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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11440451: 公有的一般地上都會有編號吧 04/11 00:00
推 aizawafff: 我住附近,當初整理好時也以為公有的,今天下午路過才 04/11 00:02
→ aizawafff: 看到小牌子提到****私人專屬停車場 04/11 00:02
推 becky1128: 可以報警嗎?500元太扯了 04/11 00:15
推 kk10894: 報警應該也沒用,有用的話,觀光客就不會一直被噱了XD 04/11 00:21
推 Miketroutla: 報警你是要告什麼?合法登記停車場也有開發票,自己 04/11 00:22
→ Miketroutla: 停車前不注意,停完了才說自己沒注意,當學費吧! 04/11 00:22
推 joker00507: 真的…報警也沒用…人家有開發票阿… 04/11 00:22
推 Sunny821210: 之前不小心停到私人的也才100 04/11 00:23
推 Miketroutla: 不管100還是1000還是100000,在合法登記經營且有開發 04/11 00:25
→ Miketroutla: 票的前提下,停了就是要付費,這道理很難懂嗎? 04/11 00:25
→ littlejuin: 但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地主說多少就付多少也不合理吧 04/11 00:31
→ littlejuin: ? 04/11 00:31
推 Miketroutla: 是不知情還是根本沒注意看啊?誰都會說對他有利的話 04/11 00:37
→ Miketroutla: ,但事情真相呢? 04/11 00:37
→ pule: 有立牌子寫收費多少嗎? 坐地起價可以找警察 04/11 00:38
→ Miketroutla: 五百元的發票都開好了,代表停一次就是收費五百,自 04/11 00:39
→ Miketroutla: 己沒注意到就當學費,摸摸鼻子下次多注意,前面已經 04/11 00:39
→ Miketroutla: 說過了 04/11 00:39
→ Miketroutla: 又一個要找警察,請問到底找警察幹嘛 04/11 00:39
→ starstar175: 如果她說停一次5000難道也要付?? 04/11 01:04
→ doggy0919: 如果照原po講的 老闆娘在他停前幾分鐘 把牌子拆了 04/11 01:04
→ doggy0919: 現場無任何告示 那原po到底是沒注意到什麼? 有什麼 04/11 01:05
→ doggy0919: 可以注意? 04/11 01:05
推 tanchi: 停車場標示不清造成消費糾紛的新聞很多 找消保官處理吧 04/11 01:11
噓 darkMood: 報警怎麼會沒有用,不然說500萬就收500萬喔,沒招牌啊 04/11 01:11
→ darkMood: 再來不付錢也是民事問題,怕什麼。動你就變在刑事問題 04/11 01:12
→ darkMood: 真的沒啥好怕的,這種也不知道合不合法的停車場....... 04/11 01:12
推 ssala: 公有停車場入口處會有告示牌註明停車場名稱、收費方式 04/11 01:12
→ ssala: 我本身的話,如果入口處沒有標明收費方式我都不敢停進去 04/11 01:15
→ ssala: 避免停到私有地有糾紛 04/11 01:15
→ MWMWMWMWMW: 我不信一個開車的人不會分公有長怎樣私人怎樣 04/11 01:15
→ MWMWMWMWMW: 公有停車場進去前通常都有遊戲規則,不然怎算錢 04/11 01:16
→ MWMWMWMWMW: 且我也不信你也不問那個賣你咖啡的旁邊是他們的? 04/11 01:18
推 dndmm: 那間旅館叫碧港x居 04/11 01:25
→ dndmm: 500可以喝兩杯星巴克了,拍拍 04/11 01:26
推 MONEY543: 基本上標示不清 就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了吧? 04/11 01:30
推 MONEY543: 另外 按常理來說 現在一堆飯店 餐廳只要是私人的停車場 04/11 01:34
→ MONEY543: 不都會有斗大的招牌寫著 ”xx專屬停車場” 非住戶或賓 04/11 01:34
→ MONEY543: 客停車 每小時xx元 這樣才對吧 04/11 01:34
推 toymilaran: 好奇發票上的公司抬頭跟統編,說不定發票是借來的,讓 04/11 01:34
→ toymilaran: 它紅 看有沒有停車場登記 04/11 01:36
噓 badlock: 笑死 某樓到底有沒有法律觀念 是老闆娘來著? 04/11 01:47
推 sleepyrat: 西子灣也要轉型成西子坑了嗎?? 04/11 01:48
推 hipmyhop: 一定沒牌 04/11 03:35
