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男賣「喵喵」遭逮法判3年7月 助販毒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時間 2024-02-24 21:47:11
留言 8則留言 (5推 1噓 2→)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古和純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男賣「喵喵」遭逮法判3年7月 助販毒集團月薪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張姓女子前年初與販毒集團相約交易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Mephedrone) 」(俗稱喵喵),當天張女在某汽車旅館交付千元給黃姓毒販,購得5包毒品咖啡包,警 經通報先逮捕到張女,張女事後上游,黃男於5月被逮,近日高雄地院依毒品罪,判處黃3 年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女是在微信中暱稱「品客洋芋片」聯繫交易,由對方聯絡黃男開車前往交付 毒品,黃男自陳販售張女毒品咖啡包;黃指出,自己在販毒集團內擔任小蜜蜂工作,月薪 7萬至9萬元不等,每日送毒次數不定,若以本案販毒價1000元為例,報酬約200元。 由於,黃男始終坦承犯行,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得減輕其刑,但黃 男雖供稱本案毒品來源為吳威鋐、陳立言,但檢視時序,檢警5月26日逮捕黃男,同年7月 、8月依序逮獲吳姓、陳姓兩共犯,是因張女指認之故,縱使黃男事後也供出兩人,難認 有因果關係,黃無法因此減刑。 法院審酌,黃男犯後雖態度良好,但販毒集團對社會危害甚鉅,考量黃男本案販賣毒品數 量及所獲利益,終究與大盤出售數量牟取暴利情形有別,依此量刑,並按黃男此次犯罪報 酬200元,宣告沒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789755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4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19 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3.152.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8782433.A.B21.html

arlaw: 火箭隊 1.200.149.131 02/24 21:47

dkl1027: 火箭隊嗎 49.216.166.98 02/24 21:47

koromo1991: 貓老大 49.217.63.144 02/24 21:48

joumay: 沒收200元? 有沒有這麼嚴重啊 36.224.155.56 02/24 21:48

kevin05233: 幹你媽的鬼島!販毒重判3年半! 211.76.66.113 02/24 21:49

vios10009: 賣毒品沒收200元,也太重了吧? 49.218.89.244 02/24 21:49

BlacKlonely: https://i.imgur.com/MB4fNBo.gif 27.51.50.119 02/24 21:51

qk3380888: https://i.imgur.com/RkSvKBN.jpeg 101.10.46.132 02/24 21:5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