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瞎扯修《選罷法》與謝國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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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dthief (瘋賊)
時間 2024-05-13 23: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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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流/潘語綺 : 綠委瞎扯修《選罷法》與謝國樑有關 凌濤批:罔顧法律事實秀下限 : 對於國民黨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拉高罷免門檻,遭民進黨立委林楚茵 : 明目張膽球員兼裁判」、惡意玩弄法律,並牽扯基隆市長罷免案。對此,桃園市議員 : 今(12)日表示,綠委無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規定,挑釁在野黨、罔 : 本法律事實,根本是秀下限。 基本上兩邊都有在唬爛的部分 綠營說跟謝國樑有關,實際上修了也影響不到已經在推動的法案 許宇甄說至少要給一年的時間表現,所以才想要提案修改選罷法 事實上選罷法第75條第一項就表明了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 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新聞說的這個提案目前沒有查到詳細的內容 (還未正式提案?) 不過這次立院兩黨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都提了蠻多修正案 進度都是一讀 以下是目前公職人員選罷法一讀的概略整理 ( 不含總統副總統的選罷法 ) 第17條 國民黨提案(共三版本) 就是針對不在籍投票 有僅針對原住民,也有全部選舉 方式有通訊投票,也有轉移投票 第26條 民進黨提案 要擴大不能參選的資格 原本是曾犯賄選之類的不能參選 擴大為賄選預備犯、既遂犯或未遂犯都終身不能參選 基本上就是李全教條款 第52、110條 民進黨提案 第52條主要是對選舉文物的新增限制 第110條是針對修改的部分訂定罰則 第53條 國民黨提案 把民調封關從10天改為3天 第57條 國民黨提案 原住民投票方式,因選區原住民過少 可能會有違反秘密投票的情況,算是跟第17條配合 要轉移投票 第70、71、73條 國民黨提案 目前補選要缺額到1/2,所以區域立委、首長出缺都是補選 但山地、平地原住民都是三席,所以要缺到2席才補選 要修法為缺一席就補選 第76、79、80、83條 民進黨提案,並新增第98條之2 修改罷免連署需填寫的資料,增加辨識度 並新增假冒連署之罰則 第133條 國民黨提案 把目前選政歸內政部,選務歸中選會改為 選政選務皆歸中選會 == 大部分都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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