→ yaotzung: 這種好像可以檢舉 前陣子台中逢甲一次收350不是也被開 04/11 06:37
→ yaotzung: 單了 04/11 06:37
→ marquesstw: 收費停車場好像要跟交通局申請,因為運輸業自己的停車 04/11 06:53
→ marquesstw: 場都是要申請,可以去跟交通局申訴看看,另外可以查詢 04/11 06:53
→ marquesstw: 那間旅宿有沒有停車場的營業項目,如果沒有好像可以跟 04/11 06:54
→ marquesstw: 稅捐機關檢舉 04/11 06:54
推 popovista: 停車場有在營業,為何要告知不能停車,沒在營業為何又 04/11 07:52
→ popovista: 已經打好發票等人領,有生意上門是有什麼好生氣的,在 04/11 07:52
→ popovista: 原po沒眼殘情況下,沒有任何告示牌,這樣收錢沒有問題 04/11 07:52
→ popovista: 嗎 04/11 07:52
→ wu0h96p: 疑問同樓上,私有土地不能停車,後面又開發票500?矛盾 04/11 08:01
→ goabao: 有圖片嗎 感覺很容易搞混!! 04/11 08:07
推 yayaorz: 停車價格標示不清 坐地起價還乖乖繳哦 04/11 08:09
推 Tendo: 台灣的觀光蟑螂又一樁 04/11 08:18
推 alice1967: https://i.imgur.com/SSNajLo.jpg 04/11 08:19
→ alice1967: 巧立名目亂收費就能檢舉惹! 04/11 08:20
→ johnou: 私人停車場但沒公告收費標準也沒發票還是會有爭議 04/11 08:26
推 kjkent: 本來就可以報警 不然停一次車100萬也合法嗎? 04/11 08:28
→ johnou: 像火車站旁也有一堆停機車的商家沒開發票 04/11 08:28
→ kjkent: 台灣的觀光就是被一些人搞爛 幾次後就跟本不想在台灣玩了 04/11 08:29
推 xavier971060: 本來就可以找警察,會以當路段停車收費為準,不知道 04/11 08:35
→ xavier971060: 上面在爆氣啥 04/11 08:35
噓 skylee: 常經過那邊 那是給旅館客人停的 有寫告示 自己沒注意看 04/11 08:36
→ MONEY543: 原po說 老闆娘在他停車之前 就把告示給撤了?! 04/11 08:37
推 azmn: 真扯 應該要拍照 錄影 報警 沒有告示收個屁 04/11 08:41
→ kasamewon: 不用報警 但這是消費糾紛請洽消保官 04/11 08:45
→ kasamewon: 請有個觀念 警方不介入民事消費糾紛 除非他有刑事上明 04/11 08:46
→ kasamewon: 確違法 04/11 08:46
推 bloodmickey: 沒標價 收500 還開發票 很奇怪啊 04/11 08:52
→ kasamewon: 高雄市消保會07-3373685 這才是處理消費糾紛像是沒有 04/11 08:52
→ kasamewon: 標價等公權力執行單位 找警察到底想幹嘛我不懂 警察又 04/11 08:52
→ kasamewon: 不是仲裁單位 他是調查單位最後移送給檢方起訴的 04/11 08:52
→ kasamewon: 或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也可以線上申訴 04/11 08:54
→ myshch: 開的發票應該是休息用的吧…應該不是停車費的名目? 04/11 09:47
推 shadowen5431: 誇張...總覺得是故意等人家落入陷阱的 04/11 09:50
推 waterpoise: 某人是該店家的員工嗎 停了就要付錢沒錯 但我開個停車 04/11 09:57
→ waterpoise: 場 你停完我跟你說一次100萬 你一樣乖乖繳嗎?一次500 04/11 09:57
→ waterpoise: 明明就是誇張的價格 不然大家罵墾丁是在罵什麼的? 04/11 09:57
→ pigofwind: 停車糾紛頂多民事求償,真的要鬧上法院也絕對不是地主 04/11 10:21
→ pigofwind: 喊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頂多用租用土地價金去算,根本少 04/11 10:21
→ pigofwind: 的可憐。某樓麻煩不要去誤導地主喊多少就要繳的錯誤觀 04/11 10:22
→ hantulee: 若是一次100萬收費,放心不用等到你去停,前人就會去報警 04/11 10:23
→ pigofwind: 念。加上標示不清的話,就更難主張這種停車費的請求 04/11 10:24
→ pule: 咕狗找不到空地 如果是飯店前面 感覺像是道路用地 這樣收費 04/11 10:27
→ pule: 合法? 04/11 10:27
推 tanchi: 大概是和春製冰廠拆除後空地剛整理起來吧,街景沒有 04/11 10:30
推 JasonChou007: 純推 (公有的停車場,一定會有明顯的標示) 04/11 10:47
