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ossiping
看過一些新聞或是車主們的照片分享,
才發現,
舉發大多是由機車檢舉人違停後,
(停路邊紅線,有時更近路口,自身風險與違法性質更高)
然後用手機檢舉汽車違停,
為了檢舉:
1.騎在機車上違停,且未熄火於行車時偷用手機?
2.下車拍,還是違停,難不成會找停車位先停好機車?
所以這樣舉證的資料,
不也正是自證己罪嗎?
1個臨停違規,檢舉人至少用上兩個違規(自己也臨停+違規使用手機)來證明
又,要讓不具有公權力的民眾,互相舉發的法律實體,
延伸到極致來說,民眾互相檢舉體制,也是蠻危險的,
極致後的納粹、共產大多長這樣。
=======
且地窄人稠的地方,而且是汽+機車數倍於他國的地方,是該要怎麼管?
機車跟越南一樣多的地方,卻想要交通能趕上沒有大量機車的地方?
我們機車上交流道的車流感,都能上新聞變成景點了,車多人多本來就是事實,
美國大都市的交通也好不到哪去,不需要直接把鄉村的那一套交通法規照搬吧?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02.2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339385.A.17E.html
噓 j29871049: 你是不是不知道行車紀錄器的存在? 211.72.5.145 11/07 14:44
→ duelaylomo: 你是不是不知道現在騎機車很多也有行 114.136.226.50 11/07 14:47
→ duelaylomo: 車記錄器 114.136.226.50 11/07 14:47
噓 a27588679: 你多久沒出門了? 180.177.33.135 11/07 14:52