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G與三星眼球功能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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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時間 2013-03-19 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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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狗咬狗一嘴毛」為俗諺,甚至「狗咬狗」還是教育部國語辭典有收錄的: http://tinyurl.com/cfg96yc "比喻壞人之間互相爭鬥,彼此都沒有好下場。" 2. dogfight為空戰纏鬥,字面上亦有「狗戰」這種直譯。 http://en.wikipedia.org/wiki/Dogfight 如同 Greg Maddux 綽號"Mad Dog", 有人稱他「麥狗」、「瘋狗」,亦非污衊或人身攻擊。 這則新聞確實是「韓國兩家企業之間互相爭鬥」, 使用「狗咬狗一嘴毛」這樣的俗諺尚在合理接受的範圍。 而dogfight的使用上雖然並非教育部辭典所收錄, 但衍生為「纏鬥、互咬」的使用亦時有所見, 用於此新聞之評論雖略顯牽強,但尚足以自圓其說。 因此,這樣的用語本身是符合社會一般用語的,或許後者有點軍事愛好者偏好就是; 雖然用在此處易引起不當聯想,但並不違反板規四。 至於這句「pf775:他應該是在罵韓狗吧」雖用詞不當,但那是因前文有違反板規爭議, 對照上下文,這句並非是在攻擊,而是對於爭議表達出自己認定之解釋。 這邊提醒pf775板友,請注意用字,或可改為「他應該是在罵韓國吧」, 在避免使用攻擊性字眼的情況下,亦可表達清楚之意思。 因收到多封檢舉信,且確實有需要說明之處,特此公告。 該文推文內容因已經偏離文章主題,而是爭論是否違反板規,故上鎖禁止推文回應。 如對板規或板主判定標準有疑慮,歡迎來信討論。 謝謝。 板主 TheoEpstein -- ◆ From: 111.243.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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