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聞評論是否開放-投票

看板 Kaohsiung
作者 simonjen (狂)
時間 2019-01-20 13:32:30
留言 70則留言 (25推 1噓 44→)

各位版友大家好: 今天要討論的議題是"是否開放在新聞類別底下對新聞本體的評論有豁免權", 目前在台灣第四權權力氾濫而未被受到嚴格監督而造成許多錯誤或低品質報導, 有鑑於許多板友對於新聞媒體的本身亂報瞎報或是一些沒有求證的報導十分 敏感,進而不小心觸犯 6-1 實為報導本身引戰結果,非屬個人需負擔全部責任。 ,所以想開此投票與討論。 先說明清楚何謂對"新聞本體評論的豁免"。 以下舉例: 阿沙布魯報: 今日早上王小民看見神蹟,天空出現顯像"票投王大民,拯救全世界。" 此篇文章下的噓推文位置: CASE1:垃圾報 <= 對報導本身評論 (O) CASE2:造神報導 <= 對報導本身評論 (O) CASE3:垃圾王小民 <= 對人評論 (X) 此次投票時間為期 2 日,望各位版友踴躍參與。 本次投票出來之前,暫時不受理任何對媒體本身評論的檢舉。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下面有一個比較白話的,大家看白話的就好@@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58.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47962352.A.009.html

