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人理性地談論多元成家嗎 (?)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時間 2015-07-29 23:48:35
留言 358則留言 (29推 20噓 309→)

先說好 我持反對立場 但我還是希望也懇求多種意見的洗禮 噓聲也好 至少大家不要假掰 還原自己所想的 不要像臉書一樣 為了潮 為了文青 為了怕丟臉或是傷和氣 就只好和稀泥 首先我覺得 我先以民主概念介入 如果說民主的概念是少數服從多數 那麼多數尊重少數 並且多數互惠少數 這應該是最民主的形式 也是最完整的社會功能 有人提到以運動來比喻民主概念 這是很簡單也很明確的例子 --> 有五個人在同一個戶依的團體 在運動時間 大家表決要做什麼運動 四個人想游泳 一個人想打球 游泳的人勢必無法陪打球 一個人勢必無法打成球 所以民主的概念 並不是四個人就去游泳 然後放著想打球人不管 應該是想游泳的人去游泳 但四個人應該平均分攤 另外花錢去找個人陪那個人練球 (這是別人提過了例子 我覺得很好 也常常用它來解釋民主) 以前有看過一個新聞報導 就是英國有志工團體做慈善募款 花錢讓某一些性苦悶的人 可以有基本的性抒發 (讓某一些行動不便,外貌條件較差 而且社經條件較差的人 可以紓解性慾 細則好像是不定期請一些性工作者 到家出訪 給予這些性苦悶的性難民 提供最基本且合理的性服務... 大概是這樣) 我看過有人對這樣的新聞嗤之以鼻 但我卻大加讚許 以往常聽別人說英國沒落 但我發現英國不但是民主的發源地 也是一個進步的國家 (不論是有形的基礎建設或是無形的人文關懷 我都覺得英國是個偉大的國家) 社會上許多人 都可以在社會上找到性抒解的方式 但是也有很多人 可能是基於社經地位,外貌,特殊性習性,性傾向,或是外在條件 無法紓解性慾 長期積壓性慾的社會 或是社會有過多的人成為性鬱悶的隱性成員 對大社會的運作 可能會有不良影響 我認為 越是完整社會 在功能上 應該能夠包容各種社會成員 讓各類社會成員 不至於成為社會的被剝削者 (只服義務 ; 卻鮮少獲得) 所以我本人立場上 我傾向反對多元成家,反對同性戀領養,反對同性婚姻,反而且支持死刑 我不知道今天多元成家的立論上 還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我所不知道的 有的話懇請給予補充 懇請惠賜意見 但常聽到別人(支持者)說... --> 1). 不影響他人 也不影響婚姻的價值 2). 讓各種類型的人 都有成家並且享受家庭價值的權利 那是否...僅限於同性戀 或是僅限於某些形式的關係締結 有沒有人覺得 贊同同性戀 乃至於同意同性戀可以結婚成家的人 多元成家...... 是否應該以平等的心境看待任何性傾向、性習慣、性心態、性方式、性團體、 性發言、性宣導、性形式、性妄想、性作為、性活動、性偏好、性癖好、性設定、 性玩法、性對象、性契約、性價值、性轉變、性運輸、性場所、性順序、性傳播、 性產業、性法條、性出版...... 同意同性戀可以結婚成家的人 對於有可能發生的的性價值崩解 要比別人更贊同 並且給予支持 然後設專法保護 不然的話,是否有獨厚同性戀之嫌 因為我的想法是 "天生就有的性立場"又不是只有同性戀而已 "性的衝動"也不是只有幾歲以上才開始 (小孩也有性情慾)... 接受了同性戀 何不乾脆通通性的形式都打破 通通都可以 通通都可以合理化 這才叫多元 這才叫多元成家 不是嗎 至於"家"的形式 "家庭"的概念 是人所賦予的 人所定義的 我看過一個抱持反對立場的人所舉的例子...... "我手上有一包金沙 如果政府規定 土石或是磚瓦 都是自然產物 都是人定義的 所以今後它們享有金沙一樣的價值 或許我本身沒有被剝奪什麼 但是我手上的金沙卻變得沒價值了" 跟那些同性戀朋友以及那些支持多元成家立場的人說句交心的話 "我還真的很認同這樣的例子 很認同它" 今天 有些同性戀朋友以及那些支持多元成家立場的人 對於反對者當然是極力理斥 但這些人有沒有想過 ...... 你今天支持的理由 卻不能用同樣的態度 去支持另外一種形式的關係形成 你今天反對的理由 好像就是你在指責那些反對者 他們所用的詞彙 有些人認為自己捍衛一種價值 卻忘記一件事 那些人反對你們的人 也是捍衛一種價值 而且很用地捍衛 (不過 現今的風氣 他們獲得的尊重卻很少 甚至無聲地抵擋攻訐) 有人覺得我說得不對嗎 請用道理駁倒我 懇請惠予意見 (拜託不要再用 某些人年齡不到,要被保護、關係不對,不可以...... 或是其他理由來反擊 我覺得這種理由很糟 如果你們可以 為什麼別人不行嘛... 不是嗎) 有沒有人知道現今法律 還有什麼樣的結合 被拒於婚姻大門之外 如果同性戀結婚以及多元成家可以 為什麼其他的不行 (只因為他們智能不足、弱勢、年紀不對、相差太遠、人數很少、 他們已有既定的關係、看起來很奇怪......) 至於 目前 是否一種新的同性戀霸權已然形成 我覺得是 在我看過一些文章後 更加深我的看法 同志所養成年孩子高院作證 反對同性婚姻 http://goo.gl/6TNBLx 女同性戀撫養成人 成年女孩告白:我受傷了 http://goo.gl/olq1Zk 我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 https://goo.gl/g0p4Bn 還有一些影檔 也加深我的立場 我覺得很驕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vhpY5eVpg
