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恩恩爸當時為何不自己開車送急診?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johanLarson (Rent)
時間 2022-06-08 00:17:45
留言 138則留言 (32推 5噓 101→)

事發時 恩恩爸在新竹被隔離 老婆在家顧小孩 就一直打電話打來打去 記得最後小孩子都昏迷了 對於恩恩爸用只能自己太守法為理由 其實我聽了也很不以為然 若遇到急難時 行政罰其實也有允許人民可以不守法 況且一個人命問題 把守法擺在前面 這個只有公務員出現的目標錯置現象 也會出現在人民身上 但以上種種對於恩恩爸的理由不以為然 但一碼歸一碼 他現在只是在行使公民權利 要求得知81分鐘的通聯錄音檔 新北市政府太難看了啦 連這個都要閃躲 : 我不清楚小孩當時有沒有被判定確診,如果沒有,自己開車送醫院急診不是比較快? : 救護車應該是載車禍、骨折、行動不便的傷患,或老人要擔架抬去醫院,不方便走路! : 就算小孩被判確診,自己開車有違反防疫規定?頂多就是罰錢!罰三萬也不在乎! : 令我不解當時為何恩恩爸可以等救護車81分?等二十分鐘不來就快抓狂了! : 小孩發燒,父母真的不要太古意、顢頇!半夜發燒就自己開車直衝醫院急診!不能撐! : 天下父母心,事與願違,無法挽救,希望恩恩爸能放下喪子之痛,無緣的孩子離苦得樂 : 菩薩超渡,乘願再來! : 阿彌陀佛! -- 是啊 但也是恩恩爸的權利啊 真心覺得新北市政府躲得太難看了 若沒塞車,新竹到中和50分鐘.... 我以前常開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 條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 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 開宗明義都跟你講這個法的意義了 新北市政府內部工作通聯算個人隱私嗎 你好歹舉第四款吧 公務的執行是隱私? 整體利益、 公務之執行及個人之隠 你是看到這句認為公務執行是隱私嗎?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57.1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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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nan: 沒醫療專業人多的是,很有可能誤判小孩病情06/08 00:19

