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認罪 能爭取緩刑不用被關嗎 ?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coober ()
時間 2022-11-14 08:27:29
留言 29則留言 (8推 1噓 20→)

昨天我就貼過法條了 詐領助理費 那是跟人頭一起合夥 要分人家一些 但高的狀況是自己獨吞 而且流動率高 來來去去幾十個助理 這些人只要有人出來說自己是不樂之捐 根本也沒有分到好處 是受害者 那就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之2 這一條十年以上 偵查中自白(已經立案就不能自首了) 可以減輕其刑 所以如果高到時候坦白講 可以減個2-3年 我算減三年 那就是7年 另外她搞這一齣 還有隱匿的問題 而且她這幾天說的都是罪證 所以再加一條洗錢防制法 這一條1-5年 我算3年好了 兩條加起來就是7+3 合併執行 我給你算8年半 這刑期不算輕 所以不能去外役監 哭哭~ -- 我搞錯了~ 抱歉~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74.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385651.A.422.html

abc1332002: 通常還會用59條減刑。 11/14 08:29

ensuey: 人家選舉選到沒學位 有人是選舉選到要抓去關了 XD XD XD 11/14 08:29

dodomessage: 這週主打高虹安啊? 11/14 08:30

dodomessage: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為何他的助理及前助理 還沒人出來 11/14 08:32

dodomessage: 當污點證人呢? 吵成這樣 也就60萬。問題是小智的棒 11/14 08:32

dodomessage: 球場12億啊! 完全不成比例 11/14 08:32

jajujo: #67億的 11/14 08:33

TsmcEE: 笑噴 有菜鳥以為是鼻子這周才紅 已經討論到爛了 11/14 08:34

parkpre: 白粉如何斷定檢方那邊沒有污點證人?還是認為一定要上電 11/14 08:36

parkpre: 視才算證人? 11/14 08:36

busman214: 阿北的北藝67喔 抵五座新竹球場還有剩 11/14 08:36

busman214: *67億 11/14 08:37

parkpre: 另外白蟑螂一直嘴12億,但是爛尾工程,阿北也蓋了一堆漏 11/14 08:37

parkpre: 水公宅,市場還有67億的表藝中心。應該全台一起來檢視 11/14 08:37

abc1332002: 請問三年以下的要件是哪裡寫的?去法學資料系統檢索一 11/14 08:38

abc1332002: 下,貪污治罪條例很多都用59條減刑的。 11/14 08:38

parkpre: 現在新竹市政府還把棒球場改善工程的進度放在網頁上,我 11/14 08:38

parkpre: 是不知道北市透明在哪裡? 11/14 08:38

camp0102: 資料出來後 應該會有更多前受害者跳出來 11/14 08:39

camp0102: 柯粉又出來秀下限了 11/14 08:40

camp0102: 阿北的透明 就是全透明看不到 白能你不能 11/14 08:41

abc1332002: 大哥,你貼的是61條,61條是免除其刑,跟69條不一樣。 11/14 08:44

abc1332002: 更正:跟59條不一樣。 11/14 08:44

Groger: 4趴以為要上電視才算污點證人,哈哈 11/14 08:45

abc1332002: 沒記錯之前看過統計,貪污治罪條例的超過50%會用59條 11/14 08:46

abc1332002: 。 11/14 08:46

a000000000: 例如? 例如阿 11/14 08:50

andysher: 即使減,那個刑度也是不能緩的捏 11/14 09:03

zxbnm: 土城找安 11/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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