反對多元成家法案-反對不代表歧視,正因為愛所以反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jg7fVrHyWI
法國 La Manif Pour Tous 呼籲民眾再上街宣傳 這影檔超級感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VZNpZdTwhA
為你我心愛的人站出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Kcn6u0pVbc
1027特輯-東台灣守護幸福家庭聯盟(東福盟) 非常感人 我看到流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XzwPanPNHU
反多元成家的號召 但即便如此 我還是希望有更多的看法 互相交流一下 (相反的意見更好) 我最近認識一個同性戀 是好朋友 我們都是各陣營的堅定立場份子 難得有機會 私下談到彼此立場 總是充滿惺惺相惜 我對他說句交心的話 我不想改變他 我覺得他一定會很痛苦 (如果他屈從別人意見改變性向) 但他也對我說 如果我認為要捍衛的價值 就要像他一樣堅定 這搞得我好困惑 我相信他一定不認同我的立場 但我也很難接受他的說法 "那也是婚姻,那也是家庭...." (可是 請問...這哪裡有一樣) 歡迎網友們給予各類的看法 不過動不動就要浸人水桶 停止別人發言權 或是語帶譏諷的 像是下面這種的......就不要了啦 https://vimeo.com/121046529 Pepe Onziema與烏干達反同性戀法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記 當年 我參加"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個家庭"的遊行 我感到熊熊的愛國心 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參加遊行 很感人 我自動自發,人就在現場 參加遊行 (我唯一一次參加的遊行 說真的 第一次真的最美) 我用我的行動參加這樣的遊行 支持這樣的理念 很驕傲 我可能不是很好的男友或是先生 我可能也不是很好的家長 但我至少知道 什麼該保留給孩子 未來的孩子 就算做不到一個好榜樣 或許我也會被欲望綁架 我也是軟弱的人 但是在真理與道德的欲望 我覺得如果某些人有性的欲望 我也有道德的欲望 所以我選擇在那裏 站在那裏 不過講真的 也是有失望的地方 整個會場還是充滿藍色基調 (在台上講話的 不是某某藍營高層 就是某某大教授、大官員...好可惜) 我曾經跟下面的人一些已然形成論壇的人 一起熱烈討論 結果被工作人員指示 希望我們安靜一點 看上面的小孩表演 唉...好可惜 我是比較傾向本土思維,鄉土情懷的人 如果說我人都已經到現場了 卻不能彼此交換意見 讓每一個人都上台說到話 就像大腸花論壇一樣 想罵就罵 想大聲就大聲 而不是溫良恭儉讓地 依序讓那些大官、大教授、藍色人物、大學者上台講話 然後看一些溫和的表演 這也就是為什麼...... 即便身處在遊行現場 還是覺得好像綠色陣營的場子 比較雄壯 比較有說服力 讓那些身處最底層的人 說出他們想法 讓他上台參與到 貢獻出他們的力量 即便社會最基層的人 都有參與社會 提供建言的權利 可是...這好像 比較像綠色整營的大會模式 不過 實在很看不慣 民進黨廢死黨綱以及支持多元成家的立場 (不過沒關係 下次應該可以辦更好 沒有一次感到這麼愛國過 那是一次很爽的感覺 I love Taiwan) 因此 我覺得 劉櫂豪立委 很勇敢 很有膽識 可惜沒辦法投他票 但我祈祝他 政壇長長久久 成為我們這些社會基層人的堅實基石 -- 鄭進一不世出天才,月娘茶曠世傑作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tp4QArVSo
讓人感動到流眼淚的歌曲"鯤鯓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dTbupjVwes
(、、荒山亮版本 總集) 近年來我看過最精采的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QdSnpjaTA 鄭進一 ; 您是我精神上的師父也是
台灣國寶 !!!; Sevorlaga 敬上 !!! -- OK foolfighter大大 您說得很好 願聞您對"准許同性戀結婚"這樣的權利 為什麼無法擴及各種型態之關係締結 1M1M、1F1F、37M23F、48M26F(裡面有27個未成年成員)... 這樣的婚姻關係締結 或是其他更特殊的關係形成 他們也已婚姻的形式申請法律的保障 你有反對的理由嗎 或是只有成年的1M1M、1F1F、1M1F才夠資格獲得保障 准許或是駁回的標準何在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0.24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8184919.A.C76.html

