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曾巨威:立院讓電價更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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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hu8883324 (SirLinhu)
時間 2024-05-04 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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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千豪、周佑政 3.完整新聞標題: 曾巨威:立院讓電價更政治化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5-04 01:36 聯合報/ 記者王千豪、周佑政/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在藍白攜手合作下,將國民黨團版電業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要求電價審議 委員會所做的決議,須在一個月內送交立院審議後實施。此修法提案是否涉及侵害行政權 ?學者表示,立法院本來就有審議或同意的權力,過往也都有相關實例,電業法修法不至 於侵害行政權,只是條文在制定時需更細緻。 不過,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表示,電價看審議機制是很專業的議題,本來就應該由 行政部門用專業方式來決定,才是負責的作法,如果立法院要把這個權力拿掉,反而違反 電價調整問題的本質,也讓電價更政治化;但過去不論藍綠誰執政,就算是行政部門,也 想用政治干預專業的電價審議,才導致今天藍白陣營想將電價審議經由國會同意。 馬政府時期因為油電雙漲,屢遭當時在野的民進黨批評,質疑電價調整都是行政部門說了 算,為了讓電價調整制度化,二○一五年三月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並在二○一七年民進 黨執政時將此審議機制法制化,明文寫入電業法。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電價審議結果送交立法院審議,不至於侵犯行政權,因為 立院要審議或要同意的東西還滿多的,譬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三通要立院同意; 當年核四停建,大法官也說要經立院同意,且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所有的行政命令都 可以拿來審,從憲法的角度來看,我國有很多例子。 不過,廖元豪也建議,條文可以寫得更細緻,以預算案說明的話,立院可以審查預算,但 立院不會自己重寫預算案,只能刪,電業法草案條文還要寫得更細緻一點,例如怎麼審? 只能刪還是可以加?有沒有審議期限?以及審議不過要如何處理?這是將來立院在審查時 ,需審慎思考的部分。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劉嘉薇也認為,電業法修正案不會侵害行政權,她表示法律有明定的 話,就依照法律來執行,且法律的制定經由院會表決,就代表多數民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41503 6.備註: 曾巨威,2008年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財政政策白皮書起草人! 國民黨自己人也看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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