該教學長之類的 不像有些球隊一不爽就砸人 05/15 01:08
→ pclemens: 不用道歉還可以出毛巾慶祝 這時候就都不用管什麼公關了 05/15 01:09
→ sassuck: 也沒有怎麼解釋都可以 聯盟不能這麼雙標 = = 05/15 01:09
推 yuta02: 昨天東下好兇+1☺ 05/15 01:11
推 hcastray: 你吱潛在球迷基本上就不如爪喵 網路除非戰績好否則弱勢 05/15 03:33
推 chiang6: 既然可以發生衝撞,那幹嘛訂這個條款? 05/15 04:12
推 chiang6: 今天要是張肇元衝本壘撞飛捕手馬傑森...不堪設想 05/15 04:14
推 JameerNe1son: 最多人說和暈船仔發影片講到的「不得不」為了接到球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而移動這段規則,目前看起來就是裁判的主觀判斷,裁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判覺得是就是,裁判覺得不是就不是,所以就容易發生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前後判決不一,主觀判斷的東西本來就是這樣;就像前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幾天三壘審判定有出棒的三振一樣,當初一堆喵迷還不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是氣噗噗說沒有過半,但是規則本來就沒有過半,是裁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判認定有沒有出棒意圖。現在就是如果這個時間線 XD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認為以裁判主觀認定為主的話,那下一次裁判的認定造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成我們得利的話,那些人就不要出來雙標跳腳就好了, 05/15 07:24
→ JameerNe1son: 雖然很難啦。 05/15 07:25
推 tue678: 結果討論到後來 說這規則本就是偏向捕手 跑者是自己要側 05/15 07:26
→ tue678: 身閃 05/15 07:26
推 tue678: 不然就是直接撞上去選項 05/15 07:28
推 tue678: 如果裁判是這麼認定 本壘攻防捕手有優先權 縱使球還沒 05/15 07:33
→ tue678: 傳到位 也能擋在跑者跑壘路線 以後標準就要一致啊 跑者 05/15 07:33
→ tue678: 沒能閃過 那是自己技巧問題 05/15 07:33
→ chdc: 這規則是防止不必要的衝撞造成受傷 只是是捕手受傷促成規則 05/15 11:29
→ chdc: 生成 哪來只保護捕手 05/15 11:29
推 JimmyBlue: 衍生出另一個問題是,本壘沒有妨礙跑壘的問題? 05/15 13:10
→ JimmyBlue: 在非本壘的狀況下守備員沒持球擋到跑壘員不是妨礙跑壘? 05/15 13:11
推 JimmyBlue: 還是一樣為了接球可以擋到跑壘員沒關係? 05/15 13:13
→ rafaelfala: 現在就是在討論這個Case有沒有妨礙跑壘..... 05/15 13:13
推 toolin: 聯盟給的答覆就是由裁判認定,所以同樣情況也可能會被判sa 05/15 13:14
→ toolin: fe喔 05/15 13:14
→ chdc: 規則主體就是不准撞到 撞到了捕手持球罰跑者 捕手未持球罰 05/15 13:27
→ chdc: 捕手 後面再列出例外的狀況 05/15 13:27
→ chdc: 今天這case就是未持球要罰捕手 但是裁判認為適用後面的例外 05/15 13:29
→ chdc: 免罰 所以衝撞這關兩邊免罰 去看後面馬沒碰本壘=out 05/15 13:29
→ chdc: 爭議在是否適用例外 一定要跨線才能接到 vs 有空間往前接( 05/15 13:32
→ chdc: 但可能碰不到跑者失分) 05/15 13:32
推 oioio: 如果今天這樣是合法 那之前紅軍都被白黑啦 吱這樣就變髒 呵 05/15 13:32
→ changeup: 聯盟自己沒有認定的標準啊,把責任推給裁判跟技術組,然 05/15 14:39
→ changeup: 後亂判一通被球迷幹譙,而且很明顯就存在很多種不同的標 05/15 14:40
→ changeup: 準,這對整個聯盟的發展都不是好事 05/15 14:40
→ changeup: 昨天這個case如果認定是捕手「不得不」在那個位置接球, 05/15 14:41
→ changeup: 所以判出局,那其實就跟聯盟鼓勵捕手跟跑者進行衝撞一樣 05/15 14:41
→ changeup: ,因為捕手就會覺得我站在這邊接,裁判也不一定會怎麼樣 05/15 14:42
→ changeup: ,撞了以後也不一定是我受傷,那為什麼我不試試看? 05/15 14:43
→ changeup: MLB的標準基本上就是未持球不可以跨壘線,這幾年看到的 05/15 14:45
→ changeup: case基本上只有判得太過頭,看了以後覺得不該判的,沒有 05/15 14:45
→ changeup: 像昨天這種跨線接以後不判的 05/15 14:46
→ changeup: 就算是那些覺得判過頭的,某種角度上也是可以用未持球不 05/15 14:48
→ changeup: 可以跨壘線來解釋(但就會覺得有點強詞奪理) 05/15 14:48
→ changeup: 我覺得聯盟自己要先搞清楚寫這條新規則的意義精神在哪, 05/15 14:49
→ changeup: 參考MLB的標準去制定,然後去教裁判跟球團,告訴你們之 05/15 14:50
→ changeup: 後都要這樣判,而不是大家找來開會,然後寫出莫名其妙的 05/15 14:50
→ changeup: 模糊語言,這樣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05/15 14:50
推 JimmyBlue: 沒有要解決問題呀...只是你要說法我就給你個說法而已 05/15 15:14
推 tue678: 有說20號要開會討論 無法避免的衝撞認定標準 也許這種擋 05/15 15:33
→ tue678: 住跑壘動線情況下 衝撞會變合理 05/15 15:33
→ tue678: 但跑者也是能選擇側身滑壘 很多推文都說MLB側身滑壘相對 05/15 15:34
→ tue678: 安全 得分率高 05/15 15:34
推 pasaword: 楊清瓏這種要找大家來開會的聲明真的是官僚透頂 05/15 15:39
→ chdc: 要給判例啊 文字圖片一起出來 告訴裁判跟球團這個不行 那個 05/15 15:45
→ chdc: 可以 沒遇過沒關係 討論 講明白 訂規則 實施有問題 再討論 05/15 15:45
→ chdc: 訂更清楚詳細 MLB也是每年球隊鑽洞聯盟補洞 不是這次過了下 05/15 15:45
→ chdc: 次又重來 當然每次都吵不完 05/15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