foolfighter: 又是一個無視國民黨號稱支持多元成家的 07/29 23:52

dakkk: 我只讚成特別法 畢竟一男一女的婚姻價值還是得維持 07/29 23:53

loser1: 一男一女的婚姻價值要維持?非婚生子女都可以分財鏟了。 07/29 23:54

foolfighter: 廢死一直都是馬英九的政策,廢死一直都是馬政府法務 07/29 23:54

foolfighter: 部的目標 07/29 23:54

mimi1020b: 我幫GAY噓你 07/29 23:55

foolfighter: [新聞]國民黨臉書籲:尊重多元 讓彩虹被看見 07/29 23:57

dakkk: 某f是gay嗎 這麼激動幹麻? 07/29 23:57

monarchist: 推理性 07/29 23:58

foolfighter: 反多元成家遊行會感到愛國? 閣下還好嗎? 07/29 23:58

foolfighter: 3k真不愧是政黑三寶,說國民黨支持同志平權就崩潰了 07/29 23:59

season2011: 等我20分鐘 我來理性發一篇贊成一夫多妻跟一妻多夫的 07/30 00:00

foolfighter: 所謂中立選民在檢討廢死的時候永遠是罵在野黨不罵執 07/30 00:02

foolfighter: 政黨,選擇性無視廢死部長王清峰是誰任命的 07/30 00:02

foolfighter: 執政七年爆發多起連環隨機殺人案,不去就檢討執政政 07/30 00:04

foolfighter: 府,檢討在野小黨廢死政見,齁糗 07/30 00:04

Gallardo: 看顏色討論 如果KMT大力支持多元成家 那PTT就會堅決反對 07/30 00:04

Gallardo: 到底 呵呵 07/30 00:04

wasmemory: 先噓你 07/30 00:04

dakkk: 王清峰推廢死時 dpp也沒挺 可見得顏色重要 07/30 00:04

jonathan836: 你甚麼時候有臉書上都是為了潮的錯覺... 07/30 00:05

jonathan836: 不過還是要推理性討論,畢竟每個人可能圈子都不同 07/30 00:06

jonathan836: KMT如果願意支持多元成家那很好啊 07/30 00:06

jonathan836: 然後樓上3k大的盲點在於,修改民法並不會導致一男一 07/30 00:07

jonathan836: 女的婚姻價值崩解。或者這麼說吧,一個人的性向與一 07/30 00:07

foolfighter: 你說另一個立場的支持者不該反過來指責不同立場的人 07/30 00:07

jonathan836: 男一女的婚姻價值並不是靠法律在維持的。 07/30 00:08

Guerrieri: 我看不太懂為什麼功能上能包容各種人 會接到反對多元成 07/30 00:08

dakkk: 那同性的婚姻價值為何一定要靠法律? 07/30 00:08

Guerrieri: 家那一串@@? 07/30 00:08

foolfighter: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今天是異性戀限制結婚,不是同志限 07/30 00:09

