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734913005.A.6A6.html
→ jjmr: 剛去看了USCIS網站,還是感覺這篇文中的敘述是錯誤的! 12/23 09:33
→ jjmr: https://shorturl.at/b339i 12/23 09:33
→ cchris: 這篇的敘述大致上和官網一致,所以基本上正確 12/24 02:31
→ cchris: 你可以詳讀官網B3的章節,很複雜,所以最好讀個五遍,然 12/24 02:33
→ jjmr: 謝謝c大,我會再仔細多讀幾遍~ 12/24 02:37
→ jjmr: 以我目前情況 要140通過滿180天再換雇主 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12/24 02:40
→ jjmr: 我之前一直認為在140通過滿180天後換雇主的話 得再重新run 12/24 02:40
→ jjmr: 一次PERM,但這文章看起來似乎不用?!這部份也是我疑問的地 12/24 02:41
→ jjmr: 方~ 12/24 02:41
→ cchris: 你可以詳讀然後思考為何律師會這樣解讀。實務上排期的印 12/24 06:05
→ cchris: 度人就是用這個方式跳槽並保留排期 12/24 06:05
→ jjmr: 感謝c大,真的學到不少~ 12/24 07:09
→ jjmr: 我在想這是否是因為PD的portability的因素,因為在最初由 12/24 07:27
→ jjmr: 原雇主進行的PERM其PD被保留(140過180天),所以可以將這個被 12/24 07:27
→ jjmr: 保留的PD用於未來新雇主的140申請。雖然新雇主仍然需要 12/24 07:27
→ jjmr: 提交140申請,但因為PD的portability,所以實務上不需要新 12/24 07:27
→ jjmr: 雇主重新進行PERM (畢竟PERM的功能有部份是拿到PD)。 12/24 07:27
→ jjmr: 不曉得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因就我這次PERM的經驗, 12/24 07:28
→ jjmr: PERM通過後實際上我也沒有收到什麼文件 (可能律師有), 12/24 07:28
→ jjmr: 但這階段結束後,卻可以自由更換律師,但理論上新律師並沒有 12/24 07:28
→ jjmr: 任何有關於我PERM的資料,如果只是需要一個PD而以, 12/24 07:29
→ jjmr: 那也許就說的通? 12/24 07:29
→ jjmr: 當然前提是新工作要與舊的高度雷同(職位 領域 薪資),所以才 12/24 07:30
→ jjmr: 能有這樣的特殊情況(不用重走一次PERM)~ 12/24 07:31
推 tenhou: 如果是走perm的話,140通過之後perm上的PD才成功鎖住,但 12/27 09:34
→ tenhou: 是140通過的180天內雇主有權revoke 140,實務上多數雇主沒 12/27 09:34
→ tenhou: 這麼無聊去revoke 12/27 09:34
→ tenhou: 但就我認知,140鎖PD後換工作的話,在新雇主那裡還是需要 12/27 09:35
→ tenhou: 重新跑perm跟140,只是可以使用舊PD 12/27 09:35
推 tenhou: 另外原po在大學任教沒有考慮過NIW或EB1A嗎?這樣以來換工 12/27 09:36
→ tenhou: 作的靈活度會好很多 12/27 09:36
推 tenhou: 如果先假設不存在雇主revoke的問題,原po即便是485 pendin 12/27 09:45
→ tenhou: g 180天內還是有機會換工作,實際作法是:從485的RD開始 12/27 09:45
→ tenhou: 算180天,換雇主後180天一到就送485J。風險是在換雇主後 12/27 09:46
→ tenhou: 到180天前485就有了裁決,這時移民局應該要RFE你,而你如 12/27 09:46
→ tenhou: 果能在RFE到期前滿180天,就照樣送485J然後依此回覆RFE, 12/27 09:46
→ tenhou: 網路上有看過成功DP(但可能仍有風險) 12/27 09:46
推 tenhou: 上面可能有說得模糊的地方:485的180天是依照485的RD開始 12/27 09:49
→ tenhou: 數的,也就是說再扣掉RFE的回覆時間,風險期其實不長 12/27 09:49
→ jjmr: 謝謝tenhou分享您的看法,由於我一開始並不打算待在美國, 12/28 01:29
→ jjmr: 所以沒能即使在時間內用NIW,Eb1的話,則是因我在非常小的領 12/28 01:29
→ jjmr: 域,幾乎沒有獨立的international reference可以拿,所以想 12/28 01:30
→ jjmr: 說走EB2也許單純一點。我上面對不用重走一次PERM的推論,也 12/28 01:32
→ jjmr: 許也不正確,因反覆看了幾次USCIS的規定,總是覺得免除不了 12/28 01:33
→ jjmr: 重跑一次PERM,因PERM是綁雇主與職位,也許哪個環節有漏洞, 12/28 01:34
→ jjmr: 讓實務上有法子操作,但可能不是我的資質想的出來的..哈哈! 12/28 01:36
→ jjmr: 現在只期待485排期快到(至少表B快到),這樣要撐到180天就相 12/28 01:37
→ jjmr: 對容易了。 12/28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