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建議高虹安千萬不要認罪 死不承認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時間 2022-11-08 08:00:05
留言 30則留言 (11推 2噓 17→)

昨天我就收到消息 知道有些記者也不敢報這條 林耕仁應該也不會報這條 就看哪家記者比較勇敢 因為對方的律師團很龐大 我就知道跟誰有關了,果不其然 就鏡周刊比較猛 完全不怕鴻海律師團 今天鏡周刊出版的主要是 高虹安用現任男友 前助理 詐領助理公費 另外還涉及到永齡基金會,吹哨人指出高虹安收取永齡基金會政治獻金 幫鴻海集團推動相關法案 關於人頭詐領助理公費的部份,昨天高虹安已經開記者會澄清了 不過 不巧 被抓包 高虹安記者會中 出示有實質工作的證明 被網友抓包有諸多疑點 像是相隔一年 但簽名卻完全相同 而且現任男友的到職日也兜不起來 不禁讓人懷疑高虹安這幾天都沒有出面澄清,是在連夜趕工做假資料 高虹安的公信力已經讓社會對妳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了 我會建議高虹安 絕對不要承認有用人頭詐領助理公費 還有收取永齡基金會的政治獻金 幫忙鴻海推動相關立案 反正檢方對妳的指控一概否認,還有社會對妳的質疑 也可說是國家機器動的很厲害 像今天鏡周刊出版的 妳就可以拿來發揮 提出質疑 為什麼鏡周刊有吹哨者的檢舉函 ? 是不是有臥底、有國家機器介入 ? 這是台版水門案 反正根據貪汙治罪條例 至少七年 檢方雖可依被告犯後態度不佳 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但如果妳承認貪汙犯罪 雖刑期可減半 約關三年半 但是妳會害到柯文哲跟郭台銘 所以拜託妳打死都不要承認 七年以上 其實很快就過去了 柯文哲還要選總統 如果郭柯配、或者柯郭配選上了 總統有權特赦妳 搞不好妳2024年 在5/20 總統就職那天妳就可以特赦被放出來了 這是我會給高虹安的建議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46.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865607.A.26E.html

PunkGrass: 推 11/08 08:00

murray: 本來就不可能承認阿,不承認她還是有機會當選,承 11/08 08:01

murray: 認就實名都沒有 11/08 08:01

murray: 了 11/08 08:01

b08297: 不過如果四叉說的大條跟鴻海有關那是真的沒人敢報 11/08 08:02

FoRTuNaTeR: 最怕是《一罪一》罰 11/08 08:02

angel6502: 現階段他怎麼可能承認= = 當然先拖過投票日再說啊 11/08 08:03

WeGoYuSheng: 高真的不用再多解釋什麼,一律用「這就是民進黨利用 11/08 08:03

WeGoYuSheng: 國家機器造謠抹黑的一貫伎倆」回應就好 11/08 08:03

gisasy001: 高虹安本來就可以收政治獻金.跟推動法律,你要有期 11/08 08:04

gisasy001: 約證明.不然收 11/08 08:04

gisasy001: 政治獻金跟推動法律本來就是兩件事情. 11/08 08:04

TheoEpstein: 高虹安不能收政治獻金啦,除非她是候選人在競選期間 11/08 08:05

TheoEpstein: http://i.imgur.com/3ZbPCSn.jpg 政治獻金法第五條 11/08 08:06

jis37: 無罪推定原則 根本不存在的罪行 承認個屁?已經成案 送請 11/08 08:06

jis37: 檢調單位 就靜待司法機關處理 多說無益! 11/08 08:06

TheoEpstein: 2020年她剛當上立委,不可能符合政治獻金的收受條件 11/08 08:07

TheoEpstein: 四趴已經完全無視台灣法律瘋狂硬凹了 11/08 08:07

WeGoYuSheng: 硬凹嘛,所以黑名單 11/08 08:10

chunglee: 鴻海會切割高嗎 11/08 08:12

skynate: 4%別自己曲解法律自己爽 政治獻金規定先去看看好嗎... 11/08 08:13

leehom309536: 建議高可以去找toyz拍片,不然可以看toyz跟gino拍 11/08 08:14

leehom309536: 的那部 11/08 08:14

leehom309536: 中午要來試吃白粥配泡麵了 11/08 08:16

Szss: 有道理 11/08 08:23

Szss: 咬死不認 拼了 11/08 08:24

angellll: 資策會告了沒?你知道有個屁用 笑死 11/08 08:24

Szss: 咬死不認拼贏比投降輸一半好 11/08 08:25

JayceYen: 鏡週刊 呵呵 11/08 08:26

IAMQT: 未審先判 全民法官時代來臨 11/08 08:29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