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L_SecretGard
檢舉人 :luciffar
檢舉對象:freddy50301,smallxxoo,gerund
看板名稱:HatePolitics/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板主群違反板規站規
檢舉事由:
政黑檢舉版板規4-4
4.若申訴案相關文章經板主
接受審理已標記或
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修改文章或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違者處以水桶60天之處分。
這條的閱讀重點是 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
才成立後面的處分條件 用意是防止有人惡意變造證據
至於案件還在審理階段 將打錯的標題修改為正確
完全沒改動內文合情合理合法
如有錯誤 本應由板主對檢舉人提出糾正
版主未對本人提出糾正 還以此為由水桶人
實在是非常不合常理
三位版主貿然在案件審理中 未標記 也未判決完成
就直接接受他人的惡意檢舉案
其中兩位未深思熟慮也不接受解釋就火速作出判決
有聯合綠色勢力
一併構陷善良檢舉人之嫌
板主審理案件應該採取更加中立的態度
而非刻意迫害敵對勢力的檢舉發言權
之前已有強制沒收反綠中國人檢舉權的前例
絕非本人信口開河
---
政檢4-6
6.申訴案張貼後
72小時內板主、案件雙方皆可做案件補充,72小時後板主可逕行判決意見
,案件結案後板主可視情況鎖推文。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政黑檢舉版板規4-6 深入分析:
該案全部推文如下:
→ freddy50301: 駁回 無重審事由 01/18 17:31
推 smallxxoo: 不受理 01/18 18:46
推 gerund: 請按照程序 01/18 19:50
內外標打錯 修正為
#1dYb1VWV
→ luciffar: g板我還需要補充什麼程序 ? 01/19 19:04
推 gerund: 駁回 01/27 12:23
72小時內 雙方還在進行案件補充 1/18 最快也要三天才能結案
也就是1/21之前不得任意結案
三位版主僅憑他人的惡意檢舉就輕率認定已經審理完畢
連板規都看不懂 還隨他人惡意檢舉起舞 草率辦案短時間就馬上認定違規
(smallxxoo 20分 freddy50301 50分)
離72小時還非常久 這真的是 [非常非常離譜的情況]
我也還在等gerund回應到底是要按照甚麼程序???
最後也沒回答我 都要靠我自己猜?
請板主群提出任何一例 審理中案件修正標題被水桶的案例
三位版主此舉本人視為惡意水桶
下面會開始舉證三位綠營版主附和綠營檢舉人
如何聯手迫害敵對陣營
TWTP2018 三位版主都是綠營人士
本人為反綠忠貞藍白小草
蔡英文總統 曾經發表過
<臺灣第一個言論自由日 總統:努力繼續為民主、公平正義與自由來奮鬥>
總統出席「鄭南榕28週年紀念追思會」提到:
繼續為民主與公平正義來奮鬥,繼續為捍衛我們得來不易、永遠珍惜的自由來奮鬥
DEI 多元 包容 平等 海納百川的精神 請珍惜得來不易更大的民主公平正義
迫害敵對陣營的言論自由
想必蔡英文總統也不樂見!
動機:
===========
以下為該案深入分析 全部推文時間序如下:
=========附01
→ freddy50301: 駁回 無重審事由 01/18 17:31
推 smallxxoo: 不受理 01/18 18:46
推 gerund: 請按照程序 01/18 19:50
內外標打錯 修正為
#1dYb1VWV
→ luciffar: g板我還需要補充什麼程序 ? 01/19 19:04
推 gerund: 駁回 01/27 12:23
==========附02
另一惡意檢舉案時序如下: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dYrYpbe luciffar 政檢四-4
時間 Sun Jan 19 01:01:05 2025
#1dYrYpbe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1dYb1VWV 申訴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185459.A.968.html
三位板主 於01/18 17:31、18:46、19:50 判決完成
發文者 於01/19/2025 00:27:59 判決後再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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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
浸水桶!請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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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1/18 1/19 1/27 推文仍然持續進行法庭攻防 根本並無TWTP2018 所言判決完成
真正的判決完成日期為 1/27 板主才標記m文 此刻才算是正式結案 期間該文並無任何標示
其檢舉文 可笑至極 視4-6 72小時規定如無物
居然自己當起法官斷案了 違規! 浸水桶!請速決! 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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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mallxxoo:
https://i.imgur.com/XKJH1Gf.jpeg
→ smallxxoo: 欸,對,你那篇是申訴文,我貼到檢舉文了,不管怎樣, 01/19 01:25
→ smallxxoo: 就算是申訴文 4-4 你也中獎了,幫你QQ 01/19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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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xxoo 居然興奮到連人家檢舉哪條都不曉得
就在亂貼一通法條 最後還做出超蝦的違規判決!
可以這樣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
是想讓人水桶想瘋了是嗎?
30分內做出如此粗糙的判決 實在令人嘆氣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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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ddy50301: 三個板主都回應了 除非G板那個意思不是駁回 01/19 02:10
→ freddy50301: 要不然就是結案了 01/19 02:11
→ freddy50301: 小組長都叫你按照流程了,故意不打重審理由是怎樣 01/19 02:12
→ freddy50301: 流程就是流程 01/19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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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評語:流程就是72小時 自己違反4-6規定要怎麼懲處自己
你說結案就結案
誰說你可以擅自結案的
你乾脆第一推就直接喊結案
大家後面都不用講話 不用進行法庭攻防了
最終結案日明明是1/27日你還不肯認錯改判決?)