foolfighter: 制異性戀結婚 07/30 00:09

Guerrieri: 不一定要靠法律維持 但是會有許多法律上的不便啊 07/30 00:09

dakkk: 其實只要改稅法就行 根本不用改民法 07/30 00:09

dakkk: 同志就覺得稅繳比較多而已 07/30 00:10

Guerrieri: 那個手術同意只改稅法有用嗎XD 07/30 00:10

jonathan836: 同性婚姻價值並不靠法律維持 07/30 00:11

jonathan836: 但同性戀的權利需要法律保障 07/30 00:11

jonathan836: 這一點不分同性戀、異性戀 07/30 00:11

foolfighter: 當你今天剝奪別人的權利把腳踩在對方的臉上,其他看 07/30 00:11

foolfighter: 不下去的人要求你把腳拿開,你卻說:「怎麼可以這樣 07/30 00:11

foolfighter: ?雖然我知道他有不被踩的權利,但是反過來另一方也 07/30 00:11

foolfighter: 有踩他的權利啊」 07/30 00:11

dakkk: 其餘的 用合約法就可以締結了 07/30 00:11

dakkk: 說真的 結婚登記不算一種權利 07/30 00:12

foolfighter: 「你們怎麼可以指責我限制同志的結婚權利呢?」你是 07/30 00:13

foolfighter: 這個意思嗎?? 07/30 00:13

dakkk: 我是說 你的論點根基就錯誤了 07/30 00:13

jonathan836: 對於結婚是不是一種權利我的意見與3k大不同,不過在 07/30 00:13

foolfighter: 美國憲法法庭宣告不讓同志也享有婚姻是不平等的法律 07/30 00:14

foolfighter: ,你好好想想吧 07/30 00:14

dakkk: 結婚登記基本上就是用來確定關係 和方便管理 07/30 00:14

jonathan836: 大法官釋憲之前,3k大的論點還是有那麼一定的效力 07/30 00:14

dakkk: 美國憲法宣告的是 某一州不可以不承認另一州的婚姻法 07/30 00:15

dakkk: 很多人連本質都搞錯 07/30 00:15

jonathan836: 如果台灣的法律界決定和歐美看齊,則之後同婚遲早會 07/30 00:15

dakkk: 這根本不是承認同志婚姻 07/30 00:15

jonathan836: 慢慢變成某種權利 07/30 00:15

dakkk: 婚姻這東西 基本上是傳統社會用來界定親戚關係用的 07/30 00:16

dakkk: 同志根本用不到這種東西 07/30 00:16

foolfighter: 真不愧是蛆蛆,侵犯人民權益和自由當家常便飯:"憲法 07/30 00:17

foolfighter: 第二十二條定有明文。婚姻家庭,即屬社會秩序之一種 07/30 00:17

foolfighter: ,乃基本權利之一,國家負有保護之義務,否則即有礙 07/30 00:17

foolfighter: 公共利益,自為法所不容。"3k黨不意外 07/30 00:17

DongRaeGu: dakk在談的是647號解釋吧 07/30 00:17

dakkk: 甚至加進來 婊 堂 姻 直係 這種東西 會更混亂 07/30 00:17

DongRaeGu: 我也認為該給的同志的是財產法上、稅法上的平等 07/30 00:18

dakkk: 這裡的婚姻定義的就是一男一女 07/30 00:18

jonathan836: 美國最高法院做的判決並非3k大說的那樣 07/30 00:18

foolfighter: 還不給登記結婚不是侵犯權利咧Zzzz 07/30 00:18

DongRaeGu: 至於身分關係我不認為有必要改變傳統急於跟進歐美腳步 07/30 00:18

dakkk: 跟你說 登記是一種反射利益 或說連利益都不是 07/30 00:19

foolfighter: 先學會什麼叫平等精神好嗎? 結婚為什麼是一夫一妻專 07/30 00:19

foolfighter: 屬? 07/30 00:19

jonathan836: “The Court, in this decision, holds same-sex 07/30 00:19

DongRaeGu: 不然就給一個事實上伴侶類的名詞吧 反正夫妻我認為不妥 07/30 00:19

jonathan836: couples may exercise the fundamental right to 07/30 00:19

jonathan836: marry in all States.”出自判決本文 07/30 00:20

foolfighter: 沒有登記結婚民法上就是沒有結婚,你柏拉圖式婚姻喔 07/30 00:20

dakkk: "may"是什意思 查一下好嗎 07/30 00:20

DongRaeGu: 登記當然不是利益 怎麼會有人把婚姻登記當成一種法益 07/30 00:20

jonathan836: DongRaeGu大的看法就近似於現在法務部的看法(雖然他 07/30 00:21

DongRaeGu: 07年修法之後登記是婚姻要件 就這樣而已 07/30 00:21

jonathan836: 們也是在美國這項判決後才轉向...) 07/30 00:21

jonathan836: may的意思會影響這一句的重點嗎?麻煩你解釋一下 07/30 00:21

