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竟然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制度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
時間 2024-05-03 09:36:09
留言 13則留言 (2推 0噓 11→)

那可能要先修改不分區立委的選舉方式 因為現階段是政黨推一組立委, 然後依照政黨票得票數去計算不分區立委的名額 依照那組立委的先後順序予以當選不分區立委。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民意授權 那是不是改成每個政黨推10組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然後鄉民依照喜好去選 然後全國加總票數, 最高的前34名 (目前全國不分區立委席次為34席) 就是真正由鄉民選出來的全國不分區立委。 在這樣的情況下,要罷免也是可以依照罷免法 由全國的任一選民提出罷免並經過連署 再經過全民投票罷免 應該就有可能。 大家說好不好! : 這不對 : 既然立委是代表民意 : 是民意授權而有立委身分 : 沒理由人民不能收回立委身分及權力 : 奇怪 : 這麼大的bug : 當初竟然沒人注意到 : 竟然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制度 : 應該要增加罷免制度 : 讓少數不做事或亂來的立委 : 可以被人民踢掉 : 以免民意代表變成黨意代表 : 大家怎看?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700171.A.252.html

todao: 其實直接廢不分區最好180.217.230.159 05/03 09:40

todao: 不分區理論上可以讓不擅選舉的專業人才出180.217.230.159 05/03 09:41

todao: 來為民喉舌,實際上很難避免變成黨意立委180.217.230.159 05/03 09:41

todao: 不如全部立委都用選的,出問題也能隨時罷180.217.230.159 05/03 09:42

todao: 免,會比現在不分區無罷免制度更合理180.217.230.159 05/03 09:42

MBAR: 應該先定義什麼叫黨意立委,又要怎麼從立法126.158.238.157 05/03 09:43

MBAR: 層面避免立委變成黨意立委?126.158.238.157 05/03 09:43

MBAR: 應該說不是立委投下不合某人意的票,他就是126.158.238.157 05/03 09:44

MBAR: 黨意立委,要規範就需要定義,誰能定義?126.158.238.157 05/03 09:44

tkucuh: 就算區域立委也可能是黨意立委。 211.75.228.7 05/03 09:47

Nfox: 選罷法75-2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 1.200.124.145 05/03 10:13

Nfox: 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只能 1.200.124.145 05/03 10:13

Nfox: 修法 1.200.124.145 05/0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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