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電挺「以核養綠」公投沒違法? 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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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wer3641 (皮皮)
時間 2018-11-22 1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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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挺「以核養綠」公投沒違法? 黃國昌打到銓敘部臉腫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2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爆料,台電人員利用內部網站,要求 大家支持廢止「電業法第95條非核家園」公投提案,是否違反行政中立?銓敘部次長蔡秀 涓先說,公投的部分並無明文規定,遭黃國昌拿出條文徹底打臉後,才改說依照法律規範 是不應。 黃國昌表示,雖然銓敘部對於公務人員貫徹行政中立已三申五令,包括希望同仁不要用公 家電腦上網連結去支持或反對政黨及候選人,但台電卻可以利用他們內部網站、公家資源 去散布,要求大家支持廢止「電業法第95條非核家園」的公投提案,可以這樣做嗎? 蔡秀涓支支吾吾地表示,「公投法我們沒有遇過,還不太清楚。」黃國昌直問,還不太清 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是誰管理的?蔡則說「是我們本部」,黃國昌繼續問,所以 是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完全不熟?還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對於這件事情沒有規範 ? 蔡秀涓說,該法是希望政黨政治能公平客觀,「但立法背景裡面沒有思考到公投的部分, 沒有明文規定」。黃國昌立刻拿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打臉蔡秀涓,該條文規 定, 黃國昌嗆,蔡秀涓說自己是主管機關,又說自己熟悉法律,卻又在委員會面前說公務人員 行政中立法沒有規範,「所以有沒有規範?」蔡則表情僵硬地說:「有」。 黃國昌也拿出網頁截圖爆料,台電內部網站宣傳,內容指「同意廢止電業法95條廢核家園 條款,在全民未有共識前,政府不得於2025年片面終止所有核能發電。」他批評,台電可 以用公家資源做這件事嗎,究竟有沒有違法? 蔡秀涓則尷尬的說,「謝謝委員指正。如果依照這個規定是不宜啦」,黃國昌則追問,是 「不宜還是不應?」蔡則改口稱,依法律規範是「不應」,但每個個案有它的審酌,必須 要了解其具體內容。黃國昌說,如果用台電網站籲台北市長支持誰、新北市長支持誰,可 以嗎?蔡只好搖頭回應「不行,我們回去了解」。 不許台電工會宣傳公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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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tary: 兩套標準,沒關係1124看綠營全面崩盤 11/22 19:31