DongRaeGu: 我立場一直是這樣啦 因為同志扮侶誰是妻? 男的可以是 07/30 00:22

jonathan836: DongRaeGu的這種意見會傾向於立特別法(部分護家盟 07/30 00:22

jonathan836: 依舊反對...) 07/30 00:22

tinmar: 不要鬼扯多數少數了 任何社運都是從少數開始 07/30 00:22

DongRaeGu: 民法中的妻嗎? 那涉及婚生非婚生問題時怎麼辦? 07/30 00:23

foolfighter: 我反同志領養小孩,可是之前在八卦版被同志打臉現行 07/30 00:23

foolfighter: 法律並沒有限制同志伴侶領養小孩,如果他說的是真的 07/30 00:23

foolfighter: ,那領養根本是假議題,剩下同志被剝奪法律配偶身份 07/30 00:23

foolfighter: 是否符合平等精神 07/30 00:23

jonathan836: 只是特別法在伴侶盟與性別平權支持者看來有歧視嫌疑 07/30 00:23

DongRaeGu: 男的妻還沒問題 女的妻呢... 她懷的鐵定不是她老公的XD 07/30 00:23

tinmar: 還有民調大多是贊成同婚 也就是多元成家是多數民意 07/30 00:23

dakkk: 在所有州中有些州可以 有些州不可 07/30 00:23

DongRaeGu: 這樣會讓很多既有的法規範崩壞的 07/30 00:23

dakkk: 這就是may的意思 07/30 00:24

DongRaeGu: 可以給同志一個等同婚姻法律效力的關係 但絕對不可以是 07/30 00:24

DongRaeGu: 民法中的夫妻啊 簡單說同志伴侶財產部分可準用民法規定 07/30 00:25

foolfighter: 沒有登記就沒有配偶身份,不給登記就是剝奪享有法定 07/30 00:25

foolfighter: 配偶的權利,到底哪裏很難懂? 07/30 00:25

DongRaeGu: 但身分關係不可以 所以也不能叫夫妻 07/30 00:25

jonathan836: 有些人會擔心修法後夫妻的認定會出現錯亂,進而影響 07/30 00:25

dakkk: 基本上現在很多縣市都可以登記 07/30 00:25

tinmar: 會積極反對的 多半是基督教徒 一般人根本無感 07/30 00:26

DongRaeGu: 你搞錯了 利益不是來自於登記 而是來自於法律的規範 07/30 00:26

dakkk: 根本不用修法 07/30 00:26

jonathan836: 法律相關條文的混亂。雖然我個人認為這是過慮,充其 07/30 00:26

DongRaeGu: 今天法律可以給予你這些權利 但不允許你登記為夫妻啊 07/30 00:26

jonathan836: 量它會導致部分人的觀感無法接受,但法律上的問題可 07/30 00:26

jonathan836: 以透過調整和放寬等配套來解決 07/30 00:26

foolfighter: 憲法二十三條就告訴你婚姻是基本權益,還在跳針 07/30 00:26

DongRaeGu: 簡單說可以創設一特別法律關係 例如叫事實上伴侶 準用 07/30 00:26

jonathan836: 你登記了沒效力也沒用 07/30 00:27

dakkk: 要法律 我也只支持特別法 非修改親屬編 07/30 00:27

DongRaeGu: 夫妻財產制及配偶相關繼承權利 07/30 00:27

jonathan836: 然後may不是那樣子解釋的 07/30 00:27

DongRaeGu: 不要什麼都上綱到憲23好嗎XD 07/30 00:27

dakkk: 現在就跟你說 婚姻的定義 是一男一女 他保護的是這種婚姻 07/30 00:28

DongRaeGu: 我反對同志伴侶可以"結婚" 可以結為"夫妻" 但我贊成同 07/30 00:28

jonathan836: may的意思是說,只要這些(同性戀)想,這就是他們 07/30 00:28

jonathan836: 的權利,其他州不得用任何法律禁止 07/30 00:29

DongRaeGu: 志可以享有與夫妻相同的權利 稅法上的扣除額等利益 07/30 00:29

jonathan836: 它等同於宣布美國僅剩禁止同婚的少數州有違憲之虞 07/30 00:29

DongRaeGu: 而這些其實這些才是同志朋友要的不是嗎? 07/30 00:29

DongRaeGu: 既可以確保其財產上利益 同時維護保守人士對婚姻的想像 07/30 00:30

dakkk: 就我一開始說的他 某州的婚姻法 其它州要承認呀 07/30 00:30

DongRaeGu: 折衷的作法才是比較好的 現在同志團體要都要一步到位 07/30 00:30

jonathan836: 依照台灣的文化,最後的結果的確有可能是變成立特別 07/30 00:30

DongRaeGu: 那麼貪心 這樣會讓保守派相對開明者也很難支持 07/30 00:31

jonathan836: 法。希望兩邊都不得罪(但也可能兩邊都得罪光) 07/30 00:31

jonathan836: 雖然我個人並不希望折衷,但眼下我也想不到甚麼讓 07/30 00:31

jonathan836: DongRaeGu大這種意見服氣或認同的方式 07/30 00:31

dakkk: 特別法本來就是解法 07/30 00:32

DongRaeGu: 我支持同志運動 但太貪心只會讓認同你們的愈來愈少 07/30 00:32

