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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黑特板板規 (2023/09/26)
看板 | H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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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 |
時間 | 2023-09-26 18:47:07 |
留言 | 0則留言 (0推 0噓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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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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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ψ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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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板(Hate板)為提供使用者發洩心情用,使用者發表文章須符合以下規範,
並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規定及站務規定。
文章標題、內容、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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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與推文規範
(刪文處理)
第一項 無恨意、恨意薄弱或不適於黑特發表或者是有更適合該文之討
論區之文章。
※恨意薄弱或不適於黑特發表或者有更適合該文之討論區範例:
一、純粹以政治人物、政黨為黑特對象之文章。(情節輕微可不刪文)
二、假黑特真汪踢(徵友)文。
三、借題閒聊且有恨意之內容佔全文比例過少。
四、全文多半抄歌詞、有恨意之內容占全篇文章內容比例過少。
(水桶一個月至一年)
※禁止回覆以10名ID為限,違者刪除。其他違規依相關板規處置。
第一項 攻擊他人(須當事人檢舉)、性騷擾他人、發表引戰之文章
(包含吵架),致有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之虞。
第二項 故意使用與他人相似之帳號發文,而有貶損他人名譽、侮辱
他人之行為。
第三項 發文前已在文章中禁止他人回覆(包括推、噓、→、以同一
標題回覆、以不同標題但相同內容回覆......等,由板主依
情形判斷),仍以上開方式回覆者。
第四項 發文後已在文章中禁止他人回覆(包括推、噓、→、以同一
標題回覆、以不同標題但相同內容回覆......等,由板主依
情形判斷),仍以上開方式回覆者。
※禁止他人回覆之方式須符合下列要件,否則視同未禁止:
一、禁止他人回應或引用者,需「第一次發文」時即註明
,否則無效,並需註明於最上方,以黑底白字註明即
可,但需與其他內文分隔至少兩行。
二、禁止他人以「推」、「噓」或「→」方式加註者,需
於最後一次「推」、「噓」或「→」之次一行以後以
以清楚之文字註明,不得與其他發表之文章混淆,亦
不得隱藏於「推」、「噓」或「→」後,以相同之顏
色混於其中,更不得以「推」、「噓」或「→」方式
註明,違者無效。
三、禁止他人回應之文章中有不雅之侮辱字眼者,該發文
者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四、以編輯方式禁止他人回應者,如「推」、「噓」、「
→」之時間與編輯之時間相差未達一分鐘者,視為同
時編輯,「推」、「噓」、「→」將不違反此規定。
(刪文處理)
(一)字數未滿十五字、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過多注音文、火星文等
)。
(二)本板使用之語言限於中文,英文與其他語言恕不計入字數。
(三)倘文章內容過於貧乏者,重複之文字將只以一個字計算。
(四)注音文只能作為狀聲詞,且不計入字數。
(刪文處理)
半小時內發表五篇以上(含五篇)文章。
(水桶三日)
未經他人同意竄改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
※刪除推文不視為竄改。
(水桶一個月至一
年)
第一項 洩漏他人個人資料或商家之資料作為黑特對象或有觸法之虞
者,水桶一個月。
第二項 倘因前項規定遭水桶一個月者,往後不得再以同一帳號黑特
同樣對象或事件,違者縱未明確指明對象個人或商家資料,
仍視同違反前項規定。
簽名檔視為內文的一部分,適用上述板規。
※不計入字數與行數。
(刪文處理)
(板主得依板面情形公告施行與否)
第一項 使用境外IP發文未向板主申請者,板主得刪文處理。
第二項 刪文處理後,仍未申請再在發文者,視同鬧板,依鬧板之規定
處理。
第三項 使用境外IP發文未向板主申請,且發出之文章明顯違反板規,
帶有惡意挑戰板規者,視同鬧板,依鬧板之規定處理。
(發文者退文及水桶一個月以上/推文者水桶一個月以上,最多二
十年)
01.發表商業廣告文者。
02.張貼十八禁、唆使自殺、散播病毒、恐怖連結等。
03.發表危害公眾安全言論者。
04.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05.使用公告或類似字樣的標題(例如:么告)及回應公告。
06.標題或內文愚弄板眾者 (例如:(本文已被刪除) [tigotigo])
07.本板不會舉辦任何官方網聚,冒本板名義在本板舉辦官方網聚遭
查獲者,以鬧板論。
08.以本板名義舉辦廢文比賽。
09.公開明示約炮、徵友者。
10.公開明示欲求水桶、劣退而故意違反板規者。
11.使用境外IP違反板規者情節重大。
12.其他違反板規遭刪文處理達五次(含)以上,情節重大者。
13.違反任何本條或其他板規兩次以上(累犯),經板主認定情節重大者
。
14.大量發文及刪文,造成板面混亂者。
15.以上為例示規定,如有特殊事件,板主得公告後逕行以鬧板主處理
。
(水桶一個月)
未經他人同意轉載他人之文章。
如板上板規未盡之處,板主得先行特別處置,以維持板上秩序。
檢舉僅受理自違規事實發生之7日(168小時)內之檢舉,
超過7日(168小時)之檢舉不予受理。
本板檢舉不接受私信檢舉,欲檢舉者,請至看板HatePicket檢舉。
2016/1/1以後因違反板規遭本板水桶處分者,水桶期間不得使用分身帳
號至本板發文或以推噓文功能回應文章,如有違反者,水桶兩倍,且自
新公告之日起算。
違反鬧板之規定者,板主得將該使用者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水桶處理皆刪除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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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47
修正第二條前言
修正日期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99.28.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95725229.A.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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