yeh67: 行政法規大多是針對成年大眾,小孩是例外的個案,自主應變06/08 00:24

a1chemy: 但我覺得有另一個原因,因為當下怎麼會知道要等多久?如06/08 00:25

a1chemy: 果119直接說不能送可能恩恩媽才會直接開車去,我猜是11906/08 00:25

a1chemy: 給的是模稜兩可/需要等但不知多久的答案,然後就等了81分06/08 00:25

JASONZOU: 恩恩爸遠水救不了近火,恩恩媽當下也不是健康狀態06/08 00:26

yeh67: 1.小孩發燒比成年人無法撐得久 2.沒打疫苗也加重病情惡化06/08 00:27

JASONZOU: 要一扛二去救醫其實也有難度06/08 00:27

MisuzuXD: 我當初也是覺得應該直接衝 但是現在最後悔的應該是媽媽 06/08 00:28

MisuzuXD: 事情也過去了實在不好再檢討這些 06/08 00:28

NTUST: 看起來現在還是打算抓個人出來檢討啊 06/08 00:29

randylee: 誰能想像在雙和區等救護車要81分鐘?06/08 00:29

akway: 81分鐘是事後諸葛 當下你不信119說法 相信車子馬上到?而且06/08 00:34

akway: 新竹趕過來也不只81分鐘吧06/08 00:34

goldenfire: 阿就想說打給119了 應該很快就來 想不到一等81分鐘06/08 00:34

goldenfire: 就像妹子跟你說「快到了」結果拖半小時才出現 06/08 00:35

bkebke: 一般人都會認為 在這麼市區 救護車應該很快來 06/08 00:35

goldenfire: 不然如果常搭飛機就知道 飛機誤點常常地勤就說「很快 06/08 00:36

goldenfire: 然後一拖五個小時 06/08 00:36

yufion: 當時兩個孩子包含媽媽都不舒服,媽媽自己顧兩個小孩,119 06/08 00:38

yufion: 有跟你說稍等,正常都會等一下 06/08 00:38

bkebke: 有兩個小孩 媽媽抱一個去就很強了 那另一個丟在家? 06/08 00:39

powermountai: 推你講的,孰輕孰重問題,醫院在隔壁,怎樣都要衝 06/08 00:40

yufion: 恩恩兩歲,姐姐大概也沒差多少,媽媽也不可能放著也確診 06/08 00:40

yufion: 的姐姐自己帶病重的恩恩衝醫院,事後誰都會講,別太苛責了 06/08 00:40

a1chemy: 如果直接say no或直接說會等多久而不是等一下,我是不覺 06/08 00:41

a1chemy: 得恩恩媽會等啦06/08 00:41

powermountai: 小孩都快死了,當下誰管規定,人命關天06/08 00:41

bkebke: 不過印像中 當時好像有衛生局叫媽媽自己送醫06/08 00:42

iamdota: 當下沒人知道會死,別事後諸葛了 06/08 00:42

a1chemy: 恩恩媽也不是只有打一通,她至少打了4次,之後甚至還有醫06/08 00:43

a1chemy: 護電話指導,唉 06/08 00:43

yufion: 一開始的新聞有寫中和衛生所要他們自己搭車去,但是後來 06/08 00:44

yufion: 的新聞中和衛生所消失了,恩恩爸的說法是從來沒聯絡上中和06/08 00:44

yufion: 衛生所06/08 00:44

bkebke: 純政治效應 就算延誤告也不一定贏 腦炎就沒特效藥 06/08 00:44

powermountai: 也不是事後諸葛,都昏迷了,你會怎麼做?醫院在隔壁06/08 00:46

akway: 恩恩媽媽早上就去過醫院了 真的緊急她還是有能力自己帶去 06/08 00:46

akway: 可能她太相信救護車馬上到 06/08 00:46

KingFelix: 所以要自主應變了! 有命留著 被罰錢還可以申訴 06/08 00:46

oresta: 那一條公民權利? 06/08 00:47

bkebke: 如果小孩最後沒什麼事 才有可能被罰 06/08 00:47

powermountai: 就是罰錢vs昏迷,大部分都會衝醫院吧 06/08 00:50

powermountai: 只不過救護車沒來也很詭異就是了 06/08 00:50

Fallenshit: https://imgur.com/ZCrUER4 06/08 00:52

gachen: 別檢討受害人了,4/14當時的政策跟現在差多了,我跟家人 06/08 00:52

gachen: 四月初入境,隔離期間親戚的小嬰兒需要就醫,也是我們打 06/08 00:52

gachen: 超多電話、fb聯絡彰化縣長 最後花5小時多才看到急診。當 06/08 00:52

gachen: 下很憤怒,但能怎麼辦?當時的氛圍就是把確診者/入境當瘟 06/08 00:52

gachen: 神啊,擅自出去看醫生,如果後來沒死,也會被社會罵死。 06/08 00:52

gachen: 當時的政策下會發生人命真的不意外。06/08 00:52

Fallenshit: 沒錯 病死跟社死 請選擇06/08 00:54

gachen: 現在對入境/確診者的就醫政策寬容許多,一來是確診人數多06/08 00:54

gachen: 了,二來是恩恩事件政府挑戰政策。06/08 00:54

ytwu: 其實一堆人可以現在正大光明說不甩規定也是因為恩恩這件事06/08 00:54

gachen: 調整* 06/08 00:54

iamdota: 支持別檢討家屬06/08 00:55

Fallenshit: 隔天指揮中心改指引 這還不夠噁心?06/08 00:55

bkebke: 沒有吧 之前記得有次地方衛生局要罰,記者會說不用罰06/08 00:56

god2: 沒錯06/08 00:56

bkebke: 不就地方做不到 只好改指引06/08 00:56

akway: 指引為什麼不能改 遇到問題本來就該改 06/08 00:59

gachen: 「滾動式政策」修訂期間你可以好好對照日期,我沒記錯就06/08 01:01

gachen: 是恩恩事件政府才開始鬆綁。反正我們當時急需就醫,衛生 06/08 01:01

gachen: 局也是叫我們等待,當時我也很激動說會出人命,他們也沒 06/08 01:01

gachen: 辦法,4月的台灣就是這樣。06/08 01:01

oresta: 第十八條限制 第六款 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隠私”、職 06/08 01:05

oresta: 業上秘密或著作権人之公開發表権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 06/08 01:05

oresta: 保護人民生 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 06/08 01:05

oresta: 此限。 06/08 01:05

nnkj: 他當天不是去新北市府聽完錄音檔了嗎 06/08 01:07

ezorttc: 4趴檢討被害人 06/08 01:10

oresta: 公務的執行,是隱私 06/08 01:12

oresta: 第十八條立法理由,資訊公開與限制公開之範圍互為消長, 06/08 01:15

oresta: 如不公開之範固過於擴大,勢將失去本法制定之意義;惟公 06/08 01:15

oresta: 開之範圍亦不宜影攀國家整體利益、 公務之執行及個人之隠 06/08 01:15

oresta: 私等,爰於本條第-項列舉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提供之範圍 06/08 01:15

oresta: ,以資明堢。……政府機關之內部意見或與其他機關間之意 06/08 01:15

oresta: 見交換等政府資訊,如予公開或提供,因有礙該機闢最後決 06/08 01:15

oresta: 定之作成且易滋困擾,例如對有不同意見之人加以攻訐,自 06/08 01:15

oresta: 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惟對公益有必要者,自不在限制範 06/08 01:15