→ sa12e3: 收費不合法是地主錯誤可罰,亂停車是車主錯誤,或許可稱 04/11 10:59
→ sa12e3: 竊佔罪,需協商。 04/11 10:59
→ sa12e3: 車主犯了民事侵權相關的。 04/11 11:01
→ sa12e3: 地主被罰然後嫁禍於民事侵權,兩敗俱傷。 04/11 11:02
→ sa12e3: 孰輕孰重,自己分辨。 04/11 11:04
→ sa12e3: 一般而言,不確定是否公有停車位,建議先詢問停車價格可 04/11 11:06
→ sa12e3: 避免糾紛。 04/11 11:06
推 ha2003240: 她是在兇幾點的,全世界都應該知道那是她私人的嘛? 04/11 11:14
→ pigofwind: 竊佔罪光主觀犯意這點就過不了,哪來的或許可稱? 04/11 11:50
→ sa12e3: 主觀犯意難認定,所以稱為或許,誰知地主有無動作。 04/11 12:10
→ pigofwind: 主觀犯意難認定叫做不成立不叫或許好嗎.... 04/11 12:11
→ pigofwind: 你一條罪連主觀犯意都沒辦法認定,然後跟別人說你或許 04/11 12:12
→ pigofwind: 會成立竊佔罪? 04/11 12:12
→ wellwest: 台灣刁民法學素養堪憂zzz 04/11 12:14
→ gmoz: 私有土地停車收費也是要先公告 才站得住腳 04/11 12:36
→ gmoz: 但是如果人家鎖你車 你也沒話講 04/11 12:36
推 ukcm: 如果真的沒有告示牌與收費標準的話就很有爭議,今天跟你開50 04/11 12:47
→ ukcm: 0,明天跟你開1000 04/11 12:47
→ kasamewon: 車擋住你不讓你出去有涉嫌妨礙自由 這點倒是可以報警了 04/11 13:18
→ gmoz: 私人土地若有公告的話 是真的可以擋住不讓你出去的 04/11 14:12
推 timeswatch: 哦 我也誤停過你說的這塊 你說我才知道是私有停車場 04/11 14:56
→ timeswatch: 重點是停的當下根本沒有任何告示讓你知道這是私有地喔 04/11 14:57
→ timeswatch: 運氣好沒遇到這老闆娘的樣子 04/11 14:57
推 dancereddie: 如果你的陳述都屬實的話找消保應該有用,你花錢學經 04/11 15:03
→ dancereddie: 驗,也該讓他們學一下不同的經驗啊。大家交流交流。 04/11 15:03
→ dancereddie: 幾年前在岡山跑業務也曾經遇過一次,一開始也是很兇 04/11 15:03
→ dancereddie: 啦,還好當年陪同我的主管老資歷,當場打消保。電話 04/11 15:03
→ dancereddie: 掛掉後馬上賺回一個1200的紅包。 04/11 15:03
→ jonaswang01: 西子坑(筆記… 04/11 15:06
推 zhangching: 每天經過 那空地是這一兩個禮拜才用好的 原先是廢棄 04/11 15:08
→ zhangching: 待拆的危樓 我經過看到變停車場 我也以為市立的... 04/11 15:09
推 barryyin: 發票開名目不符可以稅捐投訴喔!! 04/11 15:12
推 timeswatch: 對了 我當時要離開的時候車子也確實很難牽 故意用他 04/11 15:20
→ timeswatch: 們家的車子擋到你很不好牽車 04/11 15:20
→ besonnova: 叫記者去採訪他們,讓他紅 04/11 15:51
→ gm95: 標示不清就違反停車場法了.. 04/11 17:24
→ gm95: 停車場名稱,收費時間,收費標準,都要標示清楚.. 04/11 17:26
→ sosoing: 星巴克那邊車位也好少@@ 04/11 17:29
推 BloodyBerry: 剛剛幫原po查根本沒營業登記。所以他收費是違法應該 04/11 17:31
→ BloodyBerry: 可以檢舉了 04/11 17:31
推 jimmy901225: 根本故意想薛人吧!這樣也好~讓南部的觀光死光光, 04/11 19:14
→ jimmy901225: 全部大洗牌根本是想趁連假遊客多想薛人吧! 04/11 19:14
推 lastleader: 依停車場法,無停車場登記證不得收費 04/11 19:35
→ lastleader: 不過裁罰機關是交通局,非警察局 04/11 19:36
→ sa12e3: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 04/11 22:20
→ sa12e3: &n=9269&p=10&f=6 04/11 22:20
→ sa12e3: 內政部網站參考看看。第(二)點都可參考。 其中 法律又 04/11 22:23
→ sa12e3: 有明文規定,違法行為不得要求公平對待所以你停車已經侵權 04/11 22:23
→ sa12e3: 在先,比較理虧。 所以 地主若可舉證侵權就有可能不利於 04/11 22:23
→ sa12e3: 車主。 04/11 22:23
