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AOS轉CP和EB1C後續申請律師必要性

看板 Immigration
作者 coke (Allen)
時間 2024-11-16 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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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 主申請人(我先生) 大陸人/EB1C i-140 approved/現簽證L1/在美工作/以大陸出生PD還未 到 我 台灣人/在台工作/expired F1 (irrelevant I guess) 我不在他140的dependent上,當時還未結婚。他當時選的是AOS,因為不想回大陸CP。 現在我們結婚了想要轉成CP,原因是我短時間內沒辦法離開現工作拿L2去美國。 目前已知我們需要提交i-824將申請轉成回AIT CP,有以下問題想要請問大家: 1. i-824和後面NVC的聯絡及申請(DS-260)需要透過公司的律師嗎?140是公司律師幫忙申 請的,但近期公司assigned的律師回覆很慢,我們想要自己著手處理 2. Apply charge-crossability和提交marriage certificate的時機點是何時呢? 我的理解是i-824 approved後,我們一起提交DS-260後再聯絡NVC將出生地用我的去算排 期,是聯絡時順便附上結婚證書嗎? 感謝各位回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731725490.A.807.html

binkley: EB1C仍由僱主擔保,換律師較難 11/19 01:06

gtothed818: 1. I824的過程並不清楚,但是DS260完全可以自行填寫, 11/24 22:21

gtothed818: 不用律師,USCIS轉case給NVC需要2-3個月,建議多寫inq 11/24 22:21

gtothed818: uiry催NVC要case number 和 invoice number 11/24 22:21

gtothed818: NVC 開DS260後,只有主申請人的DS260會開放,需要寫in 11/24 22:42

gtothed818: quiry寄結婚證書和主副申請人的護照掃描檔給NVC、請他 11/24 22:42

gtothed818: 們加副申請人並apply cross charge ability。 11/2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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