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介法完全沒有限制言論自由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
時間 2022-08-20 10:03:38
留言 59則留言 (7推 10噓 42→)

拜託藍白腦 法條看完好不好 中介法依據現有法律管理網路,如社維法、刑法等 而現有法律的多數不能限制網路違法內容 所以中介法只是多了一個東西:法院有權力去限制違法內容 就是這樣而已 這麼簡單的事情 被搞成政治鬥爭,坐上鬥爭工具的失智列車 真的是讓人啼笑皆非阿 台灣真的萬物可以泛政治化... 根本就是醫材上限的翻版 -- 我看得比你熟,相信我 你看你沒讀熟法條...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9.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961020.A.702.html

as5987: 違法誰說了算 08/20 10:04

zingy: 垃圾民進黨 08/20 10:04

Halu5566: 說她通姦就通姦 快鍘他 08/20 10:04

HanadaIru: 那中國哪裡限制言論自由? 08/20 10:05

ZeroArcher: wwwwwwwwwwwwwwwww 08/20 10:05

holyhelm: taku又在示範 一個人的失智列車 08/20 10:05

powderzhon: 真的懶得跟你說了 法條草案你有去看嗎? 08/20 10:05

bc015128: 幫黨國推你 08/20 10:06

pickchu22001: 你上車也上的太晚,都討論到蘇光頭下車了才上. 08/20 10:06

powderzhon: 我昨天看了1小時的草案 然後你的結論只有一行 就說中 08/20 10:06

powderzhon: 介法好棒棒 08/20 10:06

powderzhon: 真的笑死 08/20 10:07

powderzhon: 你看的比我熟XD 08/20 10:07

platinum500a: 所以你怕被法院判決你會不敢出聲啊 國民黨獨裁的時 08/20 10:07

platinum500a: 候 也靠法院抓了一堆潛在共匪 但他們真的是共匪? 08/20 10:07

as5987: 如果你100%相信政府宣稱是假消息的內容,那這個法的確跟你 08/20 10:09

as5987: 無關 08/20 10:09

holyhelm: taku都100%相信陳明通了 當然相信中介法 08/20 10:10

Anvec: 法院或主管機關 你為什麼要故意少講 08/20 10:11

Anvec: 暫時加註警示處分 08/20 10:12

Orisinal: 對於拿個說明就說草案好棒棒的人 沒什麼好討論的 08/20 10:13

MicChung: 今天誰講這個好棒棒我就全部都給噓 08/20 10:14

Anvec: 草案第18條 ...第一項聲請經法院裁定前...得對該資訊為暫 08/20 10:15

gve50714: 法律不能限制違法內容? 08/20 10:15

gve50714: 那網路上一堆人被告妨害名譽、社維法是三小 08/20 10:16

Anvec: 時加註警示之處分,,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予配合。 08/20 10:16

Anvec: 你熟了嗎 08/20 10:16

Anvec: 草案第18條 08/20 10:16

deann: 沒有限制 你真的看過草案 明明就是先賦予行政機關 08/20 10:18

deann: 權力好嗎 08/20 10:18

Sischill: 你真的看過法案嘛.....哪來的法盲呀 08/20 10:21

Sischill: 你說你很懂法條那解釋一下第26條是在衝啥小呀...法院??? 08/20 10:21

powderzhon: 綠粉就是這樣 見怪不怪了 草案沒看過說有看過 就算真 08/20 10:22

powderzhon: 的有看過 大概也沒有分析法案內容 08/20 10:22

holyhelm: 就算他看完法條 在他腦袋裡也被切得七零八落了 08/20 10:24

SnakeO: 你跟PTT法務,我是比較相信PTT法務拉 08/20 10:24

holyhelm: 等他腦袋切完 處理完 再po出來 就變成這篇文章囉 08/20 10:24

s9021401045: 大家現在就是認為法院民進黨開的,不相信法院會獨立 08/20 10:24

s9021401045: 公正,所以大家才會反對聲浪這麼大 08/20 10:24

ganbaru: 要我說最可怕的是草案第22條,任何人都可以檢舉 08/20 10:26

ganbaru: 然後平台必須立即對檢舉者回應 08/20 10:26

ganbaru: 這就像對岸網站旁邊會常住一個舉報紐一樣 08/20 10:27

ganbaru: 但是法令還說平台不能用自動過濾機制,必須依比例原則 08/20 10:29

ganbaru: 仔細審查 08/20 10:30

ganbaru: 所以說這個法令過關後PTT恐怕就要關了,站方不可能有這種 08/20 10:30

ganbaru: 能力對檢舉者提出的檢舉一一審查 08/20 10:31

ganbaru: 還有第26條的舉報者認可,政府可以認可專業檢舉戶 08/20 10:33

ganbaru: 還有第37條自律行為準則,就是傳說中的自我審查 08/20 10:36

ganbaru: 所以法令看起來很詳實,但規定一堆註定做不到的事, 08/20 10:37

ganbaru: 造成的結果就是非營利性的站全部死光光 08/20 10:38

ganbaru: 剩下的都是經過政府認證在管理上很精實的大站 08/20 10:38

ganbaru: 他們有能力依接受檢舉就判斷是否違法,而那些站是什麼樣 08/20 10:39

ganbaru: 的妖魔鬼怪就不知道了 08/20 10:39

mike0: 沒腦只會詭舔黨,下去領500啦 08/20 10:51

mike0: 廢物側翼,下去領500啦 08/20 10:54

tinuo: 好了啦,你是綠網軍都被看破手腳了 08/20 10:58

kougousei: 死忠深綠腦說話有人信喔zzzzzz 08/20 11:32

mysterydream: 這麼喜歡中介法 游過去對面 08/20 12:10

x0003: 你是不是漏看加註警語和第三方民間團體那部分了? 08/2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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