zero09107: 他唯一的缺陷就是能源潔癖跟台獨 11/22 19:49

hhc0246: 僱員不是公務人員,會不會就可以 PO 文 11/22 20:18

toy4500809: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 11/22 20:35

toy4500809: 黃委員要幫我們送銓敘嗎@[email protected] 11/22 20:40

dsfrf: https://tinyurl.com/y8qfndu8 現在加入中油工會來的急嗎 11/22 20:48

dickagent: 狗昌只會吠 11/22 20:49

kjkl: 總統與院長不是政務官嗎? 11/22 22:09

j68Jiang: XXXXX XOOOX 11/22 22:35

kingof303: 某樓很愛中共懶趴也不用這樣赤裸裸讓大家知道 11/22 22:43

dickagent: 我建議樓上地熱發電死忠粉可以查查陽信銀行與dpp跟中 11/22 23:02

dickagent: 資的關係。 11/22 23:02

dickagent: 兩大黨都在舔共歐。 11/22 23:05

ukfuture: 幹你娘黃國昌 看顏色辦事 11/22 23:49

xavier971060: 夠慘的,沒這方面專業就不要秀下限 11/23 06:42

littlehost: 職員是公務員不是公務人員,兩者身分是不同的啊 11/23 07:14

wenwen: 可以站台、可以輔選,不准宣傳公投理念,甚麼道理啊 11/23 08:26

sysstat: 黃 11/23 08:28

FTTH: 窩一直在想到底關銓敘部屁事=.= 11/23 09:01

pmmp: 原來我們又被銓敘過喔,笑死耶 11/23 09:06

mungbeanJ: 時代力量只敢欺負國營事業 11/23 10:54

basicnet: 台灣的法律XD 11/23 11:03

hideho: 這不是告訴我們要相信感覺別信科學數據的影帝嗎 11/23 12:02

CHOUHSIWEI: 台電又不是公務員,不是很懂法嗎? 11/23 12:32

monocero: 不管職員僱員都沒經過銓敘,職員沒經過銓敘卻需要負擔 11/23 13:07

monocero: 公務員責任,國昌説説這樣可以嗎?XD 11/23 13:07

sumarai: 內部高官是 11/23 15:45

MoDerF: 總統&院長會靠北說我下班才幫輔選 11/23 19:16

vvssinn: 台電本身就是非核家園受害者,自救一下也不行,打國營事 11/23 20:10

vvssinn: 業也要有點分寸吧 11/23 20:10

miha80425: 公民基本人權<<<<電業法??? 11/23 22:14

ftsn: 這次的言論我不行 政府都可名正言順的挺什麼 公司不行? 11/23 22:38

monocero: 重看這篇發現文末寫台電工會宣傳,如果是台電工會印象中 11/24 00:49

monocero: 都是僱員?也就是都是勞工身份? 11/24 00:50

moke: 總統確實可站台,上過行政中立法就知道了,以法律面而言, 11/24 09:05

moke: 黃立委算了解的,只是有需要管這麼細嗎?把力氣花在大案, 11/24 09:05

moke: 別浪費才能 11/24 09:05

seed6561450: 他這是腦殘了嗎,公務人員,勞工分不清? 11/24 09:08

qqq666: 看該法第17條可嗎,還是不知道什麼是「準用」 11/24 11:51

qqq666: 政務人員跟地方民選行政首長也不適用,懂? 11/24 11:52

albuca: 雇員是勞工身份,收賄算不算公務貪污? 11/24 12:35

qqq666: 你覺得公營事業人員有沒有包括僱員? 11/24 13:16

qqq666: 還有公務員服務法24跟國營事業管理法36 11/24 13:19

monocero: 如果是勞工收賄,是有背信、圖利等罪行,可以查看鴻海以 11/24 13:40

monocero: 前有個採購案子就是背信罪 11/24 13:40

monocero: 我認真看了樓上說的第17條: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 11/24 13:44

monocero: 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問號 11/24 13:44

qqq666: 依採購法辦理之案件應該還是算違背職務收賄 11/24 15:34

frice: 雇員除非依法辦理公務的部分不然收錢不構成收詴吧 11/24 15:36

frice: 依法的部分最常見的就採購法 11/24 15:37

qqq666: 但其實國營事業管理法已經寫很清楚了 11/24 15:38

qqq666: 然後再去看一下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四項 11/24 15:40

qqq666: 照你那樣講,長官請僱員代收就ok? 不合理吧 11/24 15:58

monocero: 沒有什麼O不OK啊,都是違法,只是罪名適用不同,不懂在 11/24 17:23

monocero: 糾結什麼,僱員就不是公務人員好嗎 11/24 17:23

frice: 不是公務人員一樣有可能依法執行公務 11/24 17:33

monocero: 這點要適用哪個罪名就要看法官見解,畢竟我也不是學法 11/24 17:35

monocero: 的,不過這篇是在討論言論自由吧 11/24 17:35

monocero: 因為國營基本還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算業務還是公務就很 11/24 17:37

monocero: 難說 11/24 17:37

qqq666: 因為我樓上有人說不構成收賄,你開心就好哈哈 11/24 17:47

monocero: 懶得說上連結自己看:https://sunrisetaipei.pixnet.net 11/24 17:51

monocero: /blog/post/224561342 11/24 17:51

GIDEAN: 國昌回家喝奶 11/24 20:52

Auslayer: 接下來的考試類別 核工 石油探採會徵人嗎? 11/25 00:05

garyrush: 國昌老師 看到了沒 凸^^凸 11/25 00:18

gcnet: 建議電費公式加計里程數,離電廠愈遠的愈貴 11/25 10:25

fishboy0209: 我們是國營事業,並非公務員,搞清楚 12/03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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