況且 檢舉版的精神是輔佐並勸導檢舉人如何完成檢舉案
本人臆測gerund要求之程序為標題打錯 故僅修正標題
也有於文內說明修改何處 內文完全沒有動到
由此可見 本人對法庭無上尊敬之意
絕無擾亂法庭之惡意 僅將錯誤標題修正為正確
版主本應對不熟悉板規的使用者用更加寬大的態度去完成案子
應以勸導改正為最優先 而非迫害敵對陣營的使用者
三位版主未發現標題錯誤 就受理案件 是否也有失職之嫌疑?
標題打錯不指正檢舉人 卻以此為由附和惡意檢舉 並火速判決
經本人指正抗議後還不修正判決 實有故意陷害檢舉人的嫌疑
此舉已嚴重傷害台灣民主自由法治的精神
此舉如被記者知悉必定會危害PTT站方信譽甚鉅
也會蒙上迫害DEI的惡名 不可不慎!
本人在此要求庭上
1.對本人無罪釋放
2.請版主對爾後的檢舉案以輔導完成案件為先 沒有改善才能水桶
(請參考站規17之相關規定 後敘)
3.對三位版主依照小組長職權做出處分
4.版主群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本身有未發現標題打錯的缺失
視板規72小時規定如無物
讓申訴案憑添波瀾 製造版務糾紛
實在難以服眾
既然板主群強勢認定我標題打錯 修正是違規的
也請為自己貿然受理打錯標題案件負責
如果版主有發現標題打錯 直接退案或具體提出指正也不會害我被水桶
這其中是有因果關係的 版主群是避無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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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規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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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版主
違反站規17條之規定 72小時內無任何通知補正標題錯誤屬於檢舉內容不全
版主失職在先 不該以此為由亂水桶檢舉人 應照站規不予受理既可
站規優先權大於板規 如不予受理則水桶理由自然消失
不得以此為據 惡意水桶立意良善讓案件完美結案的善良檢舉人!
ps1.[附02] TWTP2018惡意檢舉案的時序 S版20分內完成判決 F版50分內完成判決
半夜一點 這麼神速的效率 我都開始懷疑這真的不是一條龍嗎?
https://i.imgur.com/fj5eNGz.png
時間 Sun Jan 19 01:01:05 2025 發文檢舉
推 smallxxoo: 違規成立 01/19 01:16
推 freddy50301: 或判決完成後不得修改 三個人都判了你才改 01/19 01:46
→ freddy50301: 違規 01/19 01:47
推 gerund: 違規 01/28 12:19
ps2.[附05]我的檢舉 僅一人完成判決 到現在已經<1X天> 都不來判 立場鮮明可見一般
都不來審我的檢舉案...檢舉我的馬上一小時內判決完畢!
時間 Sun Jan 19 03:56:08 2025
→ freddy50301: 我覺得你比較像在鬧版了 申訴也不寫理由 01/19 12:26
→ freddy50301: 未達 01/19 12:26
→ freddy50301: 而且這條哪是透過你在檢舉的............ 01/19 12:28
版主為板規的熟悉度真的是讓人搖頭嘆氣
7-3搜尋一下就知道誰可以檢舉這條
指控這個真的很莫名其妙
ps3.[附02] 檢舉人提醒gerund 忘記m文
→ TWTP2018: 該結案了吧.. 01/25 13:27
推 gerund: 違規 01/28 12:19
→ TWTP2018: 請結案吧! 01/29 15:17
→ TWTP2018: m 01/29 17:08
是甚麼意思 還惡意檢舉 這句回答就是擾亂法庭的鐵證!
ps4.
#1dcOOyCP (L_SecretGard)
luciffar: 附02打成附01已修正標題 跟小組長報告一下
這案我也不小心打錯標題也有說明修改了甚麼
這也是尚未結案還在審理中的案件
此案也是同樣的情況
小組長也沒有說要因此水桶我
請三位版主提出任何一個前例有誰因此被水桶的
ps5.[附06]
● 8240 s 1/29 luciffar □ [檢舉] 多篇 TWTP2018 政檢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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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cOERsg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多篇 TWTP2018 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8113947.A.DA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藍營的檢舉案 過四天才有人來審 為什麼綠營的檢舉 一小時就兩個人來判決了?
ps6.[附07][附08]
版主過年還是有上線審案舊案放10幾天放到我上小組檢舉
小組長限定五日內審理才肯來審?
#1dds6drn (L_SecretGard)
附03以外的附件因本人水桶中 會委託三位版主代為轉錄
由於附件較多
上次僅轉兩篇 結果兩篇都轉到同一篇文章
這次比上次複雜了四倍 請多擔待
[附01] 政檢申訴案我被檢舉的原文
[附02] TWTP2018 擾亂法庭 對我的檢舉文
[附03] 溝通信
[附04] 水桶公告
[附05] 我對TWTP2018 干預司法程序提出的檢舉案
[附06] [檢舉] 多篇 TWTP2018 政檢7-2
[附07] 版主推文審他案1
[附08] 版主推文審他案2
[附09] 申訴文 版主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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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15.89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8668077.A.F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