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光電弊案剛與黃偉哲對質!經發局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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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ffee112 (我沒拿$就換你網軍死全家)
時間 2024-03-11 1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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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2024-03-08 09:12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光電弊案剛與黃偉哲對質!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再延押2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 超貸,一審被判8年,陳凱凌及檢方均不服上訴二審,改判6年5月,而陳凱凌自前年底, 檢方偵查中即遭聲押獲准迄今,已逾1年多,而台南高分院以他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自本 月19日起延長2月。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上月底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外,也借提在押中的陳 凱凌對質,釐清案情。據了解,該案已進入收尾階段,陳凱凌也是市府光電審查的關鍵人 物,備受關注。 台南高分院指出,陳凱凌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本院認他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 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符合刑事訴訟法中「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 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 執行,而有羈押必要,裁定自2023年10月19日起羈押3月。後並裁定自2024年1月19日起, 延長羈押2月。 台南高分院表示,因羈押期限即將到期,經訊問陳凱凌,並聽取檢察官、辯護人意見後, 認為被告仍有繼續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陳凱凌羈押期間自2024年3月19日起,延長2月。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 超貸,一審判他應執行8年,他及檢方均不服上訴二審,今年1月底改判6年5月。 台南高分院認為,檢察官漏算他多筆收入總額882萬多元,遠遠超過檢察官所認為無法說 明來源226萬多元,被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改判無罪,且在審理終結前再繳交犯罪所得 18萬多元,此部分犯後態度較一審佳,因此調降2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16948 6.備註: 感覺這位 欺上瞞下 還會去凹廠商 要求各種服務 被抓的時候記得馬上就承認有接受性招待 然後還說那只是收錢 不是收賄 都給你說就好了 這位當初從別的地方 被貶去台南 感覺後臺應該也滿硬的 看新聞 有些基層人員好像說都還要錄音自保 希望檢調趕快查明 不要誤會好人 有在查 好安心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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