dakkk: 讓雙方都有適用的法維謢他們各自的價值觀 07/30 00:33

tinmar: 同婚是多數人支持的 有些是支持同婚但反對領養與伴侶 07/30 00:33

jonathan836: 我會引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因為3k你說結婚並不是權利 07/30 00:33

dakkk: 否則 我只會從不支持變反對 07/30 00:33

jonathan836: 問題在於,支持者並不認為那樣叫做"太貪心"。他們認 07/30 00:34

tinmar: 同婚並未太貪心 因為那是多數人支持 反對的就不太重要 07/30 00:34

foolfighter: 婚姻自由本身就是基本權益,你剝奪一方的自由還大言 07/30 00:34

jonathan836: 為那是再基本不過的人權,根本是最微薄的請求。 07/30 00:34

DongRaeGu: 結婚本身真的不是權利 這是習慣的範疇 因婚姻而生的相 07/30 00:34

foolfighter: 不慚說婚姻自由不是權益,這種邏輯乾脆說身體自由權 07/30 00:34

foolfighter: 不是權益,跑步游泳才是好了 07/30 00:34

jonathan836: 只是反對方與保守派不若是想 07/30 00:34

DongRaeGu: 關財產上權利這些是法律創設的 沒有這些社會規範 婚姻 07/30 00:34

tinmar: 反對的再怎反對 也是少數人而已 07/30 00:34

DongRaeGu: 就只是用道德來維繫而已 07/30 00:35

dakkk: 我說登記不是 基本上結婚是一種對公眾表示你們相愛的方式 07/30 00:35

dakkk: 實質上來說沒有人會禁止 07/30 00:35

foolfighter: 你說不是就不是喔,憲法跟法學學者都說是,拿憲法出 07/30 00:35

foolfighter: 來你又說無限上綱,哪你說不是的根據在哪??? 07/30 00:35

tinmar: 少數反對的人之威脅 並不重要 07/30 00:35

DongRaeGu: 同婚真的多數人支持嗎... 不計名公投的話 我真的不樂觀 07/30 00:35

dakkk: 很多同志辦婚禮 根本沒人說什 07/30 00:35

DongRaeGu: 沒錯 所以我覺得你們同運要清楚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07/30 00:36

DongRaeGu: 到底是要面子還是裡子 面子這種事你們要怎麼辦同志婚根 07/30 00:36

DongRaeGu: 本沒人管你 至於裡子就是我說的準用民法既有規定 07/30 00:37

jonathan836: 一直都很清楚啊 07/30 00:37

tinmar: 另外 年輕世代是七八成支持 同婚是遲早會發生的 07/30 00:37

DongRaeGu: 總不能貪心到一步到位什麼都要一次要吧 07/30 00:37

jonathan836: 就是修改民法972條與相關法令,把婚姻的定義放寬到同 07/30 00:37

tinmar: 通常是年紀越大越反對同婚 07/30 00:38

jonathan836: 性戀也能適用。這是目標,但手段也許有所不同 07/30 00:38

foolfighter: 沒有登記民法上就沒有結婚,你的法學素質到底有多差 07/30 00:38

foolfighter: ? 07/30 00:38

jonathan836: 有些人可以接受一步一步來,有些人認為在基本權利上 07/30 00:38

jonathan836: 是不能妥協的 07/30 00:38

DongRaeGu: 不是只有972那麼單純好嗎 涉及子女的部分怎麼辦? 07/30 00:38

foolfighter: "修正後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 07/30 00:38

foolfighter: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 07/30 00:38

foolfighter: 婚之登記。" 07/30 00:38

tinmar: 老人遲早會死 年輕一代會讓同婚成真 只是時間而已 07/30 00:38

jonathan836: 子女的部分願聞其詳 07/30 00:39

DongRaeGu: 所以就讓時間解決囉 等老人死光吧 07/30 00:39

foolfighter: 有婚禮無登記=法律上沒有結婚。 無婚禮有登記=正式配 07/30 00:40

foolfighter: 偶 07/30 00:40

DongRaeGu: 07年就不是儀式婚了 so 07/30 00:41

jonathan836: 3k大搞錯的一點就是,最高法院判定中的"結婚",指的 07/30 00:41

jonathan836: 當然是法律上有效的結婚,也就是登記結婚。怎麼可能 07/30 00:41

foolfighter: 不給登記=不給有效婚姻=不給婚姻自由,到底哪來的沒 07/30 00:42

foolfighter: 有限制權利? 07/30 00:42

jonathan836: 是分開的。如果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私下表達愛意的結婚 07/30 00:42