chava: 完全看不懂板主想要表達的意思,您最近是不是太累了 01/20 13:38

chava: 是指新聞文章不開放推噓文或回文嗎 01/20 13:39

bybus: 很簡單 就是能不能罵媒體而已 01/20 13:39

Gavan: 如果板主覺得累 要不要再增加2位 台中台南都有3~4位板主 01/20 13:41

lpllpllpl: 簡單講 就是駡媒體算不算人身攻擊吧?XD 01/20 13:42

chava: 我覺得增加板主比較好,有人可以相互討論,省得三天兩頭改 01/20 13:49

cooxander: 那罵「黨報」算罵媒體嗎?對中時來說應該是稱讚吧 01/20 13:49

chava: 版規或投票,而且還沒投完就取消 01/20 13:49

rahim03: 就是可以罵媒體啦 我建議可以增加板主 01/20 13:51

Carrarese: 完全搞不懂板主想幹嘛 01/20 13:51

kaj1983: 台霉台霉的講早就可以開罵了吧XDDD 01/20 13:53

bouly: 我覺得本末倒置了,這樣板上會充滿一堆負面辭彙 01/20 13:54

kaj1983: 我也不太懂板主為什麼要做這個投票 01/20 13:54

bouly: 應該加強宣導,我發現板主很少發水桶公告,所以沒有嚇阻到 01/20 13:54

bouly: 說起來可能也是板務太重的關係 01/20 13:55

bouly: 像棒球板那麼嚴格,長久下來,板眾也知道界限在哪 01/20 13:57

sonybug: 我魯鈍 看不懂選項的意思 想參加但不知該如何選擇 拜託 01/20 13:58

sonybug: 版主再多說明 01/20 13:58

bouly: 我幫解釋啦,去看看檢舉區就知道 01/20 13:59

testutw: 這有啥好做的 都是蠢吱貼來亂 01/20 14:02

bouly: 喔喔 選項我也看不懂 XDD 01/20 14:03

bouly: 到底A跟B 哪個可以罵? 01/20 14:05

simonjen: 那我想想有沒有更容易懂的選項@@ 01/20 14:05

simonjen: a可以 b不行 01/20 14:05

rahim03: 再充滿負面詞藻 有不管事實亂講的嚴重嗎 01/20 14:09

rahim03: 隨便亂扯完就裝死了 01/20 14:09

bouly: 我怕被板主噹 嘴巴貼膠帶 01/20 14:11

simonjen: 剛剛出門改不了選項 01/20 14:14

rsps1008: 這個做法很怪,如果把報紙換成蔡英文,到底"垃圾蔡英文" 01/20 14:19

rsps1008: 是能不能被允許的評論?這個問題本身應該導向是不是事實 01/20 14:19

rsps1008: 和本人要不要告你…不過如果是事實,那板上禁止好像又不 01/20 14:19

rsps1008: 太合理(但事實與否又牽扯太多問題,例如他做的事和人民 01/20 14:19

rsps1008: 觀感),也沒有看過其他板有相關規範?感覺板主做這件事 01/20 14:19

rsps1008: 有點吃力不討好,太多主觀意識包含在內 01/20 14:19

simonjen: 垃圾+人名 =對人 01/20 14:26

simonjen: 第三個例子 01/20 14:26

DEATHKAZE: 這裡改成韓版好了 這樣子什麼也不用改了XD 01/20 14:28

bouly: 我是覺得可以參考棒球板板規6 要禁一起禁 01/20 14:32

bouly: https://i.imgur.com/MaZCSVt.png 01/20 14:32

bouly: 我現在還是對板主容許罵許議長流氓耿耿於懷 01/20 14:34

bouly: 周玉蔻政論節目罵退休警像流氓8次法院判賠15萬 01/20 14:35

nht: 覺得參考棒球板板規即可, 板主其實有管板的困擾可以到板主板 01/20 14:35

nht: 逛逛, 詢問其他板板主意見 01/20 14:36

testutw: 哪有甚麼困擾?就想把高雄板變新花果山而以 01/20 14:39

amgn997: 說中文啊 01/20 15:19

dlevel: 你也太鑽牛角尖想減少紛爭源,其實甭這麼搞崗 01/20 15:31

monkeydieboy: 罵市長算不算 01/20 15:32

simonjen: 不行對人,我回家在改一下讓內容更容易懂好了@@ 01/20 15:48

Borges: 韓導是不是正面稱讚不算罵? 01/20 16:11

MVPGGYY: 周的案子可不能當通用解釋,類似的案子吳宗憲就敗訴被法 01/20 16:17

MVPGGYY: 院認證XD 01/20 16:17

MVPGGYY: 我是覺得讓市場機制解決就好,每個媒體都可能會出現跟實 01/20 16:19

MVPGGYY: 情不符的報導,到時候自然會被噓爆,不用想一堆作法想去 01/20 16:19

MVPGGYY: 控制,上次搞出的還不夠? 01/20 16:19

bouly: 所以吳被認證爛咖,儘量罵啊,嫖妓中也是,議長有被認證嗎 01/20 16:26

MVPGGYY: 吳被認證也是後來的事,因果關係沒搞清楚? 01/20 16:32

bouly: 不然你在說啥? 周的案子不能通用 流氓可以隨便用來罵人? 01/20 16:36

bouly: 我只是貼一則而已,流氓判罰的你自己google多少篇 01/20 16:36

MVPGGYY: 你也可以去找反被法院認證xx的一大堆啊,可不是只有吳 01/20 16:41

MVPGGYY: 陳的被貼過貪二代也沒違反版規了,現在用個流氓就不行? 01/20 16:42

MVPGGYY: 我都還說是毒品之父哩XD 01/20 16:42

bouly: 所以他是流氓的佐證咧 請你拿出來 01/20 16:44

MVPGGYY: 流氓又不是我說的XD 我都是說毒品之父XD 01/20 16:49

bouly: 那你在辯個什麼勁??? 傻眼貓咪 01/20 16:54

MVPGGYY: 我也看不懂你在幫他辯什麼? 傻眼狗狗 01/20 16:56

fantiida: 嗚嗚 我看不懂 01/20 17:44

clark0816: 請問罵記者,可不可以? 01/20 18:30

rocfrank: 我覺得先辦投票:你看得懂這篇板主所欲表達之意嗎? 01/20 18:48

krjkrj168: 我看不懂QQ 01/20 18:57

angel71: ? 01/2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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