→ sa12e3: 意思是只要舉證到讓人主觀犯意難認定可認定(並非是指百 04/11 22:28
→ sa12e3: 分百不會被認定),對車主是不利的,沒必要冒風險,還是 04/11 22:28
→ sa12e3: 依照上述建議做比較好。 04/11 22:28
→ sa12e3: 對了,上述網址不縮址是為了免除網站安全疑慮,造成瀏覽 04/11 22:30
→ sa12e3: 不便,請見諒,謝謝。 04/11 22:30
→ JasonChou007: 我們的法律很奇怪,合法但不一定佔上風,不合法也不 04/12 17:21
→ JasonChou007: 一定佔下風。汽車機車版面,常常會有人建議不要用生 04/12 17:21
→ JasonChou007: 命來捍衛路權,道理也是一樣的。這是很多房子前面有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畫了車格,但車格上面有路霸 (放了椅子、花盆、禁止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停車牌、機車...),你可能不敢停,因為你停了&車子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被砸,你訴諸法律可能得不到賠償,對方房產都不在名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下,無薪轉帳戶等。然後如果你也可能是白道黑道交遊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廣闊的人,車子是雙B高級車款,該路霸可能就不敢砸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車,或者砸了車,你會請白道黑道出面,對方只能乖乖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賠償。以前砂石車撞到人,通常那個人不會繼續活著,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比較有年紀的人應該知道原因,就先不說明了。法律保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護人民的基礎是很薄弱的,你如果被害死了,沒有人可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以證明你死了,甚至沒有人知道你死了,在法律上你只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是失蹤,一直到有人證明誰殺死你,或達到法律認定你 04/12 17:22
→ JasonChou007: 算是死了,才有了不同的結果 (離題了) 04/12 17:22
→ MHPTT: 先跟停管處檢舉沒設立登記,在跟國稅局檢舉,發票內容名目 04/12 19:20
→ MHPTT: 不符 04/12 19:20
→ sa12e3: 所以說不要把自己弄在風險之中(不要沒清楚就停車意思), 04/12 21:14
→ sa12e3: 地主會這樣弄,說不定背後還有其他手腳,如果今天自己沒 04/12 21:14
→ sa12e3: 停放,且有其他方式可以知道其地主不合法,那再去檢舉會 04/12 21:14
→ sa12e3: 比較好。(如果真的想要檢舉的話,這樣檢舉了也不會對自己 04/12 21:14
→ sa12e3: 有影響,但是其他方式得知其不合法的這個其他方式,是車主 04/12 21:14
→ sa12e3: 是他人的話,建議還是別摻入其中,免得惹事生非,要當聰 04/12 21:14
→ sa12e3: 明者,別逞一時之快,不知後局好壞而不利己) 04/12 21:14
噓 modelfucker: 對,就該乖乖的付錢,然後不要給自己找麻煩,反正自 04/13 00:09
→ modelfucker: 己被坑活該,是吧? 04/13 00:09
→ modelfucker: 台灣就是一大堆得過且過,不要找麻煩,所以違規的都 04/13 00:09
→ modelfucker: 理直氣壯,自己是對的還要說不好意思,呵呵 04/13 00:09
→ sa12e3: 這就要看自己怎麼想了,提供建議僅是參考用,警政單位會這 04/13 07:41
→ sa12e3: 樣回覆相信有其道理所在,有些事情就是這樣,既有的強勢, 04/13 07:41
→ sa12e3: 您要去改變現狀是有一定的難度,除非 您是檢舉達人不怕惹 04/13 07:41
→ sa12e3: 事,那就去吧!當然,後果是要自己承擔的,好運是地主沒 04/13 07:41
→ sa12e3: 做任何動作,反之… 以上,希望能對 您有所幫助。 04/13 07:41
→ JasonChou007: 檢舉?沒聽過檢舉人都會被起底嗎? 04/13 09:55
推 JasonChou007: 吹哨子法條還沒正式立法,不用想太美好 04/13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