jonathan836: ,那根本不用鳥甚麼最高法院或甚麼憲法 07/30 00:42

foolfighter: 有人在談儀式婚嗎? 一直都是登記結婚啊 07/30 00:42

foolfighter: 如果這種法律上不存在的的婚姻是你們所謂的多元成家 07/30 00:45

foolfighter: ,那你們還要談什麼? 07/30 00:45

Sevorlaga: to tinmar大大 很年輕的反同婚/反多元鐵桿支持者也有! 07/30 00:45

jonathan836: 原po在說啥啊,不是有重婚罪嘛... 07/30 00:46

tinmar: 當然有 只是比例很少 07/30 00:46

tinmar: 民調就曾顯示年輕世代七八成支持同婚 07/30 00:47

jonathan836: 拿未成年和重婚進來是犯了滑坡謬誤... 07/30 00:47

jonathan836: 支持多元成家的又沒有要支持未成年成家和超多人一起 07/30 00:48

tinmar: 在這樣自由與資訊發達的時代 年輕人的心態比較開放 07/30 00:48

jonathan836: 成家重婚 07/30 00:48

foolfighter: 任何人現在都可以宣布娶柱柱姐為妻,如果五個男的同 07/30 00:48

foolfighter: 時宣布,那不就亂倫zzz 07/30 00:48

tinmar: 同婚條例在多元成家法案裡最無爭議 也最應先通過 07/30 00:50

tinmar: 至於領養與親屬伴侶化 這爭議較大 不用急通過 07/30 00:51

tinmar: 讓爭議小的先通過 是較好的手法 07/30 00:51

Sevorlaga: 最無爭議(?) 所以有爭議的人就擱著擺 不管他們 (?) 07/30 00:51

tinmar: 很多人就是支持同婚 但反對領養與親屬伴侶化 07/30 00:52

Sevorlaga: 同婚支持者的 "相愛者 就值得一個家" 原來也是限定版 07/30 00:52

tinmar: 一定是最能通過的先通過 其他等時間與溝通 07/30 00:53

jonathan836: 我以為通常反對這議題的人都會希望我們不要太貪心, 07/30 00:53

jonathan836: 希望我們一步一步來(?),結果現在又有人說我們怎 07/30 00:53

tinmar: 綁在一起 反而全部無法通過 07/30 00:54

jonathan836: 麼可以先弄最無爭議的,而暫時擱置(?)有爭議的.. 07/30 00:54

Sevorlaga: 我的立場是 堅守這道防線 https://goo.gl/g0p4Bn 07/30 00:55

Sevorlaga: "先擱置爭議"的 豈不犧牲現在也急著想要婚姻關係的 07/30 00:56

jonathan836: 同性婚姻是不是基本人權,這一點實然面要等大法官釋 07/30 00:57

jonathan836: 憲。所以大家都在吵的是應然面,有些人借諸歐美先進 07/30 00:57

foolfighter: "按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07/30 00:57

foolfighter: 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07/30 00:57

jonathan836: 國家的例子,認為我國應該效法的應然面是"同婚是基本 07/30 00:57

jonathan836: 人權";而反對者自然反對這種說法 07/30 00:58

jonathan836: 所以"同婚不是基本人權"也只是一方之詞 07/30 00:58

tinmar: 有爭議的不是同婚 不用擱置 爭議的是是領養與親屬伴侶化 07/30 00:59

tinmar: 同婚最易通過 自然應先把力量集中於此 07/30 01:00

tinmar: 綁在一起 什麼都通不過 07/30 01:00

tinmar: 類似這次修憲 全綁在一起 全無法通過 07/30 01:01

foolfighter: 我沒有研究什麼1M32F的多重伴侶會不會對社會秩序造 07/30 01:01

foolfighter: 成影響,也許不會吧?你可以說服我為什麼不會,然後 07/30 01:01

foolfighter: 我會上街頭挺你的婚姻主張,但我可以確定的是反對派 07/30 01:01

foolfighter: 絕對拿不出同志單一伴侶婚姻為什麼會比異性結合造成 07/30 01:01

foolfighter: 更多社會秩序影響,除了宗教者玻璃心碎滿地之外? 07/30 01:01

jonathan836: 宗教者玻璃心碎滿地有可能就會導致不理性行為,因而 07/30 01:03

foolfighter: 至於未成年16位的舉例,你先了解未成年本來就可以結 07/30 01:04

foolfighter: 婚 07/30 01:04

jonathan836: 做出有違社會秩序的事情,吧。 07/30 01:04

foolfighter: 那難道某人當選總統,敵對陣營玻璃心碎上街丟汽油彈 07/30 01:05

foolfighter: ,我們就可以剝奪某人當選總統的權益嗎? 07/30 01:05

foolfighter: XD 07/30 01:05

foolfighter: 所以同志婚在歐美各國常常以公投作為表決手段,還有 07/30 01:07

foolfighter: 什麼辦法比公投直接民意更能夠代表社會能夠接受的程 07/30 01:07

foolfighter: 度? 07/30 01:07

foolfighter: 同權我沒有跟,但我心中最理想的做法就是發動公投, 07/30 01:08

foolfighter: 公投過了就修改民法 07/30 01:08

foolfighter: 原po嚮往1v.s.32, 3v.s.5 我都ok,只要你能夠說服大 07/30 01:10

jonathan836: 其實這是誤解,目前只有愛爾蘭是用公投的方式通過同 07/30 01:10

foolfighter: 部份的民眾對社會制度不會危害,我認為那是你的自由 07/30 01:10

foolfighter: 與天生的權利,反以說你響往英國的民主制度,我想這 07/30 01:10

foolfighter: 大概接近了吧 07/30 01:10

jonathan836: 婚 07/30 01:10

jonathan836: 另一個差點公投的是斯洛維尼亞,而且是反對方發起的 07/30 01:11

jonathan836: 公投(就像護家盟其實也很希望公投一樣)。但這個公 07/30 01:11

jonathan836: 投最後沒有成行,因為歐美這些國家都認為人權議題不 07/30 01:12

jonathan836: 應該公投。你能公投限制某個人不能享有人權嗎? 07/30 01:12

jonathan836: 好比,我們能公投限制馬英九不能結婚嗎?即便可能會 07/30 01:12

jonathan836: 過,這種公投也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07/30 01:13

foolfighter: 也有部分同志與支持者(或大部分?)主張天賦人權, 07/30 01:13

foolfighter: 政府限制自由不應該歧視同志,因為不需要公投,但是 07/30 01:13

foolfighter: 原po主張顧慮反對者的心聲,所以公投只是我跟原po的 07/30 01:14

foolfighter: 最大公約數,如果他真的跟他所說一樣想響往民主制度 07/30 01:14

foolfighter: 的話 07/30 01:14

foolfighter: 我懂jonathan你的意思,我也覺得立即修法的程序是合 07/30 01:20

foolfighter: 理的做法,但是如果我們從法律精神來看,如果能用公 07/30 01:20

foolfighter: 投證明民眾對新一婚姻定義的接受度,亦即也證明符合 07/30 01:20

foolfighter: 同志單一伴侶婚姻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的定義,那麼一旦 07/30 01:20

foolfighter: 通過公投,新法的基礎會更加穩固,否則我想也許以台 07/30 01:20

foolfighter: 灣相對歐美的保守,可能還會再拖上好幾年 07/30 01:20

jonathan836: 是這樣說沒錯。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不過呢? 07/30 01:23

jonathan836: 台灣的政治文化對於公民投票相對的冷感(特別如果沒 07/30 01:23

jonathan836: 有綁大選的時候)。無論甚麼原因,如果公投沒有過, 07/30 01:23

jonathan836: 那對台灣的傷害會比立/修法來得大上太多 07/30 01:24

foolfighter: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同樣的議題不同的人就可能有不 07/30 01:29

