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erry52 (NicePYa)
時間 2024-03-14 1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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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辯方律師進一步舉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判決中,雲林縣議會證稱「核 撥公費助理費用至助理帳戶後,該費用即屬私款,取得人即得自由使用,若其願意捐出, 或為其他使用,雲林縣議會並無干涉之權利。」" 高的律師其實重點很簡單:依照判例,詐領加班費是否成立的定義,應該只限於有沒有工作 事實跟有沒有人數(人頭)浮報。既然實際有加班有領加班費,那加班費怎麼用是領到加班 費的人自己決定。 就算加班費的用途有違法之虞那也是另外的法條來處理,而不是用詐領加班費來處理。 所以高的律師其實策略很清楚,要讓高擺脫"詐領助理費"這一條(這條脫身才可保住市長 ),至於其他登載不實罪等,就看運氣 : ※ 引述《t21 (t21)》之銘言: : 7: : 7: : 7: : 限4 : 私? : 理 : 助? : 室 : : 不是呀。 : : 第一 : : 檢察官自己都說每個助理都有加班的事實, : : 那何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加班費的問題? : : 沒加班事實,請領加班費才是詐領吧。 :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 已經很多判例都聲稱助理自願領出捐做XXX的 : 為什麼最後都被判刑 : 因為違反人之常情 正常人不會這麼做 : 如果所有的助理都是自願回捐的 : 那......這個案件怎麼會爆出來呢? : : 第二 : : 檢察官指控高虹安浮報助理加班費, : : 浮報就是以少報多 : : 所以高虹安拿出兩千頁的資料 : : 要向法院法官證明助理加班費沒有浮報。 : : 還有自己都說沒有人頭助理。 : : 那何來詐領助理費之說。 : : 不是又再自打臉。XD : 還沒宣判前 鄉民都可以各自主張 : 但說真的 不會影響法官的心證 : 估計這個案件七月前就會一審宣判 : 大家耐心等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02.20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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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ohohya: 難怪拼命說有加班 1.162.56.22 03/14 19:44

Croy: https://i.imgur.com/YdYcpgi.jpg 49.216.49.25 03/14 19:48

Croy: 紅色的字自己看 明顯不符合高案 49.216.49.25 03/14 19:48

Croy: 律師該打屁股了 49.216.49.25 03/14 19:49

Croy: 我的第三點就是打臉這個的 49.216.49.25 03/14 19:51

DustToDust: 就跟你說沒浮報就不會有貪污問題 61.224.103.178 03/14 19:53

DustToDust: 一堆綠糞在那邊腦補鬼扯 有夠可憐 61.224.103.178 03/14 19:53

g9122xj: 難怪那個神經病一直跳針有加班 101.10.46.30 03/1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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