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在高鐵站拾獲皮包的善心人士

看板 Hsinchu
作者 vesperlynd (Only my pride is "Hurt")
時間 2017-03-28 11:53:49
留言 57則留言 (30推 0噓 27→)

在竹北高鐵站拾獲皮包的善心人士你好 在三月二十四日列車上拾獲的朋友 雖然你把皮包扔在國立新竹中學前面被巡邏員警拾獲 還是感謝你留下遺失人相關證件 裡面的鈔券則消失無蹤 算一算台幣+日幣總和約台幣一萬五左右 你留下了一張不能用的舊版百元鈔券 和全部證件信用卡 這是一位日本人遺失的皮包 剛來台灣表演藝術活動 希望你能站內信私下跟我聯繫 願意把鈔票歸還 我保證不會使你進入任何法律程序 還可獲得拾獲人應得的比例 甚至更高 這是別人表演三天的辛苦錢 請發揮人類特有的良知與我聯繫 謝謝 我們已經依法採集到你的指紋 就等你的良知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2.193.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90673231.A.D8D.html

rugalex : 建議可以在新竹大小事這個社團也發文 03/28 12:01

yerx : ??要告善心人士?? 03/28 12:01

rugalex : 或是在新竹爆料公社 因為比較多人看 03/28 12:01

rugalex : 另外也增加這個事情的能見度 包括讓犯人自己自首 03/28 12:01

rugalex : 二樓朋友沒看懂 這篇文是說這善心人士雖然撿到錢包 03/28 12:02

rugalex : 但是扒光了裡面的所有紙鈔 雖然沒有連證件一起扒 03/28 12:03

rugalex : 但是也完整的留下了指紋了 03/28 12:03

yerx : 就侵占的人。稱他善心人士幹嘛 03/28 12:05

Rilakkuma777: 會不會經過好幾手呢 03/28 12:05

rugalex : 這是一種反諷啊 也為對方留一個台階下 給對方面子 03/28 12:06

rugalex : 不把路踏死 這個事情再現代社會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的 03/28 12:06

qday : 可能證件還留著,算還有點善心? 老實說只能算笨賊 03/28 12:07

yerx : 這個事情再現代社會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的 03/28 12:08

sosa66b : 這算是公訴罪嗎? 03/28 12:13

vesperlynd : 感謝提醒 放在臉書上 03/28 12:14

vesperlynd : 好像是告訴乃論罪 不告不理 03/28 12:15

dean1990 : 這種人真的很可惡 03/28 12:19

blackhippo : 有人是國文太差還是沒出過社會… 03/28 12:20

Urmila : 竊盜公訴,指紋都採了,是快點自首,從輕量刑 03/28 12:44

ANman : 應該是不會出來了竊盜是公訴罪所以報警吧 台灣不需 03/28 13:02

ANman : 要這種人 03/28 13:02

seamask : 如果是沒案底的人撿到,根本不會有指紋建檔... 03/28 13:12

seamask : 皮包採到指紋也沒用,只要ㄧ生沒有案底出境不要用 03/28 13:16

seamask : 指紋辯識,用指紋只能唬不懂的人。 03/28 13:16

dofya : 現在四面八方都有監視器,很好找的 03/28 13:19

jfsu : 調監視器,由車抓人....很快 03/28 13:20

jaywantw : 服兵役指紋建檔算嗎? 03/28 14:29

jaywantw : 我記得我當兵前的體檢有被要求壓指紋.. 03/28 14:32

seamask : 民國90年前役男才需建檔,90後已取消... 03/28 14:44

fly005 : 有指紋也不能說錢就是他拿的吧? 只能代表他有摸過 03/28 14:46

fly005 : 錢包 03/28 14:46

seamask : 以前是有規劃要全民指紋建檔才能領新身份證,後來大 03/28 14:47

seamask : 法官有釋憲說違法就停辦了。 03/28 14:47

seamask : 所以警政單位的役男資料庫頂多是90年前的建檔資料 03/28 14:48

fly005 : 有可能小偷戴手套把錢拿走,另一個路人甲好奇撿起 03/28 14:57

fly005 : 錢包,發現沒錢就丟在路邊,結果你採集到的是路人 03/28 14:57

fly005 : 甲的指紋 03/28 14:57

jaaa1111 : 推推高調 03/28 15:05

dalinman : 那個..偷錢的和送警察局的可能是不同人.. 03/28 15:23

dalinman : 我看錯了 是被警察撿到的 03/28 15:23

kangan987 : 有指紋如果對方沒有案底留下指紋記錄 也沒用呢~ 03/28 16:59

aiwheat : 監視器應該可以查是誰?這種人一定要嚴懲,不和解 03/28 17:34

vitaminabc : 我車子被偷尋獲 警察說採指紋不像電視演的這麼簡單 03/28 20:22

vitaminabc : 要送刑事局鑑識組 就要求我簽尋獲單然後叫我把車開 03/28 20:22

vitaminabc : 到 03/28 20:22

Delyan : 爆料公社怎麼看啊 03/28 21:27

smho : 所以..是用嚇唬的看當事人會不會出現嗎? 03/28 22:18

dior5566 : 樓上的人挺無聊的 大家直接這樣講這是嚇唬的 還會 03/29 07:04

dior5566 : 有人主動投案嗎 03/29 07:04

sunnyborage : 高鐵和竹中前也有監視器啊,沒指紋也不覺得難找。 03/29 07:06

sunnyborage : 只是再不出面被公布影像更難看。 03/29 07:07

smho : 無聊在哪,推文看完不就這種感覺,乾脆直接報警。 03/29 07:22

s79072002 : 如果對方沒用網路資訊的話....恩? 03/29 11:57

ten9di9 : 這種嚇唬文多了,以後連證件都沒機會拿到,直接報 03/29 12:47

ten9di9 : 案就好了 03/29 12:47

seamask : 真的只靠指紋當偷竊證據本來就是有限的,只要沒其他 03/29 13:14

seamask : 證據當佐證也沒用 03/2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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