foolfighter: 同的想法,我也支持立即修改民法,但我更偏好先公投 07/30 01:29

foolfighter: 衝擊或許更小,如此而已,可能我覺得同志等了這麼多 07/30 01:29

foolfighter: 年,可以再等等公投,但顯然多數黨沒有誠意訴諸公投 07/30 01:29

foolfighter: ,可是打算用特別法應付這波平權浪潮交差了事 07/30 01:29

jonathan836: 公投後,也還是要修改法律。公投只是賦予修法這件事 07/30 01:33

jonathan836: 極高的正當性/合法性,所以公投的有無反映的是直接 07/30 01:33

jonathan836: 民主的程度。 07/30 01:33

foolfighter: 沒錯!時機不成熟沒過反而是胎死腹中的下場,當然事 07/30 01:33

foolfighter: 前可以多做民調,這時候是看你願不願意用直接民意去 07/30 01:33

foolfighter: 打臉危害某些團體主張同志單一配偶危害社會秩序的謬 07/30 01:33

foolfighter: 論 07/30 01:33

jonathan836: 在這件事上,反方反而是希望訴諸公投的。因為如果結 07/30 01:36

jonathan836: 果真的不如預期,那它們也只好認了。但如果結果是否 07/30 01:36

jonathan836: 決同婚(無論是因為政黨反動員,投票率過低還是什麼 07/30 01:36

jonathan836: 原因),則正方從此無法翻身。 07/30 01:36

foolfighter: 可是我想我們的大法官也沒有先進像其他國家到願意在 07/30 01:37

foolfighter: 這個時候跳出來說限制同志單一伴侶婚姻違憲,所以他 07/30 01:37

foolfighter: 勢必會發展成兩派人馬街頭隔空叫囂的局面。 07/30 01:37

jonathan836: 而且考慮到正方的基本人權主張,正方勢必不易同意把 07/30 01:38

jonathan836: 人權議題透過公投解決(理由已如前述),如此一來反方 07/30 01:38

jonathan836: 還能扣正方一個反民主的帽子。反方自然何樂而不為。 07/30 01:39

foolfighter: 或者折衷的辦法就是用一面倒的民調迫使民代通過修正 07/30 01:40

foolfighter: 案,因為我真的不覺得藍綠黨團不管誰成為大黨,兩者 07/30 01:40

foolfighter: 會有魄力主動推動這樣的法案 07/30 01:40

foolfighter: 你講得很有道理,顯然你在這個問題研究比我深,有些 07/30 01:42

foolfighter: 我甚至邊打看法才便想到後果,但我真的想說既然不靠 07/30 01:42

foolfighter: 大法官、不靠公投,最有可能的發展就是兩黨擺爛,端 07/30 01:42

foolfighter: 出一個特別法叫大家洗洗睡 07/30 01:42

foolfighter: 如果民調都沒辦法給民代信心的情況下,他們對選票跑 07/30 01:45

foolfighter: 票的壓力可想而知,而台灣的民代向來是以牆頭草著稱 07/30 01:45

foolfighter: ,那麼,或許真正的同志婚姻平權就等到多年以後的世 07/30 01:45

foolfighter: 代交替了 07/30 01:45

foolfighter: 如果前面所說,我對這個議題只有認同理念研究不多, 07/30 01:48

foolfighter: 只是就我的一些意見上網發表,所以公投這條路只是我 07/30 01:48

foolfighter: 個人偏好,但相信長期深耕同運的網友更知道什麼是更 07/30 01:48

foolfighter: 好的做法 07/30 01:48

dakkk: 我不懂 要的是結婚 還是平權 我可以支持特別法 但反對平權 07/30 01:53

dakkk: 說法 07/30 01:53

foolfighter: "婚姻平權",因為婚姻自由是權利,非危害社會秩序, 07/30 01:55

foolfighter: 國家必須保障,你有障礙還在跳針? 07/30 01:55

foolfighter: 婚姻平權=不以性向有所歧視的平等婚姻權,還在那邊 07/30 01:57

foolfighter: 問到底要的是婚姻,還是平權,3k不意外 07/30 01:57

foolfighter: 避免你繼續跳針,我直接跟你講,同志要的就是和單一 07/30 02:00

foolfighter: 伴侶合法結婚像異性戀配偶一樣,不得重婚像其他配偶 07/30 02:00

foolfighter: 一樣,遵守一切婚姻義務和權利和異性戀配偶一樣,懂 07/30 02:00

foolfighter: ? 07/30 02:00

dakkk: 先是權利 又跑來義務了 07/30 02:02

dakkk: 平等就是不同事物不同處理 不是什麼都要比照 像小孩一樣 07/30 02:03

foolfighter: 3k你還沒秀夠下限,看來今晚你沒有極限 07/30 02:08

jonathan836: 權利和義務本來就很難分開,他們常常是相對的 07/30 02:09

jonathan836: 3k應該是在概念中把平權與結婚兩件事情一刀切了,問 07/30 02:10

jonathan836: 題是他們就不是一刀切的關係 07/30 02:10

foolfighter: 法治精神就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權利,不得歧視,如果同 07/30 02:12

foolfighter: 志想要有法定配偶,但你卻屁不出足以危害社會必須干 07/30 02:12

foolfighter: 涉其婚姻自由的理由,那國家就沒有權力剝奪其婚姻自 07/30 02:12

foolfighter: 由,可憐,藍腦沒有自由民主社會概念不意外 07/30 02:12

foolfighter: 不要理他,他在政黑是出名的理盲 07/30 02:13

foolfighter: 之前還發廢文說可惜了阿帕契飛官,蔚為政黑今年必賞 07/30 02:14

foolfighter: 奇文 07/30 02:14

foolfighter: 講了半天,到現在講不出一句同志婚姻為什麼危害社會 07/30 02:15

foolfighter: 必須限制婚姻自由的理由 07/30 02:15

foolfighter: 愛問一些基本觀念,別人解答了又不仔細聽,下次繼續 07/30 02:17

foolfighter: 推文跳針,這ID看到就火 07/30 02:17

oaoa0123: 三小 07/30 02:44

geng1113: 喔 07/30 04:42

stratford: 大家太客氣了 07/30 06:52

lifefussing: 包容各種社會成員,但是反對多元成家反對同性戀領養 07/30 07:28

lifefussing: ,你自己都不覺得說這話自我矛盾嗎.. 07/30 07:28

qwilfish: 還愛國咧 你還是去投KMT吧 07/30 08:19

pppeeeppp: 男女有婚姻權,同志一樣有繳稅對社會有付出 07/30 08:23

pppeeeppp: 為什麼不能擁有婚姻權 07/30 08:23

pppeeeppp: 同志在他家裏做愛,用男男或女女方式做愛,是礙到誰? 07/30 08:25

kkuso: 首先天賦人權,之後才衍生民主,而民主也不代表無限上綱的 07/30 08:41

kkuso: 延伸,像你這樣最後難道要延伸到細菌與病毒結婚的合法性? 07/30 08:42

kkuso: 你舉的黃金例子更爛,如果政府規定磚瓦=黃金,黃金身價跌 07/30 08:43

kkuso: 那是來自經濟學的供需原理,今天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市場根本 07/30 08:44

kkuso: 沒有重疊,用經濟學解釋根本隱喻失意,你怎不說如果政府宣 07/30 08:45

kkuso: 布 黃金=鑽石,你賺到了呢?畢竟跟同性戀比起來異性戀多如 07/30 08:46

kkuso: 塵土,同性戀才是少如鑽石~~瞧你賺得勒可悲的恐同症患者 07/30 08:47

qwilfish: 再噓 這篇的邏輯實在看不下去 07/30 08:55

JYUMI: 沒救了 07/30 09:09

wcl4: ㄏㄏ我們只是要求基本人權罷了,假理性 07/30 09:18

kevinet7410: 你就只是打著理性的旗子掩蓋基督教的思想 07/30 09:36

stratford: 反同基督徒的嘴臉 http://i.imgur.com/kNpNUOf.jpg 07/30 09:46

sincere77: 踐踏別人的自由還能感到光榮,我真服了你 07/30 12:04

QCANCER: 完全亂七八糟的論述 07/30 13:46

foolfighter: 圖滿中肯的 07/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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