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北市衛生局故意隱瞞民眾未違規的證據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ari7586 ()
時間 2024-03-08 0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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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最近在學行政法,剛好在練習, 希望跟大家分享,社會在走 一點法學知識要有。 ★不真正溯及既往:係指法規變更或生效時,過去發生之法律關係或 事實現仍存在、尚未 終結者,則其效力繼續的事實。 (1)不真正溯及既往適用,原則上是允許的適用新法。但若人民信賴 舊法規存續之信賴利 益,優於新法所欲達成之公益,則應該不真 正溯及既往違反法治國原則,而不得溯及適用。 (2)法規效力之追溯,就法治國家法律安定性及信賴保護的觀點而言,即有憲法上的疑慮。 法規如對於過去的事件設定、增加負擔, 人民無法預見或調整適應新法規時,其溯及既往 應採行過渡期間 的規定,或合理的補救措施,俾當事人減輕損害。(釋525、 529、538、54 7、589)引自林清3-35頁 也就是說新法上路後,事實行為如果未終止,是可以使用新法的。 ★最最最經典案例即是公務員退休金改革,只要你還在領,事實行為還繼續,修法後該怎 麽做就怎麼做;只有領完的,事實行為終結,修法不會追溯把錢要回來。 回到你的案子,你的賣場商品還在上架未撤掉,即便你已經很久沒有登入,但事實行為還 存在,是已經構成違法的,最好的方式是賣場不營運就把賣場關閉讓人無法瀏覽比較省事 ,以上,下課。 -- 所以我覺得他要訴願行政訴訟應該針對這點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07.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828397.A.B1C.html

sppmg: 但「事實行為」與「上架」是否相等,這應該 49.216.172.217 03/08 00:24

sppmg: 有討論空間吧?法規是販售,他是上架未售 49.216.172.217 03/08 00:25

sppmg: 如果上架就可開罰,那釣魚反倒無必要了。 49.216.172.217 03/08 00:25

sppmg: 關賣場當然還是省事,不過他來不及了XD 49.216.172.217 03/08 00:27

colenken: 比較同意你的說法 1.160.91.63 03/08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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