oresta: 圍之列,以求平衡,爰為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06/08 01:15

oresta: 之間的通話,怎麼論述成公共利益 06/08 01:26

oresta: 公務執行,或個人隱私 06/08 01:28

scratch01: 公共利益 06/08 01:29

scratch01: 看來你是不懂什麼是公共利益 06/08 01:29

scratch01: 我是指or先生 06/08 01:30

oresta: @scratch01 那你說 06/08 01:31

scratch01: 「公共利益」可指多數人的利益和意願 06/08 01:31

scratch01: 當越來越多人想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時,恩恩爸要求提供 06/08 01:32

scratch01: 錄音檔的行為就越具公共利益 06/08 01:32

oresta: 你意思兩歲的命,比別人重要? 06/08 01:33

scratch01: 某些公共利益的實現過程乃是隱含了部分成員的一定程度 06/08 01:34

scratch01: 的利益的犧牲 06/08 01:34

jim543000: 這個哪算公共利益 還越具公共利益哩 06/08 01:34

oresta: 要求提供,是他私人利益。如果要指責消防局失職,怠惰, 06/08 01:35

oresta: 拿出勤紀錄就好,不需錄音檔 06/08 01:35

jim543000: 所以你是認為越多人想看熊熊吹喇叭 那提供熊熊吹喇叭影 06/08 01:37

jim543000: 片就越具公眾利益? 06/08 01:37

oresta: 滿足好奇心,應該不算多數利益吧 06/08 01:37

jim543000: 反正只有熊熊犧牲隱私 造福大眾的慾望 06/08 01:37

scratch01: 透過政治運作過程,而成為具有公共性的私人利益,即為 06/08 01:41

scratch01: 公共利益。 06/08 01:41

scratch01: 透過恩恩這件事情讓整個制度能夠往更好的方向改變,那 06/08 01:42

scratch01: 這自然有其公共性跟公共利益 06/08 01:42

scratch01: 不要一直在那邊瞎扯滑坡一些垃圾例子了 06/08 01:43

oresta: 救護車當時救別人,沒有優先救助特定人士,看起來比較像 06/08 01:43

oresta: 是特權 06/08 01:43

jim543000: 都有關他人隱私 公開即違反隱私但滿足大眾好奇心 哪裡 06/08 01:45

jim543000: 滑坡 06/08 01:45

oresta: 證明救護車是怠惰,才是公共利益。忙的要死,都快虛脫, 06/08 01:46

oresta: 還要被指責,那不會是公共利益 06/08 01:46

jim543000: 錄音檔公開與否不會改變制度 今天不公開也要改制度 06/08 01:49

jim543000: 不然人死爽的嗎 06/08 01:49

CCfss: 事後諸葛 06/08 02:18

leon3y03: 隱私在哪裡 執行公務的過程是隱私嗎?想清楚再講好不好 06/08 05:00

oresta: 執行公務,或個人隱私 06/08 06:43

oresta: 公權力的過程,非全部應公開,由第十八條第三款可見端倪 06/08 06:53

oresta: 。 06/08 06:53

oresta: 聲音,也應該属個人資訊保障法第二條第一款,可以間接方 06/08 07:00

oresta: 式識別個人資料。第五條不得逾越特地目的的必要範圍,並 06/08 07:00

oresta: 與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06/08 07:00

oresta: Ptt我都用手機點,沒有注意到就送出 06/08 07:04

danieltu: 看看這位以後會不會被塔綠斑推舉議員 06/08 08:38

oresta: 我再三思考,不能公開的,應可以認定為隱私,就算是公務 06/08 09:35

oresta: 行為。 06/08 09:35

Mimmature: 當輿論不管青紅皂白一律譴責用急診的人 06/08 12:09

Mimmature: 你去看急診是需要很大的勇氣 06/08 12:09

Mimmature: 我很早就說過 一般民眾沒有醫療專業 06/08 12:09

Mimmature: 到底要怎麼判斷該不該去急診? 06/08 12:09

Mimmature: 你一不給民眾知識 二不給民眾詢問管道 06/08 12:09

Mimmature: 這要民眾怎麼做? 06/08 12:09

Mimmature: 這件事絕對不是只有新北要背鍋 06/08 12:09

Mimmature: 從中央到地方再到一直以來的社會風氣 06/08 12:09

Mimmature: 都有責任 只是新北太蠢 才搞成這樣 06/08 12:09

halulu: 如果119跟我說現在滿線人很多在等救護車我應該就天生神力 06/08 12:26

halulu: 孩子帶了就衝出去了 罰錢什麼的再說了 雖然恩恩的狀況 06/08 12:26

halulu: 那時候衝去醫院其實能幫上的也不多... 06/0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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