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ossiping
: 雖然我也不喜歡朱學恒
: 但判1年2個月 也太重了吧
: 德東飆車王撞死人 二審判2年10月
: 高雄男騎重機飆102公里 闖紅燈撞死人 1年6個月
: 然後朱大強制猥褻罪 1年2個月 合理?
: 真他媽笑死人 撞死人跟強制猥褻罪根本差不多
你說的撞死人其實也就是
過失致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兩個撞死人的都認罪,有沒有和解不清楚啦。
台灣法律其實仔細看
只要認罪承認錯誤都會給與相對輕的判決
這個朱學恒
從頭到尾不認罪
甚至一系列操作,根本就是二度傷害被害人
才只判這樣
我還覺得有點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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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90.110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776119.A.EDC.html
推 seabox: 原來 強制猥褻跟撞死人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 180.177.8.55 03/30 13:26
→ seabox: 太好笑了 180.177.8.55 03/30 13:26
→ seabox: 高雄超速那個沒有和解 180.177.8.55 03/30 13:27
→ dayend: 無悔意就是太輕^^ 103